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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仁和区政法委员会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仁和区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3-03-1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4

(一)职能简介................................4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6

二、 基本情况.................................6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6

(一)收入预算情况............................7

(二)支出预算情况............................7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8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8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8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8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9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9

(二)公务接待费..............................9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9

七、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10

(一)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接待费情况说明.......10

(二)非财政拨款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说明.............................................1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10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0

(一)业务运行经费...........................10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10

(三)政府采购情况...........................10

(四)预算绩效情况...........................10

十一、名词解释...............................11

 

 

 

 

 

 

 

2023年部门预算经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1.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仁和、法治仁和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区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区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稳定工作。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区政法系统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区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制度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政法部门对接省、市相关改革工作,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区委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协同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攀枝花市仁和区法学会。

10.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责任。

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在政法各部门贯彻实施。

(二)2023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3年重点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稳、防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为主,并围绕全国两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做好相关工作。

二、基本情况

政法委现有行政编制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事业编制7名,预算编制实有人员24名,其中在职人员18名,退休人员6名。

区委政法委内设5个股室(部),分别是办公室、维稳室、综治室、政治部、党支部。

仁和区委政法委下属二级单位1个,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纳入区委政法委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仁和区平安建设工作中心。

我委现无车辆编制以及实有车辆。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区委政法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区委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993.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3.6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993.6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73.73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0.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3.49万元,项目支出555.9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区委政法委2023年收入预算993.62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93.62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区委政法委2023年支出预算993.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7万元,占44.05%;项目支出555.92万元,占55.95%

区委政法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政法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法委及平安建设中心维稳和平安建设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1.3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机关水电费、差旅费、通讯费、办公费等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22.0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6.48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区委政法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93.62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增加366.71万元,主要是增加预算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1.31万元,占88.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5万元,占5.41%;卫生健康支出22.08万元,占2.22%;住房保障支出36.48万元,占3.67%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993.6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97.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60.77万元、奖金66.1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6.93万元、绩效工资39.3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0.1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9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01万元,住房公积金36.4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3.49万元

公用经费40.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8.42万元、印刷费1.7万元水费0.1万元、电费1.5万元、邮电费3.12万元、差旅费0.4万元、会议费0.2万元、培训费0.2万元、公务接待费5.53万元、工会经费3.45万元、福利费2.9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11.22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68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政法委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5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5.5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区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后安排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5.53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28%,主要原因是压缩三公经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

七、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区委政法委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23年,区委政法委以及下属平安建设工作中心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0.48万元,比2022年预算增加3.91万元,增长10.69*%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区委政法委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区委政法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7.7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区委政法委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10个,涉及预算555.92万元。其中:运转类项目9个,涉及预算550.92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个,涉及预算5万元。

十一、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6.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市事业单位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及公用支出主要是综治中心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未单位设置相机科目的其他项目包括2023年三电专项整治经费,  物业管理费,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大调解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市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0.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于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项):指用于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款) 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指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其他人员医疗补助方面的支出。

13.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行政单位(包含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目):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5.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附件:表1.部门收支总表

      1-1.部门收入总表

      1-2.部门支出总表

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表1-5:仁和区委政法委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xls

表7: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政法委).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