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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度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部门决算公开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 发布时间:2020-10-2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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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4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4
二、机构设置 9
第二部分 2019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1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4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2
第四部分 附件 24
第五部分 附表 34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4
二、收入决算表 34
三、支出决算表 34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34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4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34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34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34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34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34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34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34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是依照《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贯彻实施意见》(攀仁府[2002]125号)及《关于撤销仁和区卫生防疫站、仁和区皮肤病防治站重新组建仁和区卫生监督所和仁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批复》(攀仁编[2002]25号)文件批准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08年3月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016年5月更名为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是依法受仁和区卫生健康局委托,依据国家和地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履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职责的执行机构。主要承担着仁和区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计生、采供血卫生、消毒卫生、学校卫生等行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执行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决定;参与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对卫生计生行政许可及有关工程实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开展卫生计生法制宣传等。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19年,仁和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卫生计生局的领导下,在市支队的指导下,认真贯彻实施各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坚持“依法行政、热忱服务、公正文明、廉洁高效”的工作方针,加大卫生计生行政执法力度,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和服务质量,经过全体职工不断努力,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度各项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任务。
1、公共场所卫生监督工作
①公共场所卫生许可:严格按《行政许可法》及《四川省卫生许可证发放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全区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资料受理、现场审查、发证等行政许可工作。全年受理事项共226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85户,不予许可4户;变更及注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37户。受理申请办结率达100%。
②经常性卫生监督:全年对辖区400余户公共场所开展了经常性的卫生监督,监督户次1900户次,监督频次平均达4户次以上,监督覆盖率100%。全年共培训公共场所单位从业人员1581人次,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当场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确保公共场所卫生安全。
③公共场所重点监督检查:对我区游泳场所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单位下达责令整改意见书,并由仁和区疾控中心对该游泳场所进行水质检测,根据区疾控中心出据检结果:所有检测结果符合卫生标准。
④公共场所卫生监测:为做好我区2019年公共场所卫生监测工作,全年共抽检辖区内公共场所单位59户,校外培训机构11户,并对检测不合格的单位给予了行政处罚。
⑤公共场所监督量化分级管理:2019年继续对公共场所进行量化分级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量化评价内容和项目,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评价。保持七类公共场所(住宿场所、美容美发场所、沐浴场所、游泳场、商场(书店)、娱乐场所、候诊室所)评级率达100%,量化等级评分情况均在店内进行了信息公示。
⑥公共场所安全套推广:根据《传染病防治法》、《艾滋病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上级部门专项工作方案,对我区的住宿、歌舞厅、浴足、洗浴等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套推广工作监督检查,要求各经营场所必须张贴艾滋病防治宣传广告并摆放无偿使用的安全套。全年纳入推广安全套的公共场所141户,日常检查率100%,安全套摆放比例达100%,安全套无偿提供达100%,各场所单位抽查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达100%。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工作
①集中供水、学校自备供水、二次供水监督:全年对辖区内11个集中供水单位、1个二次供水单位、2个学校自建设施供水单位进行督导检查,共监督28户次,监督频次均达2次/户以上。针对各供水单位存在的问题,及时通达了相关责任领导,并下达了卫生监督整改意见书。
②现制现售水监督:全年共检查现制现售水单位16户次,检查现制现售水机器122台次,并将检查情况上报市支队进行公示,同时对我区4家现制现售水单位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培训,要求各经营单位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经营和管理,维护公众饮水卫生。
3、医疗卫生监督工作
①新开设医疗机构现场预防性卫生审查:依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设置医疗机构《通知》及《攀枝花市个体诊所量化分级监督管理细则》相关规定,对辖区内4家医疗机构诊疗场所变更实施了现场指导和检查验收;8家新开设医疗机构租赁的场所,指导实施改造,使其达到批准设置医疗机构基本标准,最终实现登记执业。
②医疗机构日常监督:全年对15家乡镇级医疗机构、115家私营医疗机构以及78家村卫生室开展依法执业、精麻药品管理、传染病疫情监测报告管理、医废处置、医院感染等情况的监督检查,对各医疗机构存在的问题均下达了卫生监督意见书,并督促其整改落实,确保各医疗机构的各项诊疗活动正常有序开展,保障人民群众的就诊安全。
③放射诊疗场所监督:全年对16家放射诊断单位的投照现场防护、人员资质、受检者防护等级实施监督,督促放射诊断单位开展放射场所辐射防护和设备性能检测,保证放射防护设施正常使用,并要求放射工作人员配戴个人计量仪,定期做健康体检。为4名放射工作人员审核、签发《放射工作人员证》。
④消毒产品监督:对辖区内2家消毒品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2家单位按工艺流程生产,做好各项卫生消毒措施,产品委托攀枝花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检测,确保出厂产品符合标准、要求。根据《四川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2019年1月至3月对辖区内29家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了抗(抑)菌制剂采购使用专项检查,针对检查中未能出示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及卫生安全评价报告,监督员对抗抑菌产品实施现场封存,限期提交索证资料查验处理,通过此次专项检查,进一步加强抗(抑)菌制剂监督管理工作,净化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⑤预防接种监督检查:按照预防接种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对辖区内19家预防接种门诊开展了拉网式检查,对从事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疫苗的购进、运输、储存、分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等情况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当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书。
