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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时间:2021-09-2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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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时间:2021年9月25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二、机构设置………………………………………………………10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1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1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2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3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5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8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8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2
第四部分 附件…………………………………………………………25
附件1………………………………………………………………25
第五部分 附表…………………………………………………………36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6
二、收入决算表……………………………………………………36
三、支出决算表……………………………………………………36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6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6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6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6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6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6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6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6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6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6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6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是依照《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贯彻实施意见》(攀仁府[2002]125号)及《关于撤销仁和区卫生防疫站、仁和区皮肤病防治站重新组建仁和区卫生监督所和仁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批复》(攀仁编[2002]25号)文件批准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08年3月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016年5月更名为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是依法受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健康局委托,依据国家和地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履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职责的执行机构。主要承担着仁和区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计生、采供血卫生、消毒卫生、学校卫生等行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执行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决定;参与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及有关工程实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开展卫生计生法制宣传等。
(二)2020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0年,仁和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卫生健康局的领导下,在市支队的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维护社会卫生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为目的,认真贯彻实施各项卫生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热忱服务、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方针,以创建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开展“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及开展新冠疫情防控监督执法保障为主要工作,加大卫生行政执法力度和单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推进综合执法,扎实开展公共场所、医疗机构整治,经过全队职工不断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卫生监督工作任务。
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严格按《行政许可法》、《四川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及《四川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告知承诺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许可告知程序对全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资料受理、发证、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指导工作,按许可程序共受理公共场所事项209户,按程序对186户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承诺内容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变更及注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3户,所有办理均严格按要求、规程、统一标准,从严、从快依法给予办理,无超期、违规、违法现象,受理申请办结率达100%。
②经常性卫生监督:全年对辖区400余户公共场所开展了经常性的卫生监督,监督户次1386户次,监督频次平均达2户次以上,监督覆盖率100%。全年共培训公共场所单位从业人员1769人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当场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③公共场所监督量化分级管理:2020年继续对公共场所进行量化分级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量化评价内容和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评价,保持七类公共场所(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商场(书店)、娱乐场所、候诊室所)评级率达100%,量化等级评分情况均在店内进行了信息公示。
④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上级部门专项工作方案,对我区的住宿、歌舞厅、浴足、洗浴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套推广工作监督检查,要求各经营场所必须张贴艾滋病防治宣传广告并摆放无偿使用的安全套。全年纳入推广安全套的公共场所192户,日常检查率100%,安全套摆放比例达100%,安全套无偿提供达100%,各场所单位抽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①集中供水、学校自备供水、二次供水监督:全年对辖区内9个集中供水单位、1个二次供水单位、2个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共监督26户次,监督频次均达2次/户以上。针对各供水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通达了相关责任领导,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整改意见书。
②现制现售水监督:全年共检查现制现售水单位12户次,检查现制现售水机器120台次,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支队进行公示,同时对我区3家现制现售水单位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要求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经营和管理,维护公众饮水卫生。
3、医疗卫生监督工作
①新开设医疗机构现场预防性卫生审查: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医疗机构《通知》及《攀枝花市个体诊所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对辖区内4家医疗机构诊疗场所变更实施了现场指导和检查验收;9家新开设医疗机构租赁的场所,指导实施改造,使其达到批准设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最终实现登记执业。
②医疗机构日常监督:全年对15家乡镇级医疗机构、112家私营医疗机构以及78家村卫生室开展依法执业、精麻药品管理、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医废处置、医院感染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其整改落实,确保各医疗机构的各项诊疗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就诊安全。
③放射诊疗场所监督:全年对14家放射诊断单位的投照现场防护、人员资质、受检者防护等级实施监督,督促放射诊断单位开展放射场所辐射防护和设备性能检测,保证放射防护设施正常使用,并要求放射工作人员配戴个人计量仪,定期做健康体检。
④消毒产品监督:对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集中供水单位、政府采购消毒产品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查阅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记录,检查消毒产品相关证明文件、使用日期和有效期,并下达了《卫生行政执法建议书》,对发现消毒产品未索证单位进行行政处罚。
⑤打击非法行医:继续对城郊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及辖区周边县市毗临村社的无证行医活动进不定期的巡查,同时把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作为日常监督重点检查项目。2020年共立案查处了2起非法行医案件,有力打击了游医、假医、巫医、非法医疗美容等的违法诊疗行为。在查处现场监督员向围观群众宣传无证行医的危害,向群众发放“无证行医、危及生命”宣传单1800份。
4、学校卫生监督
2020年结合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内24所中小学校、33家私立托幼机构进行了开学前的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指导,并在春秋两季学期开学之际,开展了传染病防控、学校环境卫生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学校做好学校环境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监督频次平均达3户次以上,监督覆盖率100%。
5、职业卫生监督
