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区级预算单位 > 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6-03-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起草全区安全生产重大政策措施文件,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区安全生产工作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分解、考核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和事故控制指标;知道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察;监督、指导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负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督、统计、分析工作;统计、报告全区安全生产事故,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和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指导、协调和组织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配合全区突发性事件应急联动工作;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综合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指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2.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责任,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和监督有关部门承担的专项安全生产管理、监察工作;按照属地、分级管理原则,依法监督管理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依法监督检查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和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3.负责或参与调查处理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生产安全事故,组织有关部门对煤矿生产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4.负责权限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简称“三同时”)的监督管理。

5.负责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负责职业卫生安全许可证以及职业危害的申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6.按照属地、分级原则,承担权限范围内非煤矿山、尾矿库、冶金、机械制造、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物品等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7.负责职责范围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抵押金的收缴和管理。

8.负责权限内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申报和安全许可证实施监督督查工作。

9.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检测检验工作,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中介事业管理职责。

10.监督、指导煤矿管理部门抓好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对其他矿山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进行指导和协调。

11.监督、指导建筑、交通、农机、水利等管理部门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2.组织、指导全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全区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安全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

13.经省、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授权,负责省、市属在我区的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14.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工伤保险制度,促进工伤保险与事故预防的结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做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管理工作。

15.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承担区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17.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

1.安全生产月活动

2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3.执法培训

4.安全社区创建等工作

5.百安活动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仁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0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9万元,其中: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9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仁和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安监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安全生产监管支出1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医疗保险、日常运转及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1.基本支出18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万元。2.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百安活动、安全生产月活动、执法培训等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1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2:“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点击打开链接

附件3:“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点击打开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