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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煤炭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煤炭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7-10-2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煤炭法》、《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方针、政策以及省、市、区政府规定;研究制定加强煤炭行业管理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煤炭行业管理、监督和行政监察执法工作。

2.根据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我区国民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研究制定煤炭行业发展规划和提出结构调整意见;编制全区煤炭行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煤炭行业经济运行,健全和规范煤炭市场。

3.统筹规划我区境内煤炭资源工业科学布局,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对全区各煤炭生产及加工企业和经营企业实行行业管理;对煤炭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项目按管理权限进行审查批准或上报,会同有关部门和技术协调处理煤炭资源开采纠纷。

4.根据国家矿山安全法规和煤矿安全规程,负责全区煤炭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督促、指导煤矿加强瓦斯治理和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治理;负责指导煤矿防灾预案和救护体系建设;负责矿山安全事故的救护和调查处理;推进煤矿企业安全生产文化建设;指导煤矿职工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负责指导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负责矿产资质审核及申报工作;协助检查煤矿劳动保护,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和指导煤矿环保工作。

5.指导煤炭行业的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推进煤炭行业技术进步;指导、组织煤炭企业技术攻关,推动科技成果及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对企业标准化、产品质量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6.归口管理煤炭资源开采、生产(加工)、经营等证照的行政审查、备案和申报工作。

7.维护煤炭资源国家所有,维护矿区生产和煤炭经营秩序,协助国土部门抓好合法煤矿矿界范围内的煤炭私挖盗采治理工作。

8.发展全区煤炭产、需计划的综合平衡和保供计划的下达分配;组织供需方订货,规范煤炭市场经营管理,负责调运和票证发放管理,负责煤炭运销工作。

9.指导乡镇和煤炭企业生产经营、统计分析;定期汇集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市场、价格等相关信息,提出煤炭销售最低保护价,为煤炭和经营企业提供信息、技术、管理等咨询服务。

10.加强对区煤炭技术协会的指导,提高煤炭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和生产技术设备更新;提高煤炭行业市场竞争的综合实力。

11.引导煤炭企业做好煤炭深加工,提升煤炭的附加值,推动煤焦化、煤炭附属产品的开发、利用。

12.指导乡镇煤炭管理所做好煤炭管理工作。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14.增加负责去煤炭运销管理中心与煤炭验票站的日常业务管理职责;增加做好仁和区煤炭采空沉陷区搬迁安置补偿费的统计、征收工作的职责。

15.将原区煤炭管理办公室的煤炭行业管理和监督;煤炭行政监察执法指导、检查和协调工作;研究制定煤炭行业发展和提出结构调整意见;协调煤炭行业经济运行;指导煤炭行业安全生产;协助处理煤矿重特大安全事故;监督、指导煤矿的瓦斯治理和重特大灾害预防工作;负责指导煤矿防灾预案和救护体系建设等职责划入区煤炭管理局。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煤矿安全监管工作

1、强化落实,积极开展日常安全检查

全年共开展安全执法检查228矿次,完成全年检查计划的178%;共下达各类执法文书420份;累计查处安全隐患1838条,已整改1520条,隐患整改率为83%;实施行政处罚8矿次,累计罚款36.25万元。其中在“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中,检查11矿次,累计查处安全隐患206条。

2、加强领导,稳步推进复产复工验收

全年全区共有14家煤矿复产复工(其中复产煤矿11家,复工煤矿3家),另有1家煤矿正在进行隐患整改,3家煤矿暂未启动复工复产程序。

3、严格执行,确保完成相关重点工作

1)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工作。我局督促全区13处建设矿井(除帅普公司灰嘎河口煤矿外)按要求完成自查并填报《煤矿建设项目安全专项治理自查表》,同时要求各建设矿井按照“五落实”原则编制了专项整治方案。目前各矿井已积极组织人员、资金、材料进行了整治。