2020年对辖区内67家涉及有职业危害的工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单位均提出整改意见,要求其限时整改,监督覆盖率达到100%。
6、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①节假日、中高考期间医疗市场、公共场所、饮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全年,在中高考期间、各节假日、市区组织的各大活动期间,加大对周边宾馆、酒店、农家乐等住宿接待单位的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卫生、医疗机构就诊环境及其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督查,为全区学生顺利通过中、高考保驾护航,确保各节假日及活动期间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群众的健康安全。
②“双随机”抽检专项工作:根据 国家、省、市“双随机”抽查工作有关要求,对62家“双随机”抽检单位进行全面卫生监督检查,并委托有资质第三方机构对57家“双随机”单位进行监测。同时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将监督、监测相关工作资料如实填报到智慧卫监信息系统。
③医疗废物专项整治:按照省、市、区关于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区检察院送达的检察建议书及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对辖区村卫生室医疗废物的收集、暂存和处置、口腔科诊所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的配备、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定期体检等开展了监督检查,对违反医疗废物管理规定的单位进行了现场处罚,进一步规范了医废处理工作。
④扫黑除恶和医疗乱象整治:按照《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全市卫生健康系统行业乱象整治方案》文件要求,对全区卫生健康行业以及医疗乱象行为开展了多轮次监督检查,未发现相关的行业乱象行为。
⑤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卫生监督: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对辖区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集中供水单位、职业卫生监管企业、学校及托幼机构、集中医学观察场所等进行多轮次、全覆盖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卫生监督检查。对个体医疗机构临时停诊情况进行巡查,对未经考核评估私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开诊期间未按照联防联控要求开展预检分诊工作的医疗机构进行立案查处;对“四小”公共场所复工复产进行专项验收,对未达到防控要求的场所进行指导,并要求其立即整改,达到防控相关标准的场所发放复工复产通知书,复工率达100%,确保了疫情防控工作顺利开展。
6、举报投诉处理及卫生行政处罚
①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9件,处理9件,处理率100%。
②行政处罚:全年行政处罚共99件,一般程序18件,简易程序81件。
7、信息建设及宣传培训工作
及时准确地将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信息录入国家、省市的各信息系统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到应录全录;及时报送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动态,全年共撰写工作简报70期,理论文章1篇。为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和被监督对象的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利用各种专项宣传活动向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医疗机构、企业、集中供水单位、学校等发放卫生法律法规读本、新冠肺炎疫情卫生防控知识等宣传资料15900余份。2020年开展村卫生室规范处置医疗废物培训、职业卫生培训,4期共计培训237人次;组织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参加区卫生健康局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卫生员培训,2期共计培训812人次;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在行业复工复产后对辖区公共场所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进行艾滋病防控知识专题培训,共计培训192人次。通过培训,提高各行业单位合法经营意识,使其熟练掌握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要求,为我区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公共环境。
二、机构设置
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属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0个,其中行政机构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0个。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171.37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0.16万元,下降0.0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项目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单位:万元)
-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168.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06万元,占99.4%;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万元,占0.6%;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167.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6.04万元,占87.39%;项目支出21.07万元,占12.6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单位: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9.00万元。与2019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0.23万元,增长0.14%。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4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3%。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0.65万元,增长0.39%。主要变动原因是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单位: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6.4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23万元,占0.7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28万元,占10.38%;卫生健康(类)支出134.75万元,占80.94%;住房保障(类)支出13.23万元,占7.95%。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单位: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6.49,完成调整预算数的99.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2.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7.6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9.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27.5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7.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支出决算为0.4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24.5%,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属年度经常性项目,资金需结转次年继续使用。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4.84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9.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9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10.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2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45.5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0.4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日常公用经费15.1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05万元,完成预算66.0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一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行为;二是2020年无公务接待活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5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与2019年一致,无增减。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05万元,完成预算67.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12万元,下降2.88%。主要原因是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行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1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0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0.03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尽量减少公务接待。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次,共计支出0万元。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5.11万元,比2019年减少1.95万元,下降11.43%。主要原因是2020年公用经费支出人数较2019年减少。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未发生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个项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1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20年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本单位在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及支出绩效三个方面完成较好,预算编制较为准确,执行预算按计划进行,各项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本单位无专项预算项目,因此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经费”1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18.34万元,完成预算的73.36%(因本年受新冠疫情影响,卫生监督人员外出培训减少,临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减少,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记录仪由攀枝花市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支队统一购买并支付等,故该项目经费结余了6.66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有效预防了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卫生法律法规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安排数较实际执行有较大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费用测算,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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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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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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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5万元 |
