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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决算
来源:仁和区政法委 发布时间:2020-10-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9年度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决算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一)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仁和、法治仁和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三)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区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区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稳定工作。
(四)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区政法系统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
(五)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区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制度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六)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七)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八)组织政法部门对接省、市相关改革工作,深化政法改革。
(九)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区委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协同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攀枝花市仁和区法学会。
(十)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责任。
(十一)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在政法各部门贯彻实施。2020年重点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稳、防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为主,并围绕全国两会、公共安全突发事件、精准扶贫工作做好相关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在政法各部门贯彻实施。2019年重点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维稳、防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为主,并围绕全国两会做好相关工作。
二、机构设置
区委政法委下属二级单位1个,其中其他事业单位1个,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纳入区委政法委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 仁和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协调中心。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055.2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65.59万元、减少27.92万元,增长45.74%、下降4.97%。主要变动原因是按照上级工作安排,新增工作项目;因业务工作量增加,结余结转资金部分支付,另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到期结余资金上缴国库。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72.9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65.90万元,占98.5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7万元,占1.48%。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50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01万元,占56.86%;项目支出217.80万元,占43.1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05.55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5.77万元、15.77万元,下降3.04%、3.04%。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政策性缩减预算经费。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99%。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7.32万元,增长5.77%。主要变动原因是存在新增调入人员,工资薪金和医疗保险标准调整;另有新增工作业务,导致专项工作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1.1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40.37万元,占87.86%;教育支出(类)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1.61万元,占4.31%;卫生健康支出10.61万元,占2.13%;住房保障支出22.21万元,占4.43%,公共安全支出6.39万元,占1.2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465.90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1(项):支出决算为440.37万元,完成预算99.6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按照上级要求缩减了部分开支。
2.教育(类)0(款)0(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3.科学技术(类)0(款)0(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4.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0(款)0(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决算数等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此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支出决算为21.6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
6.卫生健康(类)210(款)11(项):支出决算为10.6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
7.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支出决算为22.21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
8.公共安全(类)204(款)99(项):支出决算6.39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和预算数持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3.40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6.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26.4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54万元,完成预算4.9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因公务接待任务严格按照各项规定、政策执行,所以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4万元,占4.9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8年持平,主要原因是没有安排出国(境)考察。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万元,下降0%。主要原因是因公务用车改革,我单位无公务车辆。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金额0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维稳、综治、扫黑除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54万元,完成预算4.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1.63万元,下降75.12%。主要原因是:因为严格按照“三公经费”使用规定,压缩公务接待任务。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5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和外来单位交流学习、检查督导业务工作、化解矛盾纠纷等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15人次,共计支出0.54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全区扫黑除恶、维护社会稳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督导、会议、检查。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我单位无外事接待任务。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仁和区委政法委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48万元,比2018年减少2.38万元,下降8.25%。主要原因是因为按照上级要求,缩减了部分经费,另外因单位机构改革,又调出了部分人员,导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仁和区委政法委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仁和区委政法委共有车辆2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2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3个区委政法委项目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3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年终执行完毕后,相继对3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委在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中保质保量,按照项目进度完成,没有出现超预算、违规进行的情况。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3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总体情况较好,无违规情况。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2019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雪亮工程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2019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化解全区涉稳问题,维护辖区社会稳定;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快速平息事件态势。发现的主要问题:部分区级单位、乡镇在报销过程中资料准备不规范。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相关部门联系,力争把此项工作做好。
(2)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5万元,执行数为4.95万元,完成预算的10.31%。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扫黑除恶工作较好地推进,发现的主要问题:个别部门在资料搜集方面还不够完善。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完善各部门资料。
(3)雪亮工程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51.28万元,执行数为151.28万元,完成预算的99.53%。通过项目实施,保障了全区扫黑除恶工作较好地推进,发现的主要问题:中国移动公司在推进工作中出现了技术问题。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大检查力度,督促各部门严格按照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完善各部门资料。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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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维护社会稳定专项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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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仁和区委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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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0万元 |
执行数: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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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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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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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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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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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化解涉稳问题,维护辖区社会稳定。 2.处置突发群体性事件,快速平息事件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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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要求圆满完成辖区维稳工作任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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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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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办案件100%化解 |
