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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城市管理局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城市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04-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城市管理局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区城市管理发展规划、实施计划、规范性文件、管理标准,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

    (2)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城市管理工作,整合城市公共资源,合理利用各种管理要素,实现预期的城市管理目标。

    (3)负责城市管理的行政执法、行政复议工作。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市政设施管理、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

    (4)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综合管理,依法对城市环境卫生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负责全区市政公用综合管理、全区城市绿化管理和监督工作。

    (5)综合管理城管系统的安全工作;负责燃气行业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建成区事权内城市雕塑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6)负责编制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和计划,制定市政公用设施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

    (7)收集城市管理信息,组织开发、利用城市管理科学技术研究和科技成果的转化与推广运用工作。

    (8)参与城市新建、改扩建项目中涉及市容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用设施建设项目的规划、方案审查、综合验收和监督管理。

    (9)拟订城市管理工作经费的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对使用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10)负责城区内的非机动车(人力三轮车)规范管理。

    (11)负责排水(含城市防洪、城市排涝、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改造(维修)项目。

    (12)受理和查处涉及城市管理的投诉、举报和来信来访。

    (13)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负责城区管理工作,指导乡镇的集镇管理工作

(15)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我局将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为突破,主要开展以下几方面工作。

1)持续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着力建设“宜人新城”。一是深入推进城市管理公共服务“一体化”作业,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服务模式,继续开展“一联合五集中”、扬尘治理专项整治,让城区环境卫生干净、整洁,市容秩序规范、有序,不断提升环卫设施完好率,确保城区垃圾无害化处理率100%二是加快总发垃圾场扩容及城区市政、环卫设施提档升级工作。三是与交通、公安交警联合加强洗修车行业和人力三轮车治理。四是与市场监督局、属地政府联合加强市场及便民服务点管理。五是推进城区公共场所停车位市场化运作。六是与公安局、民政局联合继续推进“流浪猫、犬”收容和“流浪汉”遣送的管理。七是与经信局联合加强废旧物资回收点管理。八是与住建局、属地政府联合继续加强小区管理。九是打造联通街示范街及法治廉政主题公园。十是全面完成城区内“9·19”灾后重建工作,加快大竹河水库至路歇桥市政供水管网建设、城区排污、排水管网建设,确保大河公园两岸景观按期恢复。

2)狠抓重点工作落实以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为抓手,“五创联动”为平台,全力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创国家园林城市”、城市精细化管理等重点项目和民生工程,确保群众满意。

3)加大党风廉政建设签订并落实2017年局党风廉政责任书,推行廉政承诺制度,进一步增强执法队伍公正廉洁执法的自觉性,明确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责任和要求,形成个人增强廉政意识、队伍互相监督的工作格局。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仁和区城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725.8650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725.865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725.86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554.08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0.3502万元,医疗卫生25.55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5.88万元,项目支出3000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仁和区城市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区城管局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全区城市管理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和区城市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和区城市管理局为完成全区城市管理工作发生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缴纳的社会保险。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项目支出,用于城管执法、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河道管理、数字化城管等工作支出。

附件:部门预算公开表

                    攀枝花市仁和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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