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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煤炭管理局2018年预算编报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煤炭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8-02-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煤炭管理局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区政府规定;研究制定加强煤炭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管理、监督和行政监察执法工作。

2.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我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提出结构调整意见;编制全区煤炭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煤炭行业经济运行,健全和规范煤炭市场。

3.统筹规划我区境内煤炭资源工业科学布局,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对全区各煤炭生产及加工企业和经营企业实行行业管理;对煤炭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查批准或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和技术协调处理煤炭资源开采纠纷。

4.根据国家矿山安全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负责全区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煤矿加强瓦斯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负责指导煤矿防灾预案和救护体系建设;负责矿山安全事故的救护和调查处理;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指导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负责指导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矿产资质审核及申报工作;协助检查煤矿劳动保护,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指导煤矿环保工作。

5.指导煤炭行业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推进煤炭行业技术进步;指导、组织煤炭企业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及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对企业标准化、产品质量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6.归口管理煤炭资源开采、生产(加工)、经营等证照的行政审查、备案和申报工作。

7.维护煤炭资源国家所有,维护矿区生产和煤炭经营秩序,协助国土部门抓好合法煤矿矿界范围内的煤炭私挖盗采治理工作。

8.发展全区煤炭产、需计划的综合平衡和保供计划的下达分配;组织供需方订货,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管理,负责调运和票证发放管理,负责煤炭运销工作。

9.指导乡镇和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统计分析;定期汇集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市场、价格等相关信息,提出煤炭销售最低保护价,为煤炭和经营企业提供信息、技术、管理等咨询服务。

10.加强对区煤炭技术协会的指导,提高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生产技术设备更新;提高煤炭行业市场竞争的综合实力。

11.引导煤炭企业做好煤炭深加工,提升煤炭的附加值,推动煤焦化、煤炭附属产品的开发、利用。

12.指导乡镇煤炭管理所做好煤炭管理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增加负责去煤炭运销管理中心与煤炭验票站的日常业务管理职责;增加做好仁和区煤炭采空沉陷区搬迁安置补偿费的统计、征收工作的职责。

15.将原区煤炭管理办公室的煤炭行业管理和监督;煤炭行政监察执法指导、检查和协调工作;研究制定煤炭行业发展和提出结构调整意见;协调煤炭行业经济运行;指导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协助处理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监督、指导煤矿的瓦斯治理和重特大灾害预防工作;负责指导煤矿防灾预案和救护体系建设等职责划入区煤炭管理局。

(二)2018年重点工作介绍

(一)进一步抓好煤炭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一是严格安全准入,强化源头治理,加强安全意识和知识教育培训,完善人员配备,提升煤矿安全基础。二是加强煤矿技术管理,推动煤矿瓦斯、水害等重点灾害治理和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提升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三是大力推进煤矿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四是进一步健全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五是提升煤矿应急管理能力。六是持续开展“打非治违”,严格审批,严查严管,重点整治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二)进一步加强煤炭产业的经济运行和目标任务分析,及时研究解决工作难点问题,确保全面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给我局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进一步加大对各验票站的日常管理工作,加强巡查、督查合法煤炭企业的打击私挖盗采煤炭资源工作。

(四)继续做好煤矿安全“体检”工作、煤矿安全标准化达标建设和煤炭企业环保问题整治等重点工作。

(五)继续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关于职业病危害防治有关规定,提高煤矿企业和煤矿从业人职业病危害防治意识,督促煤矿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努力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六)继续加大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收尾工作力度,认真做好关闭矿井奖补资金申报和拨付工作,力求全区煤炭行业产能化解工作圆满完成。

(七)继续抓好维稳信访工作,积极协调化解涉煤矛盾纠纷,营造良好的行业氛围。

(八)强化监管与服务水平的提升。在依法监管的同时,强化服务意识,按照要求从严、程序不减、时间从快的原则,审批事项原则上实行“一日办结”制度,努力解决煤矿企业生产经营中的实际问题,为全区煤矿企业营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

(九)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及作风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进一步提升党员责任意识和职工履职意识。

(十)完成领导及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情况

按照攀仁府办【2011】120号(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煤炭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仁和区煤炭管理局核定人员编制36名,实有人数43人(在职人员23人,退休人员4人,临聘人员15人),核定内设机构5个;车辆编制核定特种专用车辆1台,实有1台越野车用于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监管工作。

  1. <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年仁和区煤炭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625.3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25.3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25.3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2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万元,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01万元,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81.0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仁和区煤炭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我区煤炭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和区煤炭管理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和区管辖的煤炭运销检查站、乡镇煤炭管理所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09.2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社保、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1.0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81.05万元,主要用于局办公用房租赁和管辖区内产煤乡镇煤矿驻矿安监员工作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区煤炭检查站正常运行及工作人员相关费用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9.5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5.5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52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5%,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接待管理例行节约。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2017年未安排预算)。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仁和区煤炭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涉及当年财政拨款281.05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件3 。

     

    附件:1.仁和区2018年煤炭管理局预算公开表仁和区2018年煤炭管理局预算公开表.XLS

          2. 部门预算名词解释预算名词说明.doc

          3. 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