交办案件100%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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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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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区政治、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对全区政治、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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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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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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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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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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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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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树立“稳定是第一”的责任意识,确保2019年开展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给全区各项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使得全区人民安居乐业,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
对全区政治、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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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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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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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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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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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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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仁和区委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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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5万元 |
执行数: |
1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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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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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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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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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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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2019年仁和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各级交办工作100%完成。 |
仁和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保质保量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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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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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各级交办案件完成率达到100%。 |
确保各级交办案件完成率达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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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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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区政治、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对全区政治、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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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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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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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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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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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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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全区的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使得全区人民安居乐业,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
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全区社会、经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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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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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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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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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各级考评满意率达到95%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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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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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雪亮工程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监控系统建设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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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仁和区委政法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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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52万元 |
执行数: |
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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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52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5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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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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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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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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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四川有限公司攀枝花分公司按照合作协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雪亮工程各期项目建设,并发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共同监看视频监控,共同参与治安防范,从而真正实现治安防控“全覆盖、无死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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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全区范围内8个乡镇的派出所、(社区)村安装监控摄像头、大屏系统,并通过专线接入管理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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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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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雪亮工程建设进度完成各项施工,确保项目如期推进,在合同时限内保质保量完成。 |
在全区范围内8个乡镇的派出所、(社区)村安装监控摄像头、大屏系统,并通过专线接入管理平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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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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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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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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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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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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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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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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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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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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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争使用、维护满意率达到95%以上。 |
=维护满意率达到95%以上。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仁和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本部门自行组织对维护社会稳定工作、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雪亮工程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监控系统建设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仁和区委政法委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2)。
-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201(款)31(项):指保障机关事业单位正常运转,支持各机关单位履行职能,保障各机关部门的项目支出需要。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208(款)05(项):指以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由于各种原因遭遇困难时给予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的支出需要。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210(款)11(项):指指以政府为主体,依据法律规定,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国民收入再分配,对公民在患病和生育时给予帮助,保证其基本生活的支出需要。
7.住房保障(类)221(款)02(项):指政府和单位在住房领域实施社会保障职能,对城镇职工家庭进行扶持和救助的一种住房资金补充。
8.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附件
附件1
仁和区委政法委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区委政法委内设5个股室(部),分别是办公室、维稳室、综治室、政治部、党支部。仁和区委政法委下属二级单位1个,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机构职能。
