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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煤炭管理局2015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煤炭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10-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区政府规定;研究制定加强煤炭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管理、监督和行政监察执法工作。

2.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我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提出结构调整意见;编制全区煤炭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煤炭行业经济运行,健全和规范煤炭市场。

3.统筹规划我区境内煤炭资源工业科学布局,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对全区各煤炭生产及加工企业和经营企业实行行业管理;对煤炭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查批准或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和技术协调处理煤炭资源开采纠纷。

4.根据国家矿山安全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负责全区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煤矿加强瓦斯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负责指导煤矿防灾预案和救护体系建设;负责矿山安全事故的救护和调查处理;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指导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负责指导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矿产资质审核及申报工作;协助检查煤矿劳动保护,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指导煤矿环保工作。

5.指导煤炭行业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推进煤炭行业技术进步;指导、组织煤炭企业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及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对企业标准化、产品质量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6.归口管理煤炭资源开采、生产(加工)、经营等证照的行政审查、备案和申报工作。

7.维护煤炭资源国家所有,维护矿区生产和煤炭经营秩序,协助国土部门抓好合法煤矿矿界范围内的煤炭私挖盗采治理工作。

8.发展全区煤炭产、需计划的综合平衡和保供计划的下达分配;组织供需方订货,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管理,负责调运和票证发放管理,负责煤炭运销工作。

9.指导乡镇和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统计分析;定期汇集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市场、价格等相关信息,提出煤炭销售最低保护价,为煤炭和经营企业提供信息、技术、管理等咨询服务。

10.加强对区煤炭技术协会的指导,提高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生产技术设备更新;提高煤炭行业市场竞争的综合实力。

11.引导煤炭企业做好煤炭深加工,提升煤炭的附加值,推动煤焦化、煤炭附属产品的开发、利用。

12.指导乡镇煤炭管理所做好煤炭管理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增加负责去煤炭运销管理中心与煤炭验票站的日常业务管理职责;增加做好仁和区煤炭采空沉陷区搬迁安置补偿费的统计、征收工作的职责。

15.将原区煤炭管理办公室的煤炭行业管理和监督;煤炭行政监察执法指导、检查和协调工作;研究制定煤炭行业发展和提出结构调整意见;协调煤炭行业经济运行;指导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协助处理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监督、指导煤矿的瓦斯治理和重特大灾害预防工作;负责指导煤矿防灾预案和救护体系建设等职责划入区煤炭管理局。

(二)、主要工作

2015年是“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一年来,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稳煤兴工”的发展战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在确保煤炭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切实抓好煤炭产业发展和重大项目、重点工作的完成。局干部职工上下同心,在应对煤炭行业的寒冬中负重奋进,各项工作取得一定成绩现将本年度的工作总结如下:

1、抓安全、重预防,监管红线始终不放松

强化落实,积极开展辖区企业安全检查

1-10月共开展安全执法检查248矿次,完成全年检查计划的193%;共下达各类执法文书413份;累计查处安全隐患1736条,已整改1653条,隐患整改率为95%;实施行政处罚3矿次,累计罚款9.2万元。

在各类安全检查过程中,大力开展“打非治违”和“六打六治”及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工作。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检查33矿次,出动车辆45台次,累计查处安全隐患455条,已整改412条,隐患整改率为90.6%;在“六打六治”专项行动中,检查17矿次,出动人员70人次、车辆20台次,检查出隐患331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中, 20156月我局即对全区25家煤矿完成了全覆盖检查及验收,共查出隐患677条并督促企业全部完成整改,同时督促整改完成市级重大安全隐患2条,全区煤矿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圆满完成。

洗选加工企业今年共开展了安全专项检查3次,全年共开展各类安全检查9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9份,检查出安全隐患31余条,均按要求下达了整改决定书。

2、强督促,重落实,重大项目推进始终不泄力

1)迎难而上,努力推进煤矿复产复工

春节过后,我局继续稳步推进煤矿节后复工复产验收工作,我区在去年基础上新增复产矿井2家,复工矿井4家。截止10月底,全区共有4家煤矿复产,12家煤矿复工,另有2家煤矿正在进行隐患整改,1家煤矿进行复工复产前期准备工作,6家煤矿停产缓建,预计年底将有2家煤矿完成复工。

2)统筹协调,加紧促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和市政府关于推进煤矿企业兼并重组的文件精神和会议要求,积极、稳步推进全区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目前我区8家煤矿企业中已有3家公司基本完成兼并重组工作关闭矿井资源利用上,已组织大河沟煤矿等8个保留煤矿对拟利用的白沙坡煤矿等9个重组关闭煤矿剩余资源进行安全、技术、经济和机械化升能可行性论证,并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重组办,配合市重组办积极向省重组办争取利用重组关闭矿井剩余资源。