执行数: |
18.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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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8.3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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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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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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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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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水及涉水产品、学校及托幼机构、医疗、放射、职业、消毒等行业领域综合监督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健康权益 |
本年度在区委区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职责,完成了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水及涉水产品、学校及托幼机构、医疗、放射、职业、消毒等行业领域综合监督执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健康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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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被监督单位户数 |
约800余户被监督单位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 |
完成了700余户被监督单位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57家双随机抽检单位的抽检任务,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09户,处理举报投诉9件,办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99件,已按时按质在相关信息平台报送了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按照要求做到了应录尽录,如实反映了卫生计生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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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被监督对象人员培训数及法制宣传 |
做好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约2000余人)卫生知识培训工作,结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
完成了监督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共计2000余人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发放“无证行医、危及生命”宣传单1800份,卫生法律法规读本、新冠肺炎疫情卫生防控知识等宣传资料15900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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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卫生监督人员培训 |
加强10名卫生监督人员业务培训 |
培训卫生监督人员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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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装备 |
执法记录仪3台、测距仪1台 |
未购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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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运转经费 |
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顺利完成2020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相关工作 |
已保障单位工作正常运转,顺利完成了2020年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相关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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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20年全年 |
2020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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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监督频次、监督覆盖率、现场审查办结率、量化分级评级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安全套推广使用检查率、卫生行政处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举报投诉处理率均达到行业标准 |
监督频次2户次以上,监督覆盖率、现场审查办结率、量化分级评级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安全套推广使用检查率、卫生行政处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举报投诉处理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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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成本测算 |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检查相关费用3.65,被监督对象人员培训及法制宣传3万元,卫生监督人员培训2万元,购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装备费用1.35万元,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运转经费15万元 |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检查相关费用3.42万元,被监督对象人员培训及法制宣传2.36万元,卫生监督人员培训0.81万元,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装备费用未由本单位支付,卫生计生监督工作运转经费11.7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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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预防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的健康权益 |
有效预防了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卫生法律法规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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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管理部门及被监督对象满意度 |
≥85% |
≥85%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指财政委托评审机构进行财政投资评审和委托建设银行等机构代理业务发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务(类)组织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所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支出。
14.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健康部门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的支出。
15.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
16.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18.卫生健康(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指其他用于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2.“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3.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是依照《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贯彻实施意见》(攀仁府[2002]125号)及《关于撤销仁和区卫生防疫站、仁和区皮肤病防治站重新组建仁和区卫生监督所和仁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批复》(攀仁编[2002]25号)文件批准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08年3月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016年5月更名为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属仁和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内设5个科室(综合科、稽查科、职业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监督科、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监督科)。
(二)工作职能
