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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仁和区卫生健康局(本级)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2-10-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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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2年 10月8日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4
一、职能简介…………………………………………………………….……..4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8
三、机构设置情况............................................................................................ .11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13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 13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15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1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9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22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22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4
第四部分 附件......................................................29
第五部分 附表......................................................52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2
二、收入决算表…………………………………………………………………52
三、支出决算表…………………………………………………………………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52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2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52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52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51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1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1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51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51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51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职能简介
1.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负责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2.牵头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深化改革重大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建立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拟定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并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的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地方病等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承担全区卫生应急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收集、报告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依照国家检疫传染病和监测传染病目录,参与开展检疫监测工作。
4.贯彻落实国家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5.贯彻落实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械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和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实施基本药物使用的政策措施。
6.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开展食品安全企业标准备案,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事故流行病学调查。
7.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承担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管体系。
8.制定全区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承担医疗机构、人员和行为的日常监管。
9.制定全区中医药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和战略目标予以组织实施。
10.负责全区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执行计划生育政策。指导区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11.指导乡(镇)、街办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基层卫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2.负责区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区有关部门(单位)离休干部医疗管理工作。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3.依法依规履行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
14.负责卫生健康、人口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监督管理完善执法体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依法依规查处本行业违法行为。
15.负责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按照省、市要求,指导16.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17.职能转变。
(1)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健康四川和健康攀枝花、健康仁和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卫生健康服务。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提高健康意识,加强爱国卫生运动工作,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更加注重卫生健康服务公平性和可及性,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动建设高质量健康服务基地和中医药强区;更加注重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科学性和持续性,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加强医疗、医保、医药的联动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
(2)统筹推进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改革。仁和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中心等事业单位不再承担行政管理职责,相关行政职能交由仁和区卫生健康局机关有关内设机构承担。