2)瓦斯等级鉴定工作。目前12家矿井已完成瓦斯数据采集。

3)联合试运转、安全设施设备、综合竣工等验收工作。目前我区春福胜利煤矿通过联合试运转验收进入试生产阶段,张家湾煤矿通过安全设施设备、综合竣工验收转为生产矿井。

4)矿井关闭工作。全年下达我区7家关闭矿井指标,目前7家煤矿已完成井口封闭工作,各项关闭档案资料已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完成搜集,关闭工作已基本完成。

5)调查处理举报相关工作。全年收到调查举报函共4份,通过井下现场勘查、地面资料查证、询问相关当事人等方式对举报中涉及的老熊箐煤矿、罗家屋基煤矿、何家屋基煤矿等进行了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书面上报市安监局及攀西监察分局等部门。

二、煤矿技术管理工作

1、煤矿企业兼并重组

稳步推进全区8家煤矿兼并重组工作,3家基本完成,其余5家均与被兼并重组煤矿签订了协议(其中2家煤矿企业完成了新公司注册登记工作),目前全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工作处于暂停状态,暂无新政策。

2、关闭煤矿奖补资金到位及拨付情况

    2013年关闭煤矿以来,省、市政府应拨付补助(奖励)资金共计22200万元,目前实际到位17560万元。累计拨付12600余万元(2016年拨付3557余万元)。其中协助区法院及区地税局执行1480余万元,主要用于解决工人工资和工伤保险赔付等涉及民生稳定的项目,确保了煤矿关闭后矿区秩序相对稳定,未出现较大群体性事件。

3、化解煤炭过剩产能

组织企业召开会议40余次,努力提高煤矿从业人员及业主化解煤炭过剩产能思想认识。编制了《仁和区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初步方案》和《仁和区煤矿基本信息梳理情况一览表》,为化解产能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准确可靠的依据,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代区政府起草了《仁和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的实施方案》、《仁和区煤矿关闭工作方案》,按照一矿一策的原则编制了2016年关闭退出煤矿的关闭工作方案、关闭风险评估报告、关闭维稳预案。7处关闭退出煤矿井口已全部封闭,并树立了永久关闭标识牌,目前正在积极按照《四川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验收工作实施细则》完善后续相关资料。

4、煤矿工人培训

全年组织煤矿工人培训13期,培训711人次,同比增长42.8%,考试合格668人次,同比增长68.7%,培训合格率为94%,确保了煤矿顺利复工复产,极大的保障了全区煤矿安全生产建设工作。

5、职业健康监管

制定了《仁和区煤炭行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十三五”规划》,印发了《仁和区2016年煤炭行业职业健康监管工作要点》,加强煤炭行业职业健康监管工作,督促煤炭生产、洗选加工经营企业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主体责任,全力预防、控制、消除职业病危害,努力减少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发生。

6、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

制定并印发了《仁和区推进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方案》,明确了2016年建成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5处,实际完成12处;目前全区有12处三级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

7、协助法院执行煤案件

全年接收协助执行通知书190余份,强制执行涉煤款1480余万元。

8、保留矿井水患普查工作

目前18处矿井已有16处委托中介机构编制了水患普查治理报告,另外 2处煤矿处于停产停工状态。

三、煤炭运销监察管理工作

1、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全年开展各类安全检查6次(其中安全专项检查2次),下达各类执法文书7份,检查出安全隐患15条,并按要求下达了整改决定书。

2、洗选加工经营企业生产经营

2016年新增1家纯经营企业,目前全区已有49家煤炭洗选加工经营企业。其中37家煤炭洗选加工企业(34家处于停产和半停产状态,3家正常生产洗精煤);2家型煤加工企业(1家生产少量民用型煤,1家停产);10家纯经营企业(9家停业,1家从市外购煤保障重点企业)。