3)常抓不懈,坚决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

根据仁和区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工作方案及领导安排,我局已完成了“控制死亡指标”、“落实五真”、“关闭淘汰小煤矿”、“严格准入”、“重新核定生产能力”、“打非治违”等方面的任务。201598日,国家安委会对我区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进行了验收。目前,正在集中力量对省安委会下达的遏制煤矿重特大事故攻坚战任务目标进行集中攻坚,尤其以机械化示范矿井建设为工作重点,对完成机械化建设工作有困难的矿井及时进行调整更换,力争全面达成省安委会下达的攻坚目标。全年共计发生煤矿安全事故1起,死亡1人,严格控制在市级指标内。

.瓦斯治理示范县建设工作

在区领导的正确领导及全局职工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积极推进瓦治达标相关工作,完成了8项规定动作, 20151021日,顺利通过省瓦治达标验收小组的验收,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建设工作圆满完成。

.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验收工作

全区生产矿井已完成质量标准化建设及验收工作,根据最新的质量标准化验收标准及相关要求,所有矿井需重新进行质量标准化验收评级。针对此情况,我局按照相关要求积极督促煤矿企业进行质量标准化建设并积极申请验收。截至1110日,我区已有2家煤矿通过验收,预计年底前将有5家煤矿完成质量标准化建设并申请验收。

.关闭矿井水患普查工作

为认真落实《煤矿防治水规定》,初步摸清全区关闭煤矿矿井水患情况,督促和指导保留煤矿采取针对性措施治理水患,有效防范因关闭矿井积水导致煤矿水灾事故,我区开展了全区关闭煤矿矿井水患普查工作。我局积极配合省煤田地质局相关人员对全区关闭矿井及周边矿井进行了实地勘察及相关资料收集。截至2015116日,我区已完成对全区28家关闭矿井及周边19家关闭矿井的实地勘察工作,现正在进行相关资料收集及整理工作。

4)善始善终,强力推进矿井关闭

20154月,攀枝花市带金工贸有限责任公司带金煤矿申请主动关闭,确定其为我区第四批关闭矿井后,我局对其关闭工作进行了严格督促,现该矿已完成井下设备撤出及井口封闭工作,各项关闭档案资料已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收集,该矿关闭工作已基本完成。

1.关闭煤矿奖补资金到位情况

2013年以来,我区分四批共关闭28个矿井,按照省、市关于整顿关闭煤矿补助(奖励)政策,省、市两级政府应拨付补助(奖励)资金共计20400万元(省级拨付奖补资金7200万元,市级拨付奖补资金13200万元),目前实际到位奖补资金12930万元(省级奖补资金到位5330万元,市级奖补资金到位7600万元),省级奖补资金尚有1870万元未拨付到位,市级奖补资金尚有5600万元未拨付到位。

2.关闭煤矿奖补资金拨付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省市对关闭煤矿奖补政策及奖补资金拨付方案积极组织开展奖补资金拨付工作。2015年上半年向关闭煤矿拨付奖补资金3575.642864万元,下半年预计拨付奖补资金1497.057137万元,全年累计拨付奖补资金5072.700001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工人工资和工伤保险赔付等涉及民生稳定等相关事宜,确保了煤矿关闭后矿区秩序相对稳定,未出现较大群体性事件。

3、调角色、助发展,服务企业宗旨始终不改变

1)联合试运转验收、安全设施设备验收、综合竣工验收相关工作

全区部分煤矿需在今年进行安全联合试运转、安全设施设备及综合竣工验收,我局积极对相关煤矿进行了检查指导和协调服务并参与验收。截至2015116日,全区有6处矿井通过联合试运转验收进入试生产阶段,5处矿井通过安全设施设备验收,1处矿井通过综合竣工验收。预计年前将有1处矿井进行安全设施设备验收,将有4处矿井进行综合竣工验收。

2)煤矿工人培训

为满足辖区煤矿生产用工需求,我局积极协调恒鼎和立祥培训中心开展工人培训工作,2015年共组织煤矿工人培训8期,共培训498人次,同比减少36.4%,考试合格人数396人次,同比减少40.9%,培训合格率为79.5%

3)努力完成煤炭经济指标统计分析任务和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每月初定期对上月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和生产运行基本情况进行分析,努力于为上级部门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今年预计1-12月原煤产量为45万吨,去年同期原煤产量8.224万吨,同比上升81.72%。精煤产量11万吨,去年同期精煤产量1.88万吨,同比上升82.91%。外购原煤数量10万吨,去年同期外购原煤量31.44万吨,同比下降68.19%。外购精煤数量55万吨,去年同期外购精煤量103.71万吨,同比下降46.96%(以上数据为行业统计上报数据)。预计今年1-12月全区煤炭企业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为6399万元。