18.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展改革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全区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执行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和相关经济社会政策配套衔接,参与制定全区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展改革局负责全区人口结构及变化趋势分析,建立人口预警预报制度,开展重大决策人口影响评估,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与区民政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健康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3)与区市场监管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论证,并及时向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论证结果,对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在监督管理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的,应当及时向区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组织执行国家药典,建立重大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
(5)与区医保局的有关职责分工。两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二、2021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1.我区无疑似病例、确诊病例,未发现无症状感染者。
2.全力推进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二)医改工作成效进一步巩固。一是区人民医院以国家、省现代医院管理制度试点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医院管理质量和运行效率,与市中心医院远程会诊中心签订《远程会诊合作协议书》,建立远程会诊平台。二是完成区人民医院在乡镇卫生院设立延伸门诊和延伸病房工作。
(三)公共卫生服务管理体系有效运作。全区无甲类传染病报告,报告乙丙类传染病15种1768例,发病率为631.41/10万,发病率较上年同期相比上升99.23%。艾滋病疫情总体上稳中有降,新发病例数同比下降16.28%。严重精神障碍防治管理工作规范落实,慢性病管理扎实推进,地方病防治成效持续巩固,国家扩大免疫规划有效实施,食品安全监测有序开展。扎实推进2021年民生实事,完成务本乡卫生院整体搬迁工作,区人民医院二期和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一期建设项目有序推进。妇幼健康服务持续提供,消除“三病”母婴传播项目5项指标、出生缺陷综合防控5项指标达到目标要求,农村妇女、城镇低收入妇女“两癌”筛查项目抓紧推进。落实计划生育“三项制度”,开展计划生育关怀关爱暖心行动,推进医养结合、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积极推进老龄健康工作,全力推动省级敬老模范示范县创建工作。全区截至目前出生人口1294人,死亡人口940人。人口自然增长率2.34‰。
(四)基层服务能力不断提升
今年为全区28万常住人口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严格规范14项服务,重点强化居民健康指导的管理完善,加强高血压、糖尿病等重点人群的管理。严格执行绩效评价结果与资金挂钩制度,完善区级对乡镇(社区)、乡镇(社区)对村(站)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考核细则,做到任务与补助资金匹配。
(五)巩固“基本医疗有保障”成果
一是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政策”,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边缘易致贫户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各项健康扶贫政策落实到位。二是贫困患者区域内住院政策范围自付费用比例为3.64%。贫困人口区域内慢病自付费用比例为4.99%。三是按规定和报批程序共审批救助贫困人口1856人,发放卫生扶贫救助基金金额151.27万元。
(六)行业服务管理更加高效
开展酒店宾馆等住宿场所疫情落实情况专项排查,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无证行医、非法行医专项治理行动。结合“平安医院”建设,加强医疗机构环境建设,强化行风整治。截止10月立案查处违法案件82宗,罚款7.53万元。组织开展随机监督抽查工作,随机抽查单位150家,任务完成150家,任务完成率100%,完结率100%;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16家单位依法进行了查处。持续推进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深化重点行业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检查用人单位77家,立案5宗,罚款0.8万元。我局服务窗口办理四川省老年人优待证277人次,医师注册82人次,护士注册368人次。公共场所卫生许可193家。创文巩卫各项工作全面推进。爱国卫生专项行动持续开展,严格按照健康城市2021年工作要点要求,积极推进健康城市建设十二大项行动工作。
(七)中医药事业持续发展
一是为福田镇卫生院等7家卫生院争取中央补助资金70万元用于中医馆建设项目。二是2名中医人员通过全省中医确有专长考核的市级现场考核,组织全区中医确有专长考生参加全省中医确有专长考试。三是0-3岁儿童中医药健康管理覆盖率为46.85%,65岁以上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人群覆盖率为61.27%。
(八)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
认真组织召开卫健系统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并制定《仁和区卫生健康系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方案》,各党组织结合实际工作认真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督促抓好区人民医院等4家医疗机构巡察整改落实,推动完善工作机制、规范工作开展、提升工作实效。加强行业突出问题整治,制定《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健康行业领域不合理医疗检查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截至目前未发现情况。开展党纪法规、卫生健康法律法规及医疗卫生行业“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等专题教育培训,强化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意识和医德医风底线意识。严格落实“九不准”规定,未发现收取回扣、推荐患者购买院外药品或医用耗材等严重损害行业信誉的行为。
三、机构设置情况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3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2个,其他事业机构1个。纳入仁和区卫生健康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攀枝花市仁和区计划生育协会、攀枝花市仁和区老龄健康服务中心、攀枝花市仁和区健康城市建设工作中心。
区卫生健康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人事与科教股、规划与财务股、医政医管与卫生应急股、基层卫生与疾病防控股、人口健康与妇幼保健股、爱卫办。
第二部分 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973.24万元。与2020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999.99万元,下降60.3%。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无基建拨款,2020年区人民医院二期项目建设拨款3000万元。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收入合计1800.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00.71万元,占10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本年支出合计1973.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4.86万元,占28.6%;项目支出1408.38万元,占71.4%。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973.24万元。与2020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2999.99万元,下降60.3%。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无基建拨款,2020年区人民医院二期项目建设拨款3000万元。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3.5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9%。