⑥打击非法行医:继续对城郊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及辖区周边县市毗临村社的无证行医活动进不定期的巡查,2019年共立案查处了8件违法行医案件,现场查处无证镶牙摊、针灸摊6件,收缴非法诊疗药品、器械共计278公斤,有力打击了游医、假医、巫医的违法诊疗行为。在日常监督中,对4家诊所聘用助理执业医师独立执业给予立案处罚。在查处现场监督员向围观群众宣传无证行医的危害,向群众发放“无证行医、危及生命”宣传单800份。
4、学校卫生监督
在2019年春秋两季学期开学之际,对辖区内24所中小学校、44家托幼机构开展了传染病防控、学校环境卫生及生活饮用水卫生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学校做好学校环境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及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以保障师生身体健康,监督频次平均达2户次以上,监督覆盖率100%,并对我区6所中小学进行学校卫生综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2所学校优秀,4所学校合格。
5、专项卫生监督检查
①节假日、中高考期间医疗市场、公共场所、饮水卫生安全保障工作:全年,在中高考期间、各节假日、市区组织的各大活动期间,加大对周边宾馆、酒店、农家乐等住宿接待单位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以及医疗机构就诊环境安全督查,为全区学生顺利通过中、高考保驾护航,确保各节假日及活动期间的公共卫生安全,保障群众的健康安全。
②双随机工作:根据 国家、省、市“双随机”抽查工作有关要求,对79家双随机抽检单位进行全面卫生监督检查,并委托仁和区疾控中心对68家“双随机”单位进行监测。同时按照“双随机”工作要求,将监督、监测相关工作资料如实填报到四川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
③国卫复检工作:国卫第三轮复审是2019年的重要工作,我大队采取集中培训和分片监督的形式进行。各片区各司其职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根据现场监督的实际情况采取现场集中培训,对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负责人按照创卫要求进行现场培训指导,并对市、区两级复审办检查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和处罚,顺利完成了今年的创卫复审工作任务。
6、举报投诉处理及卫生行政处罚
①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14件,处理14件,处理率100%。
②行政处罚:全年行政处罚共92件,一般程序30件,简易程序62件。
7、信息建设及宣传培训工作
及时准确地将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信息录入国家、省市的各信息系统和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做到应录全录;及时报送卫生计生监督工作动态,全年共撰写工作简报70期,理论文章3篇。为提高广大人民群众卫生计生法律知识水平,全年共印刷打击非法行医、艾滋病防控、职业卫生健康等宣传资料共计18000份,发放18000份;印刷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标准手册1000份、发放1000份;利用区级各专项宣传活动向人民群众发放卫计法律法规读本600余份。全年度开展了“创卫复审”“托幼机构传染病防控”“村卫生室规范执业法律法规”等主题的宣传培训,共培训医疗机构67户,公共场所401户,托幼机构32户,共培训516人。通过培训,提高各医疗机构、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合法经营意识,使其熟练掌握本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卫生要求,为我区营造良好的医疗环境和公共环境。
二、机构设置
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无下属二级单位。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171.53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7.1万元,增长11.07%。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人员及项目经费增加。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16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68.77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166.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5.57万元,占93.59%;项目支出10.66万元,占6.4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68.7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9万元,增长12.69%。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人员及项目经费增加。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8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7%。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21.57万元,增长14.95%。主要变动原因是本年人员经费增加。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5.8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85万元,占8.95%;卫生健康支出137.49万元,占82.91%;农林水支出0.2万元,占0.12%;住房保障支出13.3万元,占8.02%。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165.84万元,完成预算98.26%。其中:
-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3.25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1.6万元,完成预算100%。
3.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支出决算为130.85万元,完成预算100%。
4.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5.56万元,完成预算100%。
5.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1.08万元,完成预算100%。
6.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 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支出决算为0.2万元,完成预算100%。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13.3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5.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8.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等。
日常公用经费17.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万元,完成预算100%,与预算数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17万元,占99.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3万元,占0.71%。具体情况如下:
(图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1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11万元,下降2.57%。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从严控制公务用车行为。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17万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工作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支出0.03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05万元,下降62.5%。主要原因是积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要求,尽量减少公务接待及陪同人数。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用餐费等接待支出。本年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4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03万元,具体内容包括:农村集中式供水督导检查1次。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06万元,比2018年增加0.83万元,增长5.11%。主要原因是本年公用经费支出平均人数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共有车辆2辆,都属特种专业技术用车;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及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1项目(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1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1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梳理填报。