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是依法受仁和区卫生健康局委托,依据国家和地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履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职责的执行机构。主要承担着仁和区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采供血卫生、消毒卫生、学校卫生等行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执行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决定;参与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卫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工程实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开展卫生法制宣传等。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20年末,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编制11人,实际在职人员8人,退休人员4人。
(四)资产概况
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资产合计273.5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4.26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67.79万元,待处理财产损溢1.46万元。
二、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168.0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8.0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7.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万元)。
(二)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166.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5.58万元(人员经费130.4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12万元),项目支出20.91万元。
三、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严格按照2020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并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遵循“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规范编制部门预算,认真填报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经费”1个专用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说明了项目概况,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该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财政部门。
根据仁和区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批复,2020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预算收支总额为182.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7.27万元(人员经费136.77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0.50万元),项目支出25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2020年度的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进行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统筹协调,尽量做到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确保重点项目资金落到实处,有力地保障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0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根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运行监控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的绩效监控工作,对项目进度、预算执行、投入产出、各项效益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进一步明确项目完成目标可能性及时间,并填报《部门预算事中绩效监控表 》,按时报送区财政局。2020年全年预算执行率为97.51%,预算调整率为5.98%。
2、厉行节约情况:2020年“三公经费”4.05万元,与2019年“三公经费”4.2万元相比,减少了3.4%。
3、机关节能降耗情况:2020年用水费用共计0.08万元,与2019年用水费用0.23万元相比,减少了62.4%;2020年与2019年均无用电费用(由仁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支付电费)。
4、信息公开情况:2020年,按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已在规定时间内在仁和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按要求随同本部门 2020年预算同时公开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随同本部门2019年决算公开了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5、制度建设情况: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等。
6、财务管理情况: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项目资金、现金及公务卡管理等相关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如实、规范、及时地进行会计核算,按照实际发生经济业务列支,专款专用,无少计收支、虚假列支,账证、账表、账实完全相符,做到了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证了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规范整齐地装订好会计档案,并进行了归档管理。单位资产配置合理,资产购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无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在采购过程中无任何违规行为发生,对已采购完毕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资产保存完整,帐实相符。资产处置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处置收入及时上缴财政国库,做到了资产处置规范。
(三)决算编制情况
2020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区级部门决算编制通知和要求,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及时与财政部门对账,如实、规范、准确地编制部门决算并进行审核,按时报送,无应编未编、错误列编、虚假混编等问题。对于结转结余财政资金,按规定分类报审,规范管理使用。
根据部门决算资料,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20年支出合计167.11万元:基本支出146.04万元(人员经费130.4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5.58万元),项目支出21.07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等项目支出)。
(四)支出绩效情况
2020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紧紧围绕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认真落实科学监管理念,严格管理,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约束,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规定,重大支出集体决策,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1、单位运转保障情况
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2020年度的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时的用途,进行项目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统筹协调,尽量做到预算资金的效益最大化,确保重点工作项目资金落实到实处,确保完成2020年度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相关工作任务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①基本支出情况:工资福利支出122.78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8万元,支出共计146.04万元。
②项目支出情况: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执法工作等,按照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的原则,专款专用。2020年项目支出共计21.07万元,主要有: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经费18.34万元、卫生健康综合监督工作经费0.86万元、职业病监督工作经费0.49万元等。
2、履行职能职责总体情况
一是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09户,按程序对176户发放《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承诺内容进行现场检查指导;变更及注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23户;受理申请办结率达100%。二是对辖区内400余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频次平均达2户次以上,监督覆盖率100%,七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级率100%,公共场所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及安全套推广使用检查率100%;对辖区内现制现售水及10余户集中供水、学校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频次均达2次/户以上,维护了公众饮水卫生安全;对辖区内24所中小学校、33家私立托幼机构开展了传染病防控、饮水及学校环境的监督检查,监督频次平均达3户次以上,监督覆盖率100%,保障了师生身体健康;对辖区内新开设的医疗机构现场进行了预防性卫生审查及辖区内200余家医疗机构、10余家放射诊断单位开展依法执业等监督检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就诊安全;对辖区内医疗机构、公共场所、集中供水单位、政府采购消毒产品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消毒产品的安全性及有效性;对辖区内67家涉及有职业危害的工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全年共处理了2件违法行医案件,有力打击了游医、假医、巫医的违法诊疗行为。四是按时高效地完成了62家双随机抽检单位的全面卫生监督检查及57家双随机抽检单位的监测工作任务;完成了年内医疗废物专项整治工作,进一步规范了医废处理,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环境;完成了年内重大会议、活动、节日期间以及中、高考期间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预防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完成了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卫生监督及扫黑除恶中的医疗乱象整治工作。五是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9件,处理9件;行政处罚共99件(一般程序18件,简易程序81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举报投诉及卫生行政处罚处理率达100%。六是及时准确地将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信息录入国家、省市的各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做到应录尽录,如实反映卫生计生工作情况;全年共撰写工作简报70期,理论文章1篇。七是加强了卫生监督人员培训,提高了业务技能;完成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约2000余人)卫生知识培训,并结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打击非法行医、艾滋病防控、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健康等各种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卫生法律法规意识。