与2020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69.3万元,增长17%。主要变动原因是因新冠肺炎疫情,增加疫苗接种经费和疫情防控经费支出。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53.5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万元,占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7.93万元,占5.8%;卫生健康支出1702.77万元,占91.9%;住房保障支出40.94万元,占2.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853.5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0.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5.3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0.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31.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支出决算为39.0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8.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313.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0.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95.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1.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3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110.1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35.8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支出决算为215.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5.卫生健康(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支出决算为842.1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18.4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5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9.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0.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40.9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4.8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522.8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99.58万元、津贴补贴172.44万元、奖金6.4万元、绩效工57.09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8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29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2.01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47万元、住房公积金40.9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2.4万元、离休费14.06万元、抚恤金39.09万元、生活补助21.54万元。
日常公用经费42.0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2万元、印刷费0.06万元、水费0.25万元、电费2.05万元、邮电费0.63万元、差旅费1.5万元、维修(护)费1.02万元、培训费0.01万元、公务接待费1.2万元、劳务费0.03万元、工会经费8.77万元、福利费2.9万元、其他交通费18.31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4.07万元。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或与预算数持平)的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减少接待。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饼状图)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和2020年持平。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和2020年持平。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1.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20年增加0.19万元,增长19%。主要原因是因新冠肺炎疫情,上级督导检查增加。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卫生健康工作和疫情防控工作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106人次,共计支出1.2万元,具体内容包括:疫情防控防疫物资储备交叉检查接待0.04万元、卫生服务能力调研接待0.19万元、2021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0.24万元、隔离点检查调研0.09万元、疫情防控专项检查0.08万元、新冠肺炎疫情监测落实情况专项检查0.14万元、全省学校结核病防控落实秋季暗访调研0.08万元、新冠疫苗接种率抽样调查0.16万元、脱贫地区基本医疗有保障检查0.09万元、提升乡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调研0.09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119.7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仁和区卫生健康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2.02万元,比2020年增加0.66万元,增1.6%。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仁和区卫生健康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1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疫苗接种设施设备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2.1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仁和区卫生健康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2021年度预算编制阶段,对1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2021年特定目标类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见附件(第四部分)。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财政部门用于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指行政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指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及丧葬补助费。
16.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的基本支出。
17.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行政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8.卫生健康(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卫生健康(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项):指其他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支出。
20.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21.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指重大疾病、重大传染病预防控制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支出。