本单位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2019年本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本单位在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及支出绩效三个方面完成较好,预算编制较为准确,执行预算按计划进行,各项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绩效目标得到较好实现。本单位未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经费”、“国卫复审工作经费”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0万元,执行数为4.32万元,完成预算的21.6%(因本年“创卫”复检,故卫生监督人员下乡差旅费及外出培训减少,乡镇卫计监督协管员业务培训未举办,在执行过程中卫生检测费及部分网络运行维护费不由本单位支付、被监督对象人员培训、法制宣传费用其他经费列支等,故该项目经费结余了15.68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有效预防了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卫生法律法规意识。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安排数较实际执行有较大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费用测算,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
(2)“国卫复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1万元,执行数为6.15万元,完成预算的55.91%(因该项目属追加项目,资金下达较晚,在执行过程中临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减少,故该项目经费结余了4.85万元)。通过项目实施,改善城市环境,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发现的主要问题:预算安排数较实际执行有较大偏差。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费用测算,提高预算编制准确度。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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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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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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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0万元 |
执行数: |
4.3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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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2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4.3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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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
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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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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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水及涉水产品、学校及托幼机构、医疗、放射、消毒等行业领域综合监督执法,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健康权益 |
本年度在区委区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切实履行法律赋予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职责,完成了辖区内公共场所、生活饮水及涉水产品、学校及托幼机构、医疗、放射、消毒等行业领域综合监督执法,保障了人民群众合法健康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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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被监督单位户数 |
约600余户被监督单位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 |
完成了700余户被监督单位的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处理举报投诉14件,办理卫生计生行政处罚92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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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卫生监督抽检样数 |
卫生监督抽检40样 |
完成辖区内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饮水卫生等监督抽检68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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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卫生行政许可件数 |
卫生行政许可150件 |
完成卫生行政许可185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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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网络报送 |
在国家卫计委监督信息平台、四川省卫生监督信息系统和政务一体化运行平台等报送相关的卫生计生监督信息 |
已在全部相关信息平台中报送了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按照要求做到了应录尽录,如实反映了卫生计生工作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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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被监督对象人员培训数及法制宣传 |
做好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约2000余人)卫生知识培训工作,结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卫生法律法规知识 |
完成了监督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共计2100余人的卫生知识培训工作,发放打击非法行医、艾滋病防控等宣传资料共计18000份,“创卫”标准宣传手册1000本,利用区级各专项宣传活动向人民群众发放卫计法律法规读本600余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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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卫生监督人员培训 |
加强10名卫生监督人员及40名乡镇卫计监督协管员业务培训 |
培训卫生监督人员4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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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全年 |
2019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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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监督频次、监督覆盖率、现场审查办结率、量化分级评级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安全套推广使用检查率、卫生行政处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举报投诉处理率均达到行业标准 |
监督频次2户次以上,监督覆盖率、现场审查办结率、量化分级评级率、从业人员健康证持证率、安全套推广使用检查率、卫生行政处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及举报投诉处理率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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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卫生计生监督信息网络报送任务完成情况 |
一是数据符合率:行政处罚数据(案件数、处罚金额)符合率达到100%、被监督单位本底符合率达到95%以上(数据库本底/实际本底),二是监督覆盖率达到100%,三是数据发送成功率达到95%以上 |
