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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总工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0-2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总工会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根据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工运方针,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贯彻执行全国工会代表大会、执委会和省、市、区工会代表大会、全委会确定的方针任务和作出的决议。

2、依照法律和《中国工会章程》,组织和指导各级工会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和履行维护职能。

3、对有关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反映群众的思想、愿望和要求,提出意见和建议;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4、负责工会理论政策的研究,研究制定工会的组织制度和民主制度,监督检查《中国工会章程》的贯彻执行;研究指导工会的自身改革和建议;指导各级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监督保证机制的工作;指导基层工会协助党政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技术素质。

5、协助区有关部门、企业党委(总支、支部)管理工会和工会干部;监督、检查区总工会机关及直属单位党员干部廉政情况;研究制定工会干部的管理制度和培训规划,负责全区各乡镇、街办、各系统工会、企事业工会干部的培训工作。

6、协助区政府做好市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工作;协助全部、省总、市总做好在我区的全国、全省、全市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奖状获得者的推荐和管理工作。

7、负责区工会经费和工会资产的管理、审查、审计工作;研究、制定工会组织兴办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有关制度和规定;负责对全区工会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的指导、协调工作。

8、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总工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坚持学习教育,在思想引领上取得新成效

贯彻精神迅速及时。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省委十届九次、市第十次党代会和区十一届一次党代会精神,特别是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工会工作的首要任务来抓,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12次,基层一线调研10余次,确保中央精神和上级安排部署在工会系统得到落实、取得实效。

思想教育重点突出。严格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开展学习18次,党员撰写心得体会25篇。深入开展理想信念、革命传统、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教育,引领职工统一思想,明确目标,积极工作,促进年度目标任务的完成。 

专题学习有声有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组织专题讨论3次,领导干部带头讲党课4次,夯实工会干部职工坚定信心听党话跟党走的思想基础。

2、突出服务大局,在建功立业上取得新成效

劳动竞赛有序开展。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号召全区职工立足本职爱岗敬业,组织开展“当好主力军,建功十三五”、技术创新、五比五赛等劳动竞赛,全年参加主题劳动竞赛的企业达90%,参加重点工程劳动竞赛职工2565人,有力促进了区委区政府重点工程(重点工作)顺利推进。与区卫计局联合举办“仁和区基层卫生岗位大练兵和技能竞赛”,为基层卫生系统职工提素质练技能搭建了平台。在创建“工人先锋号”活动中,争创“五化五强”班组146个,在推进企业完成生产任务、促进安全生产、深化企业管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职工素质持续提升组织全区职工1万余人次参加“春之声、夏之情、秋之韵、冬之暖”四季职工活动,创建职工书屋2个、农民工文化驿站1个,丰富了群众文体活动,活跃了职工文化生活。推荐新型节能燃气炉、太阳高度角应用演示仪11个项目参加“攀枝花市第三届钒钛之光职工经济技术创新成果评选”,选拔 73名优秀选手参加攀枝花市第四届“百岗万人”职工职业技能大赛,获得了2个第一名,实现了市级比赛名次“零突破”。

劳模工作扎实推进“赵家华劳模工作室”为有效载体,发挥劳模辐射带动作用,弘扬劳模精神,激发劳模活力。开展关爱劳模活动,年度慰问劳模143名,发放劳模困难补助金、荣誉津贴共18.48万元, 组织89名劳模参加免费体检,组织11名劳模到牡丹江、哈尔滨等地疗养。开展劳模联谊活动,举办仁和区“时代先锋”劳模茶话会,组织80名劳模参观苴却砚博物馆。

3、参与社会治理,在维权服务上取得新成效

源头维护措施有力。主动争取党政支持,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推动形成社会化维权工作格局。召开了区政府与群团组织第一次联席会,区委区政府分别制定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仁和区人民政府与区级群团组织联席会议制度》使工会维权力量不断加强。

劳动保护深入实施加强劳动法律监督与劳动保障监察协助工作,动态调整“区-乡(镇、园区)-企业-班组”四级群众安全生产监督网络,完善工会劳动保护组织113个,聘请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252名,参与全区 10个煤矿复工复产验收、安全生产事故调查6起。大力推行“两书”制度,发出意见书6份。依托川滇律师事务所,建立职工权益法律咨询站,为困难职工、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免费代理劳动争议仲裁、诉讼和其它非诉讼案件9件。深化安康工程活动,组织1.58万名职工参加“安康杯”竞赛,开展安全及职业病防治技能培训,在“知险、避险、应急救生”活动中,54名一线企业职工上台讲安全、说安全。

劳动关系和谐发展开展工资集体协商暨工会知识有奖问答活动17场次,发放资料2000余份,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合同75份、职业病防治专项集体合同69家、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23家,进一步巩固了全区工资集体协商工作成果。建国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宗升出租车公司被命名为市级“工资集体协商先进单位”,攀枝花市宏基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获得“四川省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