22.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指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23.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指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2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的医疗经费。
2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2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财政部门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27.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9.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1.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
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
(2021年度) |
|
|||||||
专项(项目)名称 |
村医养老保险 |
|
||||||
项目主管单位 |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
|
||||||
项目实施单位 |
仁和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实际完成数 |
执行率(%) |
|
|||
年度资金总额: |
|
|
|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
|
|
||||
本级财政资金 |
4.35 |
3.5 |
80% |
|
||||
其他资金 |
|
|
|
|
||||
总 |
年度设定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为认真贯彻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精神,建立健全农村卫生网底,更好地为农村居民提供安全、有效、经济、便捷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根据攀卫办[2012]241号、攀卫办[2011]510号文件,按现行财政体制,市、县(区)对每个村卫生室按每年1000元标准给予补助,主要用于对村卫生室工作补助和为乡村医生购买养老保险补助 |
仁和区核定的村卫生室共87个,每年区级应配套资金500元*87个=4.35万元,对村卫生室村医符合养老保险缴费的,已全部发放养老保险补助 |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数 |
完成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村卫生室个数 |
87 |
70 |
80% |
部分村卫生室无村医或超龄不符合养老保险缴费条件 |
|
|
质量指标 |
村医养老保险补助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
|
||
时效指标 |
养老保险补助到位率 |
100% |
100% |
100% |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村卫生室补助 |
||||||
项目主管单位 |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
||||||
项目实施单位 |
仁和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实际完成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
|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
|
||||
本级财政资金 |
17.4 |
16 |
92% |
||||
其他资金 |
|
|
|
||||
总 |
年度设定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根据攀卫办[2012]20号文件,为支持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村卫生室顺利实施,对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村村卫生室给予补助。从2011年起,省财政对每村补助的基础上,县(区)财政每年补助2000元/村。攀卫办[2011]510文件,认定仁和区81个行政村93个村卫生室,我区不含金江为87个村卫生室。区级财政对每个村卫生室每年补助2000元,每年区级配套资金为2000*87个=17.40万元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数 |
完成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村卫生室个数 |
87 |
80 |
92% |
部分村卫生室无村医 |
|
质量指标 |
村卫生室实施基药制度覆盖率 |
90% |
90%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补助年度 |
2021年 |
2021年 |
100% |
|
||
成本指标 |
村卫生室补助 |
17.4 |
16 |
92% |
部分村卫生室无村医,未发放村卫生室补助 |
||
效益 |
社会效益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
减轻群众看病负担 |
减轻了群众看病负担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乡村医生满意度 |
≥90% |
≥90% |
100% |
|
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
||||||
项目主管单位 |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
||||||
项目实施单位 |
仁和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实际完成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
|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
|
||||
本级财政资金 |
77.16 |
53.26 |
69% |
||||
其他资金 |
|
|
|
||||
总 |
年度设定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为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降低药物价格,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保证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 |
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用药,降低药物价格,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保证仁和区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综合改革顺利进行。从2011年4月1日起,1、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00%配备和使用国家基本药物和四川省补充目录药品,目录外的药品原则上不得采购和使用。2、必须通过四川省药品集中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平台进行全省统一的药品网上集中公开招标采购。3、使用的基本药物全部按采购价格实行零差率销售。4、实行药品零差价销售减少的收入,由省财政按照辖区常住总人口每人2元/年,市级1元-3元/年,区级3元/年补助。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数 |
完成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机构个数(不含金江镇卫生院) |
16个 |
16个 |
100% |
|
|
仁和区常住人口(不含金江) |
254074人 |
254074人 |
100% |
|
|||
质量指标 |
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补助年度 |
2021年 |
2021年 |
100% |
|
||
成本指标 |
基药补助经费 |
77.16 |
53.26 |
69% |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覆盖率达100% |
||
|
社会效益 |
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在基层持续实施 |
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
减轻群众基本用药负担,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100% |
|
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
|
|
|
|
|
|
|
专项(项目)名称 |
全区适龄儿童接种疫苗耗材费及扩大国家免疫规划经费 |
||||||
项目主管单位 |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
||||||
项目实施单位 |
仁和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实际完成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