一是数据符合率:行政处罚数据(案件数、处罚金额)符合率100%、被监督单位本底符合率100%(数据库本底/实际本底),二是监督覆盖率100%,三是数据发送成功率99.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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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成本测算 |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购卫生许可证、执法文书、卫生监督信息公示、下乡差旅等4.5万元,卫生检测5万元、网络运行维护4.8万元,被监督对象人员培训及法制宣传2.7万元,卫生监督人员及协管人员培训3万元 |
卫生计生监督执法1.93万元、网络运行维护1.44万元、卫生监督人员培训0.95万元、卫生检测费由区疾控中心支付、监督对象人员培训、法制宣传费用在其他经费列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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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预防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的健康权益 |
有效预防了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卫生法律法规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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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管理部门及被监督对象满意度 |
基本满意及以上 |
满意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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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国卫复审工作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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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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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1万元 |
执行数: |
6.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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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1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6.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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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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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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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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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创卫”复审工作顺利开展,确保第三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顺利通过,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 版) 》 |
本年度在区委区政府、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完成了辖区内“四小”行业、生活饮水、医疗服务等行业领域“创卫”复审工作,达到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 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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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创卫”复审工作被监管单位户数 |
约500户被监管单位“创卫”复审工作 |
完成辖区内“四小”行业、生活饮水、医疗服务等行业领域“创卫”复审工作约500余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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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完成时间 |
2019年全年 |
2019年全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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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创卫”复审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
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 版) 》 |
已达到国家卫生城市标准,顺利通过第三轮国家卫生城市复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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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成本测算 |
聘用卫生监督协管员6人协助完成“创卫”复审工作,所需经费11万元 |
实聘卫生监督协管员4人协助完成“创卫”复审工作,共计支出6.15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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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改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的健康权益 |
改善城市环境,保障了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提高了广大人民群众卫生意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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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管理部门满意度 |
基本满意及以上 |
满意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6.卫生健康(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指卫生和计划生育部门所属卫生监督机构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单位用于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8.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单位用于集中缴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9.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指除化解债务支出以外其他用于农林水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15.财政应返还额度:为行政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科目,用于核算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行政事业单位应收财政返还的资金额度。
第四部分 附件
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机构组成
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是依照《攀枝花市仁和区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贯彻实施意见》(攀仁府[2002]125号)及《关于撤销仁和区卫生防疫站、仁和区皮肤病防治站重新组建仁和区卫生监督所和仁和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批复》(攀仁编[2002]25号)文件批准成立的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于2008年3月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 2016年5月更名为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属仁和区卫生健康局下属参公事业单位,内设5个科室( 综合科、稽查科、职业卫生监督科、公共场所监督科、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监督科)。
(二)工作职能
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是依法受仁和区卫生健康局委托,依据国家和地方卫生计生法律法规履行卫生计生监督执法职责的执行机构。主要承担着仁和区辖区内的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医疗卫生、采供血卫生、消毒卫生、学校卫生等行业单位的监督管理;执行卫生计生行政处罚决定;参与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卫事件的调查处理和应急处置工作;对有关工程实行预防性卫生监督;开展卫生法制宣传等。
