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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0-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在政法各部门贯彻实施;仁和区综治委是区委、区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全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区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区委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处置“法轮功”邪教问题等工作。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6年,在区委、区政府及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宜人新城、产业新区”发展定位,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综治、维稳、防邪工作会议精神,强化维稳意识,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落实涉稳信访积案化解督办和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有效地预防、化解和减少了各种社会矛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全区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

二、部门概况

仁和区委政法是一级决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仁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仁和区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法委内设2个(办公室、政治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 个(仁和区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在政法各部门贯彻实施;仁和区综治委是区委、区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全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区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区委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处置“法轮功”邪教问题及维稳突发事件等工作;区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负责全区“大调解”工作的宣传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工作计划、制度、目标考核,调处重大社会矛盾;督促、指导、协调各级调解工作。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政法委本年收入合计430.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5.56万元,占98.84%;事业收入0万元,占0%;2016年政法委本年支出合计265.0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07万元,占88.32%;项目支出30.95万元,占11.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政法委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695.58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46.52万元,增长26.6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政法委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5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5.11%。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5.11万元,增长2.3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政法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5.5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68万元,占76.11%;公共安全支出11.80万元,占5.23%;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73万元,占11.41%;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6.36万元,占7.2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1(项):2016年决算数为211.14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2016年决算数为25.72元,完成预算96.62%。
  3.公共安全支出(类)204(款)99(项):2016年决算数为11.80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2016年决算数为16.36万元,完成预算99.3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政法委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04.4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81.9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22.4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政法委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7万元,完成预算49.3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52万元,完成预算56.5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18万元,完成预算11.76%。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根据财政预算计划工作支出。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5.11万元,下降52.09%,其中:未出现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02万元,下降52.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5%。减少变动的主要原因是公务车辆数量减少,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控制接待标准和接待范围,本着“厉行节约”原则,缩小接待范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0%;我单位未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52万元,96.1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8万元,3.8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未购置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52万元。主要用于到基层各乡镇检查、督促、指导协调解决突发性维稳事件及全区维稳工作和平安创建、雪亮工程工作及外出办公事等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0.18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50人,共计支出0.18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就餐、住宿费(接待省、市有关上级部门检查督促指导工作)。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政法委2016年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49万元,比2015年增加5.34万元,增长31.1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我单位没有政府采购项目。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政法委公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单价10万元以上电信设备1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本部门2016年没有项目绩效自评。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