|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
|
||||
本级财政资金 |
164.51 |
56.84 |
35% |
||||
其他资金 |
|
|
|
||||
总 |
年度设定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为加强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
为加强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管理,规范收费行为,从2020年12月起,疫苗接种单位提供非免规疫苗接种服务时,可以收取预防接种服务费,收费标准为20元/剂次。接种单位在提供接种服务时,不得另行收取其他费用。收费收入全额上缴国库,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数 |
完成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非免疫规划疫苗 |
46265支 |
23489支 |
51% |
按实际缴入财政经费拨款 |
|
质量指标 |
收费标准 |
按规收取接种服务费 |
20元/剂 |
100% |
|
||
时效指标 |
非免规疫苗接种期间 |
2021年 |
2021年 |
100% |
|
||
成本指标 |
接种服务费(万元) |
73.77 |
56.84 |
77% |
实施单位按实际支付接种相关费用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疫苗接种规范性 |
规范 |
规范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接种对象满意度 |
≥90% |
≥90% |
100% |
|
|
|
|
|
|
|
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
|
|
|
|
|
|
|
专项(项目)名称 |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
||||||
项目主管单位 |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
||||||
项目实施单位 |
辖区各基层医疗机构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实际完成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
|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1338.24 |
|
|
||||
本级财政资金 |
101.59 |
53.51 |
53% |
||||
其他资金 |
|
|
|
||||
总 |
年度设定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均等化水平,规范公共卫生服务行为,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加强孕产妇健康管理和儿童健康管理,把孕产妇和婴儿死亡率控制在指标范围内,全面完成2021年度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城乡居民健康档案、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免费婚前医学检查、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新生儿听力筛查、免疫规划、65岁及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健康教育、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2型糖尿病患者健康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处理、结核病防治、卫生监督协管、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各项任务目标。 |
认真组织实施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提高项目绩效管理,为城乡居民提供了优质、高效、真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实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惠利。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数 |
完成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适龄人群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
≥90% |
99% |
110% |
|
|
报告发现的结核病患者管理率 |
≥90% |
100% |
111% |
|
|||
65岁以上老年人健康管理率 |
≥70% |
53% |
76% |
未完成原因:受疫情防控影响,人员不能聚集,防控任务重吗,各机构老年人体检安排较往年减少;部分老年人对基层开展的体检项目认同不高,认为体检过于简单,体检的依从性降低。改进措施:加强基层机构能力建设,适当增加体检项目,提高老年人体检率。 |
|||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目标人群覆盖率 |
≥55% |
60% |
109% |
|
|||
质量指标 |
居民健康档案电子建档率 |
≥93% |
95% |
100% |
|
||
高血压患者规范化管理率 |
≥70% |
78% |
111% |
|
|||
糖尿病患者规范管理率 |
≥60% |
82% |
137% |
|
|||
新生儿访视率 |
≥85% |
98% |
115% |
|
|||
0-6岁儿童健康管理率 |
≥85% |
93% |
109% |
|
|||
早孕建册率 |
≥85% |
81% |
95% |
未完成原因:宣传不够;群众意识不足。措施:加强宣传力度,村医加大走访频率。 |
|||
产后访视率 |
≥85% |
98% |
115% |
|
|||
时效指标 |
工作完成时间 |
2021年10月 |
2021年10月 |
100% |
|
||
成本指标 |
补助资金 |
88.93 |
53.51 |
60% |
优先使用上级资金,区级资金年底被财政注销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居民健康水平提高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100% |
|
|
公共卫生均等化水平提高 |
不断提高 |
不断提高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居民满意度 |
≥90% |
95% |
106% |
|
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艾滋病防治筛查经费 |
||||||
项目主管单位 |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
||||||
项目实施单位 |
仁和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实际完成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
|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
|
||||
本级财政资金 |
50 |
26.2 |
52% |
||||
其他资金 |
|
|
|
||||
总 |
年度设定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按照《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攀枝花市遏制艾滋病传播重点工作任务台账(2020—2022年)》和要求,各地应扩大艾滋病检测筛查覆盖面,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发现率。尤其对我区60岁以上老年人、18岁以上外来务工人员、自发迁居移民、育龄妇女进行艾滋病检测筛查,最大限度地发现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021年我区人口28万,要求全人群检测覆盖率达30%,需要完成8.4万人艾滋病抗体检测任务。 |
各部门/乡镇均持续深度参与并开展了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艾滋病监测检测持续扩大,感染者发现力度持续加大,有效落实了传染源管控工作;艾滋病报告管理工作规范开展;病人随访管理、配偶检测、结核筛查、CD4检测、抗病毒治疗等工作。积极艾滋病感染者关怀支持活动。扩大艾滋病检测筛查覆盖面,提高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发现率。完成艾滋病抗体筛查86622人份,全人群检测覆盖率为30.94%,完成率103.12%。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数 |
完成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艾滋病抗体检测 |
筛查人数84000人 |
86622 |
103.12% |
|
|
质量指标 |
全人群检测覆盖率达 |
30% |
31.00% |
103.33% |
|
||
时效指标 |
工作任务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 |
2021年12月30日前完成 |
|
|
||
成本指标 |
检测试剂成本费 |
50 |
26.2 |
52% |
工作任务已完成,检测试剂成本为结余经费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居民健康水平 |
