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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2023-03-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公示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3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七、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保障局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经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的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参与拟订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组织拟订并实施医疗保障基(资)金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资)金安全防控机制,监督强化全区医疗保障基(资)金运行管理。

3.组织拟订并组织实施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医疗保障筹资标准动态调整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医疗救助。

4.组织实施全省、全市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疗保障目录和支付标准,根据授权在医疗保障目录准入谈判规则下进行目录增补和支付标准的调整。

5.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

6.贯彻执行全省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根据省、市统一安排部署,参与全省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承担并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7.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组织拟订全区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和基金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医疗保障定点机构管理,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8.负责全区医疗保障业务经办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异地就医管理规定和费用结算政策。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规定。指导和监督管理全区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9.组织拟订全区医疗保障信息化规划并参与全市医疗保障信息化建设。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大数据管理和应用。

10.拟订并组织实施区本级离休干部、六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的医疗保障政策和副县级及以上干部、高级知识分子的医疗照顾政策。

11.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按省、市的要求和指导,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12.指导各乡镇(街道)医疗保障相关政策实施和工作落实。

13.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4.职能转变。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医疗保障水平,建立健全覆盖全民、城乡统筹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确保医疗保障资金合理使用、安全可控,推进医疗、医保、医药“三医联动”改革,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就医需求、减轻医药费用负担。

15.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2)与国家税务总局攀枝花市仁和区税务局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生育、长期护理保险基金征缴工作等方面加强协调,建立沟通机制,共同做好社会保险费税务征缴的相关工作。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3年,全体医保干部职工要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汲取我们党的百年奋斗宝贵历史经验,弘扬伟大的建党精神,永葆自我革命精神,以强烈的整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履行职责,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保障和服务民生各项工作,推动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1.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扎实做好城乡居民医保、城镇职工医保等参保扩面工作,做到应保尽保、不重复参保。强化与区税务局协调配合,确保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率稳定在98%以上。

2.强化医保基金监管。利用全省医保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加强日常审核,对发现的医疗机构违规行为及时预警,督促整改。深入开展专项检查和治理,形成打击欺诈骗保的高压态势。探索建立医保基金社会监督员制度。

3.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不折不扣落实已稳定脱贫户和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医保政策。落实已脱贫人口慢性病认定和备案管理机制,持续开展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

4.坚持深化医保改革主线。持续在支付方式改革和药品耗材集中带量采购上下功夫,确保采购品种落地,全面做好药品和医药耗材集中采购和使用工作,确保中选结果落地落实,强化使用监督,确保完成合同约定使用量,及时拨付资金。

5.持续加强党的建设。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增强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要始终突出党建引领、政治统领,全面从严治党,强化作风建设,确保医保改革发展行稳致远。要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接续解决群众医保“急难愁盼”问题,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情况

仁和区医疗保障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保障局行政编制3个,局长1名,副局长2名,内设综合股。下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参公编制14个,其中参公编制12人,事业编制1人,编内聘用1人。购买劳务4人,实有在职人数17人,退休人员3人。无公用车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保障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保障局部门收入预算总额为520.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0.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20.1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96.8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0.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8.52万元,项目支出174.14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仁和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收入预算520.13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520.13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仁和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支出预算52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45.99万元,占66.52%;项目支出174.14万元,占33.48%.

仁和区医疗保障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对2023年全区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高级知识分子、县级干部等人按规定政策报销医疗待遇;对参加革命工作的部分退休干部报销相关政策医疗待遇;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0%参保,提高困难群众医疗保障水平;我市范围内实行社会化管理的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乡镇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保障医保相关工作顺利开展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和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和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包括: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二)医疗卫生支出454.53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1. 县级以上离休干部、二等乙级革命伤残军人等人员医疗费:对2023年全区离休干部和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高级知识分子、县级干部等人按规定政策报销医疗待遇。 2. 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老干部医疗补助经费:根据政策要求拨付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老干部医疗补助经费,保证医疗补助到位,进一步关心和照顾建国初期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干部。3. 2023年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补助资金。按照相关政策做好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移交乡镇和社区实行社会化管理的相关工作。4. 城乡医疗救助资金:对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城乡低保、城乡低收入、防止返贫监测对象、以及区政府认定的其他社会救助对象门诊救助、住院救助、资助救助。通过医疗救助政策进一步减轻民政救助对象医疗负担,争取完成市区下达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                                

(三)住房保障支出25.93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仁和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520.13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450.69万元,主要原因是2023年项目预算由2022年的7个项目缩减到4个。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67万元,占7.63%;医疗卫生支出454.53万元,占87.39%;住房保障支出25.93万元,占4.98%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仁和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45.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5.40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奖金、住房公积金、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

公用经费30.5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电费、水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福利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仁和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0.4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4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区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后安排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0.44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10.20%,主要原因是严格厉行节约,控制公务接待费用支出。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与2022年预算持平。我局无公务用车购置计划,无公务用车。

单位现有公务车0辆。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

2023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

七、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仁和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

2023年没有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仁和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仁和区医疗保障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23年,仁和区医疗保障局以及下属仁和区医疗保障事务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0.59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1.87万元,增长6.51%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仁和区医疗保障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仁和区医疗保障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0万元。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仁和区医疗保障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4个,涉及预算174.14万元。其中:特定目标类项目4个,涉及预算174.14万元。

 

附件:1.仁和区2023年医疗保障局预算公开报表.xlsx

           2.部门预算名词解释.doc

           3. 2023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4. 2023部门预算项目申报表.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