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在政法各部门贯彻实施;仁和区综治室是区委政法委内设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协助区委、区政府领导全区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工作;区维稳室是区委政法委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指导、协调督促全区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和处置“法轮功”邪教问题等工作。
(三)人员概况。
区委政法委共有行政编制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7名,抽调人员11名。实有人数共计32名(包括退休人员6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度总收入527.6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5.90万元,其他收入7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54.7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我委2019年总支出527.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02万元,项目支出217.8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2.8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我委严格遵守《会计法》《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定》等法律和各级财政部门的财务规章制度,完成了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特别是“三公经费”等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各项规定规范经费支出流程。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制定内容,切实完成目标任务,准确编撰预算,把握好各项支出,对预算执行、完成情况实时自查,较好地完成了2018年年度预算。全年无违规记录等情况。
(二)专项预算管理。
我委部门经费预算使用严格按照区财政下达的预算执行,没有超越管理和使用权限。
(三)结果应用情况。
通过部门自评、目标公开和应用结果反馈,全年四个项目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并获得了较好地社会效益。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委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本单位严格按照年度预算项目范围、拨付资金使用,并无超标准、超范围违规使用项目资金。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还不够细化,单位内部机构股室对预算管理意识不够强。
2.在日常报账过程中,报销人的业务知识欠缺。
3.预算项目资金拨付金额与实际开展工作所需金额不匹配,导致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有难度。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年度预算编制。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股室的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
2.加强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核。在费用报账支付时,按照预算规定的费用项目和用途进行资金使用审核、列报支付、财务核算,杜绝超支现象发生。
3.对委机关各股室人员加强业务培训,特别是《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
建议区级部门在考虑年度预算项目资金时,对政法委特殊业务工作酌情考虑。
附件2
仁和区委政法委项目2019年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说明项目主管部门(单位)在该项目管理中的职能。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2)贯彻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重大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3)加强对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重大突发事件,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 项目立项、资金申报的依据。
我单位根据国家9部委《关于加强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工作的若干意见》(发改高技〔2015〕996号)、《关于在幸福美丽新村建设中实施“雪亮”工程的指导意见》(川综治委〔2016〕10号)“‘雪亮’工程建设项目”是利用农村现有电视网络,将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信息接入农户家庭数字电视终端”等要求,设立了“‘雪亮’工程建设项目”专项经费。并将该项目纳入区委政法委的部门预算中。
3.资金管理办法制定情况,资金支持具体项目的条件、范围与支持方式概况。
预算项目资金管理按照2019年区委政法委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且按照项目合作协议约定,严格按照项目进度情况拨付资金。严格按照区财政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控制项目资金支持的条件和范围,确定专项资金使用范围,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管理专项资金。
4.资金分配的原则及考虑因素。
所有预算项目资金都围绕《预算法》和其他法律法规申请使用,不仅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还切实符合了我单位的实际工作情况,有真实可靠的测算依据,没有人为扩大拨付范围和提高拨付标准;我单位树立了牢固的绩效管理理念,健全了绩效管理机制,追踪问效,提高了项目资金使用效益。
项目经费的拨付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根据相关单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实际开展工作情况,酌情进行资金分配;部分工程项目资金直接拨付给施工单位,不存在资金分配。
(二)项目绩效目标。
1.项目主要内容。
(1)2019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主要是负责全区范围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稳定工作;宣传综治维稳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分析、调查、反映综治维稳情况;负责本辖区内民族宗教事务工作;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铁路护路联防、反恐、国安等工作组织建设,健全工作网络;负责与公安、检察、法院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承担区内司法宣传教育及相关工作。
(2)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主要是针对尚未攻克的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集中攻坚,对已侦破的案件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明显提升。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环境明显优化;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明显提升,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范打击长效机制更加健全,扫黑除恶工作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
- 雪亮工程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监控系统建设项目主要是以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为指挥平台、以综治信息化为支撑、以网格化管理为基础、以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为重点的“群众性治安防控工程”。它通过三级综治中心建设把治安防范措施延伸到群众身边,发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共同监看视频监控,共同参与治安防范,从而真正实现治安防控“全覆盖、无死角”。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所以称之为“雪亮工程”。实施“雪亮工程”,是把治安防范措施进一步延伸到群众身边,发动社会力量和广大群众共同监看视频监控,筑牢治安防控的“篱笆”,不仅为群防群治注入新的内涵,焕发新的活力,而且能够增强群众对社会治安的认同感和主体责任感,有效解决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2.项目应实现的具体绩效目标,包括目标的量化、细化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进度计划等。
项目建设按进度计划进行施工,工程质量达到验收要求,工程建设按时完成;项目建成后,全区的社会治理管理水平将得到显著提高,进一步解决影响社会治安的突出问题,能够有力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对促进辖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起到重要作用。
- 分析评价申报内容是否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是否合理可行。
区委政法委不仅对非工程项目进行督导考核,还定期到在建工程项目点进行实地查看,并认真对各项目的申报内容和申报目标进行审核,其申报内容与实际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 项目自评步骤及方法。
按照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财政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攀仁财〔2019〕65号)文件要求,我单位召集各股室安排部署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各股室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深入实地进行查看,检查工程建设程序是否规范、建设内容是否完善、建设质量是否达标、资金使用管理是否规范、项目资料是否完善。进一步对负责的项目实施程序、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工程建设质量情况、管理运行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以及项目资料归档完善情况等进行自查自评,由财务室汇总情况并撰写自评报告上报区财政局。
二、项目资金申报及使用情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我单位按照2019年预算项目编制要求,及时告知各股室,由各股室拟报项目内容,经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通过,确定拟申报3个项目,并按照项目申报要求完善相关申报材料,上报到区财政局。区财政局审核后经区人大会议通过我单位申报3个项目,即:2019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雪亮工程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等3个项目。
(二)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2019年1月,我单位已将2019年预算项目专项资金257万元,包括3个项目,2019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资金50万元、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资金55万元、雪亮工程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资金152万元计划报送至区财政局审核,后通过区人大会议审议通过。
2.资金到位。2019年1月,区财政局下达2019年预算项目专项资金257万元,区财政局将此专项资金计划安排到我委已同意的3个项目,其中:下达2019年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资金50万元、下达2019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资金55万元、下达雪亮工程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监控系统建设项目资金152万元。
3.资金使用。截止至2019年12月,已拨付到位的257万元资金严格按照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实行专款专用,其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和计划相符,没有发现违规问题。
(三)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通过检查,我单位以及相关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账务处理及时,会计核算规范。
三、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 项目组织架构及实施流程。
单位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健全,有主管领导、分管领导和财务管理人员、具体负责人。项目按照以下程序实施:项目研究—项目申报—项目资金下达—项目工程设计及审查—项目内容财政预审—财政下达投资资金—施工单位选择—项目施工—竣工验收—项目绩效评估。
(二)项目管理情况。区委政法委对全年的项目都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对施工标准和具体细节都定期进行了指导,保证最终项目达到验收标准。
(三)项目监管情况。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我单位对所有项目采取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的方式,对项目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其项目工程监督管理到位,效果较好。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在全区范围内8个乡镇的派出所、(社区)村安装监控摄像头、大屏系统,并通过专线接入管理平台。保障辖区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确保2019年开展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给全区各项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使得全区人民安居乐业,幸福指数不断提升。
(二)项目效益情况。
以树立“稳定是第一”的责任意识,确保2019年开展的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给全区各项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政治环境,使得全区人民安居乐业,幸福指数不断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给全区的和谐稳定打下坚实基础,使得全区人民安居乐业,幸福指数不断提升。“雪亮工程”为全区社会平安、稳定保驾护航,让群众能在稳定安全的环境中享受美好生活。
五、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全年我委完成了3项目标任务,本年度财政拨付资金共计257万元。我委按照项目计划有序推进,完成率99.80%。
我单位对今年度的项目工作总体评价是:项目科学合理,项目管理规范,项目监管到位,项目完成较好,项目质量较高,运行保障有力,各项效益明显,群众反应较好,社会经济效益显著。
(二)存在的问题。
部分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存在实施部门责任心不强、技术服务不到位的问题,我委作为监督、管理主体单位缺乏技术过硬的人员,不能及时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部分项目资金拨付较晚,对于项目推进有一定影响。
(三)相关建议。
今后,将继续按照区财政项目指标要求,加强政法委各项目组织和财政管理,健全财政项目管理制度,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确保财政项目资金足额到位,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和财务管理制度,保证实际支出的合规性。
第五部分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