不断提高 |
艾滋病流行率得到降低,降低了社会危害,提升人民群众健康水平,保持经济社会稳定。持续加大感染者发现力度,有效落实了传染源管控,遏制艾滋病蔓延态势。 |
100% |
|
|
可持续影响 |
健康知识知晓率 |
不同人群艾滋病知识知晓率都有所提高 |
城镇居民、农村居民、青年学生、吸毒人员、暗娼人群知识知晓率分别达到94.5%、93.0%、98.5%、95.3%、94.5%,促进了我区艾滋病综合防治工作。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辖区居民满意度 |
≥90% |
95% |
100% |
|
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
(2021年度) |
|
||||||||||||||||||
专项(项目)名称 |
老龄健康和红十字工作专项经费 |
|
|||||||||||||||||
项目主管单位 |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
|
|||||||||||||||||
项目实施单位 |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实际完成数 |
执行率(%) |
|
||||||||||||||
年度资金总额: |
|
|
|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
|
|
|||||||||||||||
本级财政资金 |
5 |
4.01 |
80% |
|
|||||||||||||||
其他资金 |
|
|
|
|
|||||||||||||||
总 |
年度设定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推动仁和区更好的发挥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综合协调和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及老年人健康促进事宜 |
推动仁和区更好的发挥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综合协调和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及老年人健康促进事宜 |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数 |
完成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红十字会工作 |
1项 |
1项 |
100% |
|
|
||||||||||||
老龄健康工作 |
1项 |
1项 |
100% |
|
|
||||||||||||||
质量指标 |
按工作任务 |
工作任务完成 |
完成工作任务 |
100% |
|
|
|||||||||||||
时效指标 |
工作任务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 |
2021年12月 |
100% |
|
|
|||||||||||||
成本指标 |
工作经费 |
5万元 |
4.01 |
80% |
节约工作经费 |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
更好的发挥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
更好的发挥了在人道领域的助手作用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
100% |
|
|
||||||||||||
老龄健康工作促进 |
综合协调和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及老年人健康促进事宜 |
综合协调和推动老年人权益保障及老年人健康促进事宜 |
100%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100% |
|
|
||||||||||||
老年人群满意度 |
≥90% |
≥90% |
100% |
|
|
||||||||||||||
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
(2021年度) |
|
||||||||||||||||||
专项(项目)名称 |
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经费 |
|
|||||||||||||||||
项目主管单位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实施单位 |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实际完成数 |
执行率(%) |
|
||||||||||||||
年度资金总额: |
|
|
|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
|
|
|||||||||||||||
本级财政资金 |
87.21 |
86.2 |
100% |
|
|||||||||||||||
其他资金 |
|
|
|
|
|||||||||||||||
总 |
年度设定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补助标准子女伤残8160元/人/年,子女死亡10320元/人/年。区级承担:子女伤残2037元/人/年,子女死亡2541元/人/年。 |
实施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生产、生活、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全年享受计划生育特别扶助对象366人,其中子女伤残135人,子女死亡231人。 |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数 |
完成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独生子女死亡人数 |
235 |
231 |
98.30% |
按实际享受人数纳入,摸清底数,减少预算。 |
|
||||||||||||
独生子女伤残人数 |
135 |
135 |
100% |
|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申报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补助年度 |
2021年全年 |
2021年全年 |
|
|
|
|||||||||||||
成本指标 |
独生子女死亡补助经费 |
59.7135 |
58.6971 |
100% |
|
|
|||||||||||||
独生子女伤残补助经费 |
27.4995 |
27.4995 |
100% |
|
|
||||||||||||||
|
社会效益 |
家庭发展能力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
|
||||||||||||
社会稳定水平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计生家庭满意度 |
≥90% |
95% |
95% |
|
|
||||||||||||
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纳入特别扶助经费 |
||||||||||||||||||
项目主管单位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项目实施单位 |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实际完成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
|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
|
||||||||||||||||
本级财政资金 |
3.58 |
3.48 |
97.21% |
||||||||||||||||
其他资金 |
|
|
|
||||||||||||||||
总 |
年度设定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纳入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手术并症三级以上对象在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补助标准:二级4800元/人/年,三级2400元/人/年。区级补助:二级747.6元/人/年,三级134.40元/人/年。 |
实施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三级以上纳入特别扶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手术并症三级以上对象在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全年享受对象250人,其中二级2人,三级248人。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数 |
完成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二级 |
2 |
2 |
100% |
|
|||||||||||||
三级 |
255 |
248 |
97.25% |
无新增鉴定人员,摸清底数,减少预算。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享受申报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补助年度 |
2021年全年 |
2021年全年 |
|
|
||||||||||||||
成本指标 |
二级补助经费(万元) |
0.14952 |
0.14952 |
100% |
|
||||||||||||||
三级补助经费(万元) |
3.4272 |