4、着力民生改善,在精准帮扶上取得新成效

服务体系逐步完善挂牌成立仁和区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根据职工需要开设多样化服务项目,通过社会购买服务完善职工服务体系。开展职工心灵驿站建设,建立户外劳动者“V馨小站”35家,举办应对高考心理健康专题、社区心灵科普讲座2场次,职工心理咨询63人次,为区安监局、群工局等机关单位以及大田镇等职工进行心理压力测评58人次,加强职工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促进职工身心健康。

扶贫帮困取得实效利用“四季送”活动对建档困难职工、农民工开通帮扶通道,解决生活、工作遇到的临时困难。为就业困难的职工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政策咨询、技能培训等4期200人,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实现再就业150人,发放生活、医疗救助金共111.25万元,为困难职工子女88名发放助学金11.46万元。

关爱行动深入开展深化职工医疗保障,为593名女职工办理大病医疗互助保险,为1614名职工办理住院医疗互助保险,为5名职工办理赔付金7万元。深入推进“工会惠员就医行”活动,累计为工会会员1.6万人次,提供诊查费、挂号费等优惠减免17.1万元。开展关爱女职工活动,建档困难女职工104名进行“两癌”免费体检,组织单亲女职工13名参加“小科帮忙七夕相亲”活动,帮助解决婚恋问题。创建“妈咪宝贝屋”,举办健康养生、生活美学、心灵成长等系列专题讲座,提升女职工综合素质。开展志愿者服务活动,慰问中坝敬老院孤寡老人、同德纳草箐小学傈僳族留守儿童,为贫困职工家庭子女9人提供“爱心家教”。

5、狠抓自身建设,在工作落实上取得新成效

组织建设不断夯实依法推进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两新”组织普遍建立工会组织,指导161家单位加入工会组织,其中独立建会企业7家,加入联合工会小微企业129家,机关工会1家,新发展实名农民工会员1403人,较上年增加89%。以创建“六好工会”活动为载体,为20家经济较困难的企业“送牌子、送制度”,推进“双亮”行动、“职工之家”等基层工会组织规范化建设,阳光社区成功创建四川省示范社区工会”,仁和镇老街社区、力行工贸等5家基层工会被命名为区级“六好工会”。三证合一以来,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工会法人资格证》登记率达95%以上。 

培训教育不断加强发挥工会俱乐部职工文化阵地作用,组织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及乡镇工会主席、工会干部80余人赴省总工会参加工会业务知识培训;组织基层职工80余人参加全市职工才艺培训。利用互联网、多媒体等平台加大宣传工作力度,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活动12场次。

廉政建设不断强化聚焦监督执纪问责,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问责条例》等党纪法规,增强党性意识、政治觉悟和组织观念。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落实“一岗双责”。建立惩防体系台账,加强遵纪守规监督。加强班子建设,增加党组成员2名,配齐纪检组长和监察室主任,增强纪检干部队伍力量。加强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党组工作规则、公车使用管理、经费报销、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加强作风建设,开展了4次纪律作风集中督查,不定期督查机关干部职工的上下班考勤、请销假等制度执行情况。

各项工作协调推进。工会经费审查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审查监督力度进一步强化,确保工会经费“收、管、用”合法合规。财务管理更加规范,圆满完成了年度任务,保障了全区工会工作的有序开展。统计、信息和档案管理工作逐步完善,女工、外宣、爱国卫生等其它各项工作也都取得了不错的成绩。2016年区总工会获得省市表彰8项集体荣誉,李德禄同志获得2014-2015年度全国“安康杯”竞赛先进个人称号。

二、部门概况

仁和区总工会属一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仁和区总工会本年收入合计136.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6.37万元,占100%。

2016年仁和区总工会本年支出合计146.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01万元,占60.8%;项目支出57.36万元,占39.2%,包括财返资金10万元(攀财贸资社〔2014〕212号文件下达2014年惠民帮扶中心帮扶资金)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仁和区总工会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数136.37万元,支出总决算146.37万元(包括2014年财返资金10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总收入减少263.38万元 、下降65.9%;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总支出减少253.38万元,下降63.4%。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仁和区总工会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53.38万元,下降63.4%。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仁和区总工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6.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9.48万元,占81.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45万元,占14.7%;住房保障支出5.44万元,占3.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决算数为119.48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21.4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016年决算数为5.4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仁和区总工会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01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4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12.5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仁和区总工会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70.3%,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15万元,完成预算70.3%。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增加0.22万元,增长11.4%,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22万元,增长11.4%,因工作需要,公务接待支出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15万元,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仁和区总工会无因公出国(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仁和区总工会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15万元。主要用于工作调研、学习考察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6批次,229人,共计支出2.1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工作调研13批次,153人,支出1.44万元;友邻市州、区县总工会学习考察3批次,76人,支出0.71万元。无外事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仁和区总工会201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仁和区总工会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2.11万元,比2015年增加7.75万元,增长14.3%。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仁和区总工会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仁和区总工会无公有车辆;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无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0个,涉及财政资金0万元,覆盖率达到0%。

十、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9.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10.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