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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3-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

关于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二、基本情况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情况

二)支出预算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七、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经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负责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仁和区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2.拟订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安全生产等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全区安全生产、防震减灾、应急体系建设、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各乡镇(街道)和区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督导、考核工作。

4.承担权限范围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等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准入管理责任。协助省、市应急管理部门做好中央、省属在仁和辖区范围内的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5.拟订权限范围内煤炭产业发展计划、准入条件等并组织实施,按权限审核、上报煤炭项目并负责建设管理。负责煤炭生产协调和监督管理,煤炭行业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煤矿瓦斯等级鉴定、瓦斯治理和利用。协助相关部门抓好合法煤矿矿界范围内的煤炭私挖盗采治理工作。

6.承担权限范围内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依法监督检查煤矿企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煤矿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安全生产标准化、瓦斯和水害防治及相关安全技术发展工作。指导煤矿防灾预案和救护体系建设。参与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承担权限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非煤矿山、冶金、机械制造、尾矿库、地质勘探、石油(气)开采等工矿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依法指导、监督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危险化学品、化工、医药、烟花爆竹、工矿商贸等生产经营单位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承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责任。依法监督检查、指导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8.承担权限范围内防震减灾工作。编制全区防震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制定地震综合防御对策。组织开展辖区范围内地震监测预报工作,提出趋势预测意见。组织开展震情跟踪、日常分析预报和重大地震异常的核实上报工作。管理全区地方地震监测台网和观测台站。监督、管理辖区范围内工程建设场地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 参与震后重建规划。

9.负责组织、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牵头组织编制全区应急救援综合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专项预案,负责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并落实,督促相关部门加强应急避难场所设施建设。

10.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规划,牵头建设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11.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全区应对较大及以上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负责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协调全区各类专业应急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提请衔接区人民武装部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12.按照国家相关政策和省、市、区相关规定,负责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安全生产事故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依法依规统筹指导全区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

13.按照国家、省、市、区相关政策和规定,负责消防工作,组织和指导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

14.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和指导相关部门开展灾害救助、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管理分配中央、省、市下拨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6.开展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和安全生产方面的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跨区域救援工作。

17.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区发展和改革局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8.负责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和指导应急管理、防震减灾、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9.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行政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责任。按省市要求,指导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

2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1.职能转变。加强、优化、统筹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国家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二)2024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生态环保方面督促煤矿及煤炭洗选企业做好迎接中央环保督查工作,持续推进全年环保动态达标。二是安全生产方面研究制定仁和区重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制度研究制定2024年度安全生产督查工作计划研究制定安全生产专家帮扶指导工作制度推进安全领域突出问题和作风不实、欺上瞒下等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重点时段风险研判、专项整治、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专项或综合督查等迎接上级督导检查、安全生产巡查、现场考核等筹备安委会(扩大)会、调度会、专题工作会研究明确部分行业领域安全监管责任及牵头部门按照上级工作安排,督促区级部门开展节后复工复产、监管执法专项行动、安全生产月等工作根据省安委会工作安排,指导大田镇开展省级安全社区创建根据上级工作安排,督促区级部门及分管领域企业进一步完善分类分级管控和清单制管理工作协助区级部门、乡镇(街道)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和遇到的困难向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汇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提请区委、区政府领导研究安全生产坚持依法管矿,加快《2024年煤矿安全生产监管检查执法计划》的编制,并严格落实监管检查计划持续保持煤矿打非治违高压态势,将打非治违贯穿全年安全生产工作始终推动胜利煤矿完成矿井双回路供电升级改造项目,推动沿江洗煤厂完成升级改造项目加强大应急格局构建,进一步修订完善《仁和区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全力抓好非煤矿山、危化、烟花爆竹、醇基燃料等安全基础工作严抓春节后非煤矿山、危化等企业的复工复产工作,严把年初安全第一关全面加强非煤矿山紧急撤人制度、复产复工安全监管制度、金属非金属矿山市县级领导包保联系制度等落实。制定完善仁和区非煤矿山县级领导包保联系制度及责任清单配合自规等部门推进啊喇乡小竹林尖山建筑用砂矿、布德镇大石包梁子建筑用砂矿的开发利用等工作强化企业安全双重预防机制建设,全面开展非煤矿山、危化分级分类监管和执法检查按上级要求抓好2024年专项执法行动和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抓好汛期、重大节日和重要敏感时段的安全检查等工作联合工贸企业行业主管部门,统筹做好工贸企业复工复产工作加强对以美斯特和西南钒钛公司为中心的产业集群提供服务指导和安全监管工作。三是应急管理方面:积极争取国债资金支持扎实开展演练,做好2024年综合应急演练工作紧盯灾情管理变化,做好主汛期灾情收集和管理工作开展新一轮预案修编和更新工作常态化做好卫星电话管理工作加强地震台(点)、地震预警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管理工作抓好防震减灾救灾相关准备和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根据灾情发生实际和救灾工作需要,协同发改做好救灾物资调拨保障工作加强区综合应急救援队队伍管理,开展队伍培训和演练工作。四是安全宣传工作方面持续加强安全宣传工作,在安全宣传月及节假日等重点时段采取多中形式开展安全宣传,提升群众安全意识。五是严格行政执法,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按照年度执法计划要求,开展好贯穿全年的执法工作提前筹备,每两月办理、上报1起典型案例(在互联网+执法系统中上报)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进行行政处罚,涉及行刑衔接的,依法予以移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升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

二、基本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2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个,主要包括:攀枝花市仁和区减灾救灾事务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矿山安全事务中心。根据《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办公室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攀仁委办201925号),我局共设应急指挥中心、政策法规股、综合协调股、矿山监管股、救援管理股五个股室。编制数行政编制1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总工程师1名;参公编制20名(含下属单位)。实有公务员9名,参公人员17名,事业编制人员14名,机关工勤4名,编内聘4名,退休人员8人,临聘人员23人(监控人员7人、驻矿安全监管人员16人)。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核定我局特种专用车辆编制3辆,实有车辆3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应急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4区应急管理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063.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3.9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69.7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63.7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758.6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5.1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91万元,项目支出1201.0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

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2063.72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3.94万元,占48.16%;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1069.78万元,占51.84%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206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62.66万元,占41.8%;项目支出1201.06万元,占58.2%

区应急管理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应急保障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应急管理局及下属单位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区应急管理局及下属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包括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2.卫生健康支出46.19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3.城乡社区支出1069.78万元,主要用于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66.06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97.8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3.94万元,比2023年预算数减少158.91万元,主要是对部分项目进行了压减。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3.86万元,占8.44%卫生健康支出46.19万元,占4.65%;住房保障支出66.06万元6.65%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97.82万元80.27%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62.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67.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退休费

公用经费95.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

差旅费、工会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邮电费、接待费等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2024“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8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8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4年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区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区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4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7.84万元,较2023年预算下降1%,主要原因是落实党的政策,减少不必要的开支等。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与2023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车3辆,其中:越野车2辆、皮卡车1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

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3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应急管理等工作开展。

七、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区应急管理局2024没有使用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69.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069.78万元。2023预算增加35.38万元,增长3.42%。主要原因是劳务派遣人员增加,保险费用增加。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以及下属攀枝花市仁和区减灾救灾事务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矿山安全事务中心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其他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5.11万元,比2023年预算增加0.58万元,增长0.61%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区应急管理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设备用车3。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区应急管理局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4区应急管理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1201.06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1201.06万元。

 附件:1.2024年仁和区应急管理局预算公开表.xlsx

             2.2024年部门预算名词解释.doc

             3.仁和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4.仁和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