3.33312 |
97.25% |
|
|||||||||||||||
|
社会效益 |
家庭发展能力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
|||||||||||||
社会稳定水平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计生家庭满意度 |
≥90% |
95% |
95% |
|
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计划生育定期扶助经费 |
||||||
项目主管单位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项目实施单位 |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实际完成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
|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
|
||||
本级财政资金 |
4.1 |
4.1 |
100.0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 |
年度设定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数 |
完成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享受人数 |
20 |
41 |
205% |
执行的政策文件调整,导致人数增加。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申报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补助年度 |
2021年全年 |
2021年全年 |
|
|
||
成本指标 |
补助经费 |
2.8 |
4.1 |
146.43% |
|
||
|
社会效益 |
家庭发展能力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
|
社会稳定水平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
≥90% |
95% |
95% |
|
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独生子女伤残、死亡购买养老保险经费 |
||||||||||||||||||
项目主管单位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项目实施单位 |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实际完成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
|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
|
||||||||||||||||
本级财政资金 |
30.8 |
29.01 |
94.19% |
||||||||||||||||
其他资金 |
|
|
|
||||||||||||||||
总 |
年度设定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实施农村独生子女伤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子女死亡的当年或次年为其购买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按最低标准缴纳683.20元/人/月,区级承担341.60元/人/月。 |
实施农村独生子女伤残(经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达到完全或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子女死亡的当年或次年为其购买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缓解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在医疗和养老等方面的困难,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全年符合条件购买养老保险69人,其中有1人只交1-5月(6月份以后由单位缴纳),其余68人缴全年。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数 |
完成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农村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享受人数 |
88 |
69 |
78.41% |
按实际符合购买人数来支付,摸清底数,减少预算。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申报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补助年度 |
2021年全年 |
2021年全年 |
|
|
||||||||||||||
成本指标 |
补助经费 |
30.8 |
28.04536 |
91.06% |
|
||||||||||||||
|
社会效益 |
家庭发展能力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
|||||||||||||
社会稳定水平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
≥90% |
95% |
95% |
|
|||||||||||||
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
(2021年度) |
|
||||||||||||||||||
专项(项目)名称 |
计划生育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
|
|||||||||||||||||
项目主管单位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实施单位 |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实际完成数 |
执行率(%) |
|
||||||||||||||
年度资金总额: |
|
|
|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
|
|
|||||||||||||||
本级财政资金 |
25.3 |
11.94 |
47.19% |
|
|||||||||||||||
其他资金 |
|
|
|
|
|||||||||||||||
总 |
年度设定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稳定家庭功能。补助标准:120元/户/年,区级承担75元/户/年。 |
独生子女父母优先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稳定家庭功能。全年符合享受人数4363人。 |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数 |
完成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享受人数 |
3546户 |
2895户 |
100% |
因需录入阳光审批系统,部分享受人群未提交相关资料,导致符合享受的不能纳入。摸清底数,减少预算金额。 |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申报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补助年度 |
2021年全年 |
2021年全年 |
|
|
|
|||||||||||||
成本指标 |
补助经费 |
26.6 |
11.94 |
44.74% |
|
|
|||||||||||||
|
社会效益 |
家庭发展能力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
|
||||||||||||
社会稳定水平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
≥90% |
95% |
95% |
|
|
||||||||||||
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
(2021年度) |
|
||||||||||||||||||
专项(项目)名称 |
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公共交通补贴经费 |
|
|||||||||||||||||
项目主管单位 |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
|||||||||||||||||
项目实施单位 |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实际完成数 |
执行率(%) |
|
||||||||||||||
年度资金总额: |
|
|
|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
|
|
|||||||||||||||
本级财政资金 |
26.64 |
26.202 |
98.36% |
|
|||||||||||||||
其他资金 |
|
|
|
|
|||||||||||||||
总 |
年度设定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给予公共交通补贴, |
对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给予扶助关怀发放的资金 |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数 |