4)做好先征后返的采空沉陷区搬迁安置补偿费返还工作

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和区促进发展稳定增长的措施的通知》(攀仁府办〔2014107号)文件中第二十一项之内容:我区煤炭采空深陷区搬迁安置补偿费按现行标准采取先征后返方式,全额返还企业,执行期限:2014812015731。按文件要求,2015112月,我局预计待征收采空沉陷区搬迁安置补偿费480万元。同时已对我区符合文件要求的29家煤炭企业涉及返还金额进行了核实,并报经区政府同意后,共计返还企业301.70056万元。

5)巡查、督查合法煤矿矿界打私工作,巩固打私成果

为巩固打击私挖盗采工作所取得的成绩,继续真抓实干、加大巡查、加强配合,认真开展打私巡查的同时,也兼顾对合法企业打击私挖盗采工作的督查,坚持全面督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开展了多次全面督查,对重点区域、重点路段进行动态巡查、蹲守,出动车辆214台次,人员921人次,现已编写煤炭资源保护动态23期,完成各项工作的汇总归档。及时掌握企业打私工作开展情况,把企业无法处理的情况与区联合执法大队和乡镇打私队沟通,做到了监管与服务相结合、重点监管与全面监管相结合,及时有效地遏制私挖盗采的反弹。

6)煤炭验票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为保障仁和区采空沉陷区搬迁安置补偿费的足额征收和防止私挖盗采的煤炭产品出站,是煤炭验票站的两项重要任务,我局工作人员加大检查力度,突出重点监管,长期保持高密度、不定时、不定期巡查,全年共出动车辆112台次,人员560人次(其中夜间巡查24车次,出动人员119人次),以亲赴现场和监控点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

积极做好验票站站员的选派轮换工作,按照《关于印发煤炭验票站人员选派实施意见的通知(攀仁委〔2012〕)22号》文件精神要求,分别于20151月、6月、11月分三批对下派锻炼干部和各单位选派人员,对驻站选派到期的站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和按期轮换,确保验票站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单位选派轮换人员的定期更换。

4、勤协调、多疏导、维稳信访工作始终不推卸

1)协调服务,努力改善企业经营环境

近年来,由于煤炭市场低迷,产销量持续下滑、经济不景气,煤矿经济效益差、资金极度紧张,煤矿企业职工工资纠纷、工程款纠纷、企地矛盾日益突出等原因,煤矿职工、周边农民、材料提供商上访事件、堵井事件时有发生,我局积极组织人员参与协调解决各类矛盾30余次,基本将各类矛盾协调解决,努力为煤矿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

2)心系民生,积极开展信访维稳工作。

我局于2015123组织召开全区相关部门和27家煤炭企业加快补发拖欠农民工工资确保稳定的督办会议。积极部署及时梳理涉稳事件,全年按每半月一次,按时向区维稳办报送不稳定因素综合分析报告24份。积极办理信访件,全年通过维稳信息平台回复电子信息信访件10件。多方协调解决辖区企业拖欠薪资,截止20151031日协调督促企业支付欠款483.44339万元、协助法院扣划资金447.284931万元。

5、查不足,谋未来,安全监管工作始终不停歇

二、部门概况

本单位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2313.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153.97万元,其他收入1.39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收入157.8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209.19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返还企业采空区搬迁安置补偿费和关闭煤矿奖补资金。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2313.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7.46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55.1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6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5.7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64.8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增加1209.19万元,主要原因:增加了返还企业采空区搬迁安置补偿费和关闭煤矿奖补资金。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煤炭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75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7.3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社保、日常公用经费等,项目支出1446.83万元主要用于支付煤矿关闭补助奖励和返还企业采空区搬迁安置补偿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按照规定标准发放的离退休费和补贴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25.71万元,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机关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节能环保支出60万元,主要用于:中央奖励建海老熊箐煤矿淘汰落后产能奖励补助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14年决算数持平,

2015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4.86万元,2014年决算数上升106.81%,主要原因是煤矿关闭工作的推进和落实,接待相关部门检查、验收较2014年有所增加。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4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77万元,2014年决算数下降21.82%,主要原因是: 2015年我局减少一辆公务用车。我局2015年无公车购置费。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用于我区煤炭安全生产监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65.56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采购服务项目:关闭煤矿水患普查项目。该项目由我局委托四川国际招标公司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四川省煤田地质工程勘察设计研究院,本项目总费用为61.98万元,20151016日支付前期工作费用18.594万元,项目验收合格后余款43.386万元于2016122日支付。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我单位公务用车6辆,车辆价值132.34万元,没有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