3、煤炭经济指标统计分析

全年原煤产量1031638吨,去年同期原煤产量461155吨,同比上升123.70%;洗煤产量208022吨,去年同期洗煤产量111936吨,同比上升85.84%,外购原煤数量21156吨,去年同期外购原煤量85447吨,同比下降75.24%,外购精煤数量129690吨,去年同期外购精煤量547182吨,同比下降76.3%

4、采空沉陷区搬迁安置补偿费征收

目前已征收采空沉陷区搬迁安置补偿费612.0861万元。

5、煤炭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及产值完成情况。

全年固定资产投资任务1.5亿元,目前已完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3.0932亿元;完成产值16.16492亿元。

6、煤炭洗选加工经营企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

组织49家煤炭洗选加工经营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系统”培训,督促企业按期进行了网上注册,及时填报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7、加强打私巡查,巩固打私成果

全年出动车辆179台次,人员826人次,编写煤炭资源保护动态25期。对重点问题及时与区联合执法大队和乡镇打私队沟通,做到了监管与服务相结合、重点监管与全面监管相结合,及时有效地遏制私挖盗采行为。

8、煤炭验票站的日常管理

分批对验票站人员进行了岗前培训和按期轮换,确保我区采空沉陷区搬迁安置补偿费的足额征收和防止私挖盗采煤炭产品出站。全年共出动车辆104台次,人员453人次(其中夜间巡查20次,出动人员102人次),以亲赴现场和监控点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监管。

四、信访维稳工作

由于煤矿企业劳资纠纷、工程款纠纷、企地矛盾等,导致群体堵井、上访事件频发。我局积极组织企业在“春节”、全国“两会”及重要会议期间召开维稳工作会议,要求各股室和企业进行不稳定因素排查,及时化解矛盾,努力为煤矿企业营造良好的经营氛围,为维护社会稳定做了大量工作。并且每季度开展煤炭企业不稳定因素排查,全年报送不稳定因素综合分析报告24份。全年共处理信访案件50余起;书面答复信访件6起;代理区政府出庭应诉煤行政诉讼案件2次,收集整理证据材料50余份,积极协助区法制办起草答辩状。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煤炭管理局为仁和区一级预算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区煤管局本年收入合计7,138.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38.62万元,占100%

2016年区煤管局本年支出合计2,857.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3.22万元,占11.66%;项目支出2,524.02万元,占88.3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区煤管局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数7,138.62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增加4,984.65万元,增长231.42%.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2,857.24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增加1,009.88万元,增长54.66%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区煤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7.2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009.88万元,增长54.66%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区煤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7.2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20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3万元,占0.73%211节能环保支出18,58.97万元,占65.06%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795.55万元,占27.84%220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156.09万元,占5.46%221住房保障支出25.90万元,占0.9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8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20.73万元,其中:2080504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6年决算数为1.08万元。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9.65万元。完成预算1.1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下达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省级资金尚未执行支付完成。
   
2.2119901节能环保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1,858.97万元,完成预算55.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下达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奖补中央资金尚未执行支付完成。

3.215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795.56万元,其中:2150199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378万元,2150601行政运行2016年决算数为286.59万元,2150607煤炭安全2016年决算数为77.88万元,2150699 其他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53.09万元,完成预算35.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为下达2014年度计划内关闭煤矿将补清算资金及2014年关闭煤矿省级财政奖补资金等项目资金尚未执行支付。

4.2200114地质矿产资源利用与保护:2016年决算数为256.09万元,完成预算100%

5.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6年决算数为25.90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区煤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333.2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78.0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55.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区煤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9.99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8.2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减少8.64万元,下降28.8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55万元,下降19.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09万元,下降174.58%。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为严格执行例行节约相关规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8.22万元,94.1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77万元,5.90%

1.因公出国(境)经费

我单位2016年无因公出国经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22万元,其中:

我单位2016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8.2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办公、到各站点进项安全检查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1.7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205人,共计支出1.77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区煤管局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煤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5.18万元,比2015年减少10.38万元,下降18.81%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区煤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50万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区煤管局公有车辆6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