完成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独生子女伤残或死亡享受人数 |
366 |
366 |
100% |
|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申报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
|
|||||||||||||
时效指标 |
资金补助年度 |
2021年全年 |
2021年全年 |
100% |
|
|
|||||||||||||
成本指标 |
补助经费 |
26.64 |
26.202 |
98.36% |
按实际人数和存活月数补助 |
|
|||||||||||||
|
社会效益 |
家庭发展能力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
|
||||||||||||
社会稳定水平 |
逐步提高 |
逐步提高 |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
≥90% |
95% |
95% |
|
|
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计划生育免费技术服务经费 |
||||||
项目主管单位 |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
||||||
项目实施单位 |
仁和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实际完成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
|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
|
||||
本级财政资金 |
19.32 |
17.32 |
90% |
||||
其他资金 |
|
|
|
||||
总 |
年度设定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提高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落实率,开展计划生育正常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引导群众按照政策生育。激励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使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的避孕方式的能力逐步提高。 |
提高免费计划生育基本技术服务落实率,开展计划生育正常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引导群众按照政策生育。激励自觉落实长效节育措施,使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的避孕方式的能力逐步提高。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数 |
完成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指标1:三查人次 |
40000 |
22364 |
55.91% |
疫情影响导致三查人数减少,加大宣传努力提高普查人数。 |
|
指标2:安环例数 |
600 |
255 |
42.50% |
全面贰孩后,落实长效措施人数减少,加大宣传,提高落实长效措施人数。 |
|||
指标3:皮埋例数 |
15 |
1 |
6.67% |
只有1例到期,摸清底数,争取与预算相近。 |
|||
指标4:取环例数 |
1000 |
535 |
53.50% |
到期人数少,符合生育不愿生育人数未达到预期目标。减少预算人数,加大宣传,鼓励生育。 |
|||
指标5:取皮埋例数 |
15 |
9 |
60.00% |
到期人数少,符合生育不愿生育人数未达到预期目标。减少预算人数,加大宣传,鼓励生育。 |
|||
指标6:人流例数 |
30 |
11 |
36.67% |
按实际人数落实补救措施,减少预算人数。 |
|||
指标7:引产例数 |
0 |
0 |
100.00% |
|
|||
增加指标:远期并发症治疗(环嵌顿) |
0 |
1 |
100.00% |
增加预算人数 |
|||
质量指标 |
符合条件申报覆盖率 |
100% |
100% |
100% |
|
||
时效指标 |
资金补助年度 |
2021年全年 |
2021年全年 |
|
|
||
成本指标 |
补助经费 |
19.3235 |
17.32 |
90% |
按实际结算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指标1:妇女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选择科学合理的避孕方式的能力 |
|
|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指标1: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95% |
95% |
|
专项(项目)资金绩效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爱国卫生专项经费 |
||||||
项目主管单位 |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
||||||
项目实施单位 |
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
||||||
项目资金 |
|
全年预算数 |
实际完成数 |
执行率(%) |
|||
年度资金总额: |
20万元 |
20万元 |
100% |
||||
其中:上级财政资金 |
|
|
|
||||
本级财政资金 |
20 |
19.47 |
97% |
||||
其他资金 |
|
|
|
||||
总 |
年度设定目标 |
实际完成情况 |
|||||
|
一、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建立长效机制。;二、完成健康城市建设十二大专项行动工作;三、爱国卫生工作获全市一等奖;四、完成爱国卫生各项工作任务;五、病媒生物防制顺利通过市级考核评估;六、前进镇、啊喇乡国家卫生乡镇创建工作顺利通过省级暗访检查。 |
||||||
绩 |
一级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实际完成数 |
完成率(%)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项目完成 |
数量指标 |
指标1:巩固国家卫生城市 |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建立长效机制。 |
完成8大项40小项巩固工作 |
100% |
|
|
指标2:病媒生物防制 |
做好病媒生物防制工作 |
完成春秋两季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孳生地调查、四害密度监测、评估报告 |
100% |
|
|||
指标3:卫生、健康细胞创建 |
完成市级下达的创建任务。创建50个健康家庭、2个健康单位、2个健康社区(村)、2个健康学校、创建1个健康乡镇、1个省级健康企业。 |
完成国家卫生乡镇2个通过省级暗访检查、完成省级卫生单位2个、省级健康乡镇试点建设1 个、市级无烟单位40个、市级健康乡镇 3个、市级健康村13个、市级健康社区 3个、市级健康单位4 个、市级健康学校2 个、省级健康企业2个、市级健康家庭 301户、无烟家庭2121户。 |
100% |
|
|||
质量指标 |
指标1:巩固国家卫生城市 |
顺利通过市级考核验收 |
顺利通过市级考核验收 |
100% |
|
||
指标2:病媒生物防制 |
顺利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
顺利通过市级考核验收,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
100% |
|
|||
指标3:卫生、健康细胞创建 |
顺利通过国家、省、市级考核验收 |
顺利通过国家、省、市级考核验收 |
100% |
|
|||
时效指标 |
指标1:工作完成时间 |
2021年12月31日前 |
2021年12月31日前 |
100% |
|
||
成本指标 |
指标1:爱国卫生专项经费 |
20 |
19.47 |
97% |
按实际使用 |
||
项目效益 |
社会效益 |
巩固国家卫生城市 |
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加强城市管理,改变城市面貌,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
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加强城市管理,改变城市面貌,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促进经济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
100% |
|
|
病媒生物防制 |
有效降低和控制鼠、蚊、蝇、蟑等“四害”密度,预防病媒传染病的传播,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达到不足危害人民健康水平的程度 |
有效降低和控制鼠、蚊、蝇、蟑等“四害”密度,预防病媒传染病的传播,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达到不足危害人民健康水平的程度 |
100% |
|
|||
卫生、健康细胞创建 |
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文化。 |
为群众创造良好的工作、学习、生活环境;营造健康环境、构建健康社会、优化健康服务、培育健康人群、发展健康文化。 |
100% |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100% |
|
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