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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4-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在政法各部门贯彻实施;仁和区综治委是区委、区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全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区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区委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处置“法轮功”邪教问题等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7年,在区委、区政府及市委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从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出发,牢固树立稳定是第一责任意识,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提出的“宜人新城、产业新区”发展定位,政法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政法、综治、维稳、防邪工作会议精神,在“全国两会”、“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省十一次党代会、G20杭州峰会、党的十九大和其他节庆日等重点时段强化维稳意识,落实各项工作责任,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创新,落实涉稳信访积案化解督办和矛盾纠纷联动调处机制,有效地预防、化解和减少了各种社会矛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实现了全区社会政治大局和谐稳定。

二、部门概况

仁和区委政法是一级决算单位,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仁和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仁和区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政法委内设2个(办公室、政治处),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1 个(仁和区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在政法各部门贯彻实施;仁和区综治委是区委、区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全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区维稳领导小组办公室是区委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处置“法轮功”邪教问题及维稳突发事件等工作;区矛盾纠纷大调解中心负责全区“大调解”工作的宣传方针、政策,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制定工作计划、制度、目标考核,调处重大社会矛盾;督促、指导、协调各级调解工作。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政法委本年收入合计372.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9.15万元,占90.98%;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33.62万元,占9.02%。

2017年政法委本年支出合计356.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0.77万元,占70.34%;项目支出105.74万元,占29.6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29.28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7.79,91.49万元,增长-13.42,34.52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36%。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17.97万元,增长52.3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3.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2.73万元,占64.84%;公共安全支出73.82万元,占21.49%;教育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20万元,占6.75%;医疗卫生支出7.64万元,占2.22%;住房保障支出16.13万元,占4.7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1(项): 支出决算为222.73万元,完成预算86.2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员增加、工作量增加。

2.公共安全(类)204(款)99(项): 支出决算为73.82万元,完成预算141.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处理公共安全事件方面本着节约、高效的原则使用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 支出决算23.20万元,完成预算126.36%。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支出决算为7.64万元,完成预算110.56%。

5.住房保障支出(类)221(款)02(项):支出决算为16.13万元,完成预算91.8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37.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09.5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28.2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5.35万元,完成预算98.1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根据财政预算计划工作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万元,占74.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35万元,占25.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开支内容:无。

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轿车1辆、越野车0辆、载客汽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到基层各乡镇检查、督促、指导协调解决突发性维稳事件及全区维稳工作和平安创建、雪亮工程工作及外出办公事等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0.52万元,下降11.50%。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办法出台后,公务用车数量减少。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5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3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35万元,具体内容包括:重大节庆日的工作督查、会议以及十九大前工作督查、会议,十九大期间工作督查、会议接待。其中:主要用于接待省、市督导组成员。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增加1.17万元,增长6.50%。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增加,科室业务增加,接待任务增加。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26万元,比2016年增加5.77万元,增长25.66%。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区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22.9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9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20万元。主要用于“雪亮工程”(第三期)服务采购项目、办公设备采购。授予企业合同金额222.9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69%。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政法委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3个,涉及财政资金172万元,覆盖率达到100%。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98分,存在的问题:一是“雪亮工程”建设项目技术调试上还需要完善,二是在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中还需要改进。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加强与中国移动公司对接,督促其做好技术层面工作,二是在以奖代补政策落实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监护工作中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做好协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