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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5-2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仁和区委政法委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政法各部门思想和行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2.深入贯彻党中央决定和省委、市委、区委决策,对政法工作研究提出全局性部署,推进平安仁和、法治仁和建设,加强过硬队伍建设,深化智能化建设,坚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3.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分析全区社会稳定形势,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综治维稳工作机制,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和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社会矛盾和风险,协调应对和处置重大突发事件,统筹推动全区反分裂斗争和维护稳定工作。

4.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维护政治安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实施工作。指导全区政法系统网络安全和智能化建设工作。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的调查研究,研究拟订全区政法工作的政策措施,及时向区委提出建议;参与有关制度的起草、修改工作,及时提出工作建议。

6.掌握分析政法舆情动态,指导协调政法部门媒体网络宣传工作,指导政法部门做好涉及政法工作的重大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

7.监督和支持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重大、疑难案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8.组织政法部门对接省、市相关改革工作,深化政法改革。

9.指导推动政法系统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区委组织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区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协同区级有关职能部门管理监督政法领导干部,代管攀枝花市仁和区法学会。

10.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责任。

11.完成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区委政法委是区委领导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统一全区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区委的部署在政法各部门贯彻实施。2019年重点以扫黑除恶、维稳、防邪、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为主,并围绕全国两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做好相关工作。

(二)基本情况。

政法委现有行政编制7名,机关后勤服务人员1名,事业编制5名,预算编制实有人员26名,其中在职人员20名,退休人员6名。

区委政法委内设5个股室(部),分别是办公室、维稳室、综治室、政治部、党支部。

仁和区委政法委下属二级单位1个,属于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区委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479.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79.56万元,我单位无事业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79.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1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8.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3万元,项目支出202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区委政法委收入预算总额为479.5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479.56万元,我单位无事业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479.56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28.1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8.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43万元,项目支出202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预算批复后,我委召集班子成员对照年初预算绩效目标,同步对财政资金的项目实施进度及预期实现程度进行核查。监控范围包括2019年全年预算绩效专项资金。

我委严格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关于加强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运行监控的通知》(攀仁财[2019]147号)文件精神,认真学习《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预算编制的法律、法规,掌握预算编制的相关政策,及时核对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工资等基础信息,并实时更新单位基础信息数据,准确编制部门预算,将部门预算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全面完整地反映部门真实收入情况。区委政法委根据项目要求,对各项目进行充分论证、可行性分析和绩效评估,通过细化支出用途,明确支出范围,采取零基预算方法编制。

严格按照工作进度执行预算,由区财政局按时足额直发工资。项目资金严格按照项目完成情况及时支付相关费用。严格执行季度和半年支出分析评价及项目实施进度分析,确保全年目标任务的完成。以节约为本,严格控制在编人员,压缩公用经费支出,特别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公务出境、公务接待等支出。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费用,按照简化礼仪、务实节俭、杜绝浪费的原则管理和规范公务接待工作。

(二)执行管理情况。

我委部门经费预算使用严格按照区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执行,没有超越管理和使用权限。

1.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按照《预算法》和财政局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用经费报计划经财政局行财股室审核后及时支付,项目经费下达后及时组织各项目的进行实施。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其余经费申请授权支付并采取转账支付或公务卡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

2.中期评估。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财经政策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同时,单位也配套制定了“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项目资金的使用究决定,杜绝发生违规违法事件。

(三)决算编制情况。

认真编制2019年部门年度决算报表。为真实、准确反应单位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根据区财政局的要求,我委认真开展部门年度决算报表编制工作。按照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和财务报表支出情况编制部门决算,决算收入、支出口径与财政局国库股、预算股和行财股以及财政大平台核对无误,报表编制无差错,全面、真实、准确的反映了区委政法委2019年度财政资金的使用情况。

(四)支出绩效情况。

区委政法委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政法、综治、维稳、信访、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扫黑除恶、法轮功教育转化及防范处理邪教问题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全委机关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政法委各项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26.0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主要包括:雪亮工程、社会监控资源接入整改项目、维稳及大调解专项项目。以上项目经费主要用于维稳、综治、矛盾纠纷大调解等方面工作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7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10.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2.39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我委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本单位严格按照年度预算项目范围、拨付资金使用,并无超标准、超范围违规使用项目资金。

(二)存在问题。

1.预算编制工作还不够细化,单位内部机构股室对预算管理意识不够强。

2.在日常报账过程中,报销人的业务知识欠缺。

3.预算项目资金拨付金额与实际开展工作所需金额不匹配,导致实际工作开展过程中有难度。

(三)改进建议。

1.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

加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按照《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按政策规定及本部门的发展规划,结合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预算收支变化因素,科学合理的编制年度预算草案,避免项目支出与基本支出划分不准或预算支出与实际执行出现较大偏差的情况,执行中确需调剂预算的,按规定程序报经财政部门批准。

2.完善绩效评价体系,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我委将进一步探索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研究、关注绩效管理理论与实践发展的新思路、新动向。进一步完善项目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增强绩效评价结果的可比性、可信度。加强对绩效管理工作的跟踪督查,做到绩效管理有依据、按程序、有奖惩,实现绩效管理的规范化、常态化。

 

 

                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政法委员会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