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区级预算单位 > 区委政法委

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02-2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在政法各部门贯彻实施;仁和区综治委是区委、区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全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区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区委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处置“法轮功”邪教问题等工作。2017年重点以维稳、防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为主,并围绕全国两会、十九大召开做好相关工作。

二、基本情况

区委政法委共有行政编制5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全额拨款参公事业编制2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实有人数共计19名(包括退休人员5名),内设机构包括区综治办、区维稳领导小组、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实有公务用车一辆,川D56185黑色小型轿车,车辆所有权属于仁和区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年区委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309.4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309.4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09.4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5.14万元,日常公用支出20.3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3.99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委政法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政法、综治、维稳、信访、法轮功教育转化及防范处理邪教问题等专项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全委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维稳办、综治办、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57.90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雪亮工程、社会监控资源接入整改项目、维稳及大调解专项项目。以上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维稳、综治、矛盾纠纷大调解等方面工作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8.7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9.2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年我委没有安排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安排出国(境)经费预算0万元,较2017年预算比较无变化,主要原因是没有此项工作的统一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1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66%,主要原因是政法委工作量增加,今年有较多大型节庆日和专项工作,因此公务接待量增加,需要增加接待经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与2017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区委政法委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涉及当年财政拨款5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件3 。

附件: 区委政法委预算名词解释.doc 区委政法委 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区委政法委部门预算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