(五)结果应用情况
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单位整体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三年滚动规划”执行情况统筹项目支出需求,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单位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20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工作的通知》(攀仁财〔2021〕35号)及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89分。
(二)存在问题
预算编制、执行、动态调整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认真学习《预算法》、《预算法实施条例》及《仁和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科学预测性,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合理性和准确性;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可行;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加强目标动态管理,提高预算执行进度和均衡性,有效利用有限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仁和区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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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自评分 |
指标解释 |
备 注 |
预决算编制(10分) |
预算编制(5分) |
报送时效(2分) |
2 |
部门是否按照区级部门预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预算编制程序是否规范、按时报送。 |
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得2分,否则不得分。 |
编制质量(3分) |
3 |
部门预算编制是否规范,科目使用是否正确,公用经费是否按照区级部门预算编制标准计算,并按单位需求细化经济科目。 |
科目使用不正确一个扣1分,未按标准计算编制公用经费扣2分,经济科目细化偏差大,不合理的扣2分,扣分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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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算编制(5分) |
报送时效(2分) |
2 |
部门是否按照区级部门决算编制通知和有关要求,决算编制程序是否规范、按时报送。 |
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得2分,否则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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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质量(3分) |
3 |
部门决算编制是否规范,无应编未编、错误列编、虚假混编等问题。 |
发现问题,一次扣1分。扣分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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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15分) |
执行进度(5分) |
预算执行率(5分) |
5 |
通过对部门整体预算执行数与预算数的比较,反映和评价部门预算的执行情况。 |
全年预算执行率≥95%得5分,每下降5%扣0.5分,低于70%不得分。 |
预算调整(3分) |
预算调整率(3分) |
2 |
预算调整率=(预算调整数/预算数)×100%。 预算调整数:部门(单位)在本-度内涉及预算的追加、追减或结构调整的资金总和(因落实国家政策,发生不可抗力、上级部门或本级党委政府临时交办而产生的调整除外)。 |
预算调整率=0,计3分; 0-10%(含),计2分; 10-20%(含),计1分; 20-30%(含),计0.5分; 大于30%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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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成本(7分) |
节能降耗(3分) |
3 |
根据机关事务管理局节能考核换算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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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控制率(4分) |
4 |
以100%为标准。三公经费控制率≦100%,计4分; 每超过一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 |
“三公经费”控制率-(“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数)×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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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管理(50分) |
信息公开(5 分) |
公开时效(2分) |
2 |
是否在区级政府门户网站上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预算; |
未在规定时间内,在区级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开不得分。 |
公开质量(3分) |
3 |
依照《攀枝花市仁和区推进预算公开实施方案》(攀仁委办〔2017〕172号)中“三、公开内容”要求来具体考核。 |
公开内容一项未达要求扣一分,扣分不超过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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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度建设(5分) |
内控制度建设(5分) |
3 |
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内控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内控制度,内控制度是否完善。 |
按照单位上报的行政事业单位内控报告得分换算,请财税法规股提供打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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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管理(40分) |
会计核算及管理(10分) |
8 |
会计账务处理是否及时;会计核算是否规范;资金是否专款专用,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是否合法合规。 |
账务处理不及时扣2分;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次扣1分;未专款专用发现一次扣1分;资金支付依据和开支标准不合规,一次扣0.5分。记账凭证和会计账簿未及时装订扣2分;装订不规范扣2分;归档保管不规范,扣1分。扣分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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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5分) |
5 |
是否按规定实施政府采购并符合法定程序。 |
违反一次扣1分。扣分不超过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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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支付(10分) |
9 |
现金支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规定使用公务卡支付的款项是否按照规定使用公务卡支付。 |
现金支付不符合规定一次扣0.5分;未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支付一次扣0.5分。扣分不超过1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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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使用合规性(10分) |
10 |
①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 ②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 ③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 ④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部门(单位)使用预算资金是否符合相关的预算财务管理制度的规定,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预算资金的规范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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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管理安全性(5分) |
5 |
①资产保存完整; ②资产配置合理; ③资产处置规范; ④资产账务管理合规,帐实相符; ⑤资产有偿使用及处置收入及时足额上缴; 以上情况每出现一例不符合有关要求的扣1分,扣完为止。 |
部门(单位)的资产是否保存完整,使用合规、配置合理、处置规范、收入及时足额上缴,用以反映和考核部门(单位)资产安全运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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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出绩效(25分) |
绩效评价(25分) |
绩效自评(5分) |
5 |
单位部门预算绩效评价自评工作开展情况。 |
可参照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开展评价,并对专项预算项目支出绩效作出说明。 |
绩效考核(20分) |
15 |
财政部门对单位进行绩效考评工作,包括项目决策、项目完成、项目管理、项目效果三个方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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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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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部分 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