(三)人员概况
截止2019年末,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编制11人,实际在职人员9人,退休人员4人。
(四)资产概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资产合计288.1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30万元,固定资产净值281.34万元,待处理财产损溢1.46万元。
二、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168.7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8.77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 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额 165.84万元。其中按功能分类,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14.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37.49万元、农林水支出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30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 155.18万元,项目支出10.66万元;按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 134.87万元,商品服务支出27.52万元,对个人及家庭补助支出 3.45万元。
三、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严格按照2019年区级部门预算编审要求,根据部门职能职责,并结合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明确了年度主要工作目标任务及年度内履职所要达到的总体产出和效果,遵循“量入为出, 收支平衡”原则,规范编制部门预算,认真填报了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及“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经费” 1个专用项目绩效目标,具体说明了项目概况,设定了年度绩效数量指标、成本指标、效益指标等,详细反映了该项目工作任务、达成的效果,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财政部门。
根据仁和区财政局下达的预算批复,2019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预算收支总额为17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24万元(人员经费133.8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2.44万元),项目支出20万元。
(二)执行管理情况
1、预算执行情况: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2019年度的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编制进行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统筹协调,尽量做到预算资金使用效益最大化,确保重点项目资金落到实处,有力地保障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9年度的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实施。根据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绩效运行监控的要求,认真组织开展本部门的绩效监控工作,对项目进度、预算执行、投入产出、各项效益的阶段完成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监控,进一步明确项目完成目标可能性及时间,并填报《部门预算绩效监控分析表 》,按时报送区财政局。
2、信息公开情况:2019年,按照财政部门统一部署,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已在规定时间内在仁和区政府门户网站上按要求随同本部门 2019 年预算同时公开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随同本部门2018年决算公开了绩效目标管理情况及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基础数据信息和汇集信息资料准确。
3、制度建设情况: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包括:内部控制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采购管理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票据管理制度等等。
4、财务管理情况: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严格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项目资金、现金及公务卡管理等相关制度,按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如实、规范、及时地进行会计核算,按照实际发生经济业务列支,专款专用,无少计收支、虚假列支,账证、账表、账实完全相符,做到了资金支出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的拨付有完整的审批过程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保证了单位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规范整齐地装订好会计档案,并进行了归档管理。单位资产配置合理,资产购置严格按照政府采购法等相关制度规定执行,对应纳入政府采购范围的项目依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计划,无规避政府采购的行为,在采购过程中无任何违规行为发生,对已采购完毕的资产及时登记入账,资产保存完整,帐实相符。资产处置严格按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程序办理,处置收入及时上缴财政国库,做到了资产处置规范。
(三)决算编制情况
2019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区级部门决算编制通知和要求,根据实际发生的情况,及时与财政部门对账,如实、规范、准确地编制部门决算并进行审核,按时报送,无应编未编、错误列编、虚假混编等问题。对于结转结余财政资金,按规定分类报审,规范管理使用。
根据部门决算资料,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2019年支出合计166.23万元:基本支出155.57万元(人员经费138.12万元,日常公用经费17.45万元),项目支出10.66元(主要用于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国卫复审工作等项目支出)。
(四)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紧紧围绕工作总体部署和安排,认真落实科学监管理念,严格管理,加强财政资金支出约束,严格执行各项财务制度规定,重大支出集体决策,确保财政资金专款专用,切实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取得了良好效果。
1、单位运转保障情况
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在2019年度的预算执行中,严格按照预算编制时的用途,进行项目资金的安排和使用,统筹协调,尽量做到预算资金的效益最大化,确保重点工作项目资金落实到实处,确保完成2019年度日常工作任务以及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相关工作任务做好资金保障工作。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①基本支出情况:工资福利支出134.8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4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5万元,支出共计155.57万元。
②项目支出情况: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管理办法执行项目资金管理,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执法、国卫复审工作等,按照先预算、再审批、后支出的原则,专款专用。2019年项目支出共计10.66万元,主要有:卫生计生监督执法经费4.32万元、国卫复审工作经费6.14万元等。
2、履行职能职责总体情况
一是全年共受理行政许可事项226户,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185户,不予许可4户;变更及注销公共场所经营单位37户;受理申请办结率达100%。二是对辖区内400余户公共场所经营单位进行卫生监督,频次平均达4户次以上,监督覆盖率100%,抽检公共场所单位59户,校外培训机构11户,七类公共场所量化分级评级率100%,公共场所预防控制艾滋病的宣传教育及安全套推广使用检查率100%;对辖区内现制现售水及10余户集中供水、学校自备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卫生监督频次均达2次/户以上,维护了公众饮水卫生安全;对辖区内24所中小学校、44家托幼机构开展了传染病防控、饮水及学校环境的监督检查,并对6所中小学进行学校卫生综合评价,监督频次平均达2户次以上,监督覆盖率100%,保障了师生身体健康;对辖区内新开设的医疗机构现场进行了预防性卫生审查及辖区内200余家医疗机构、10余家放射诊断单位开展依法执业等监督检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就诊安全;对辖区内2家消毒产品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做好各项卫生消毒措施,确保出厂产品符合标准、要求。三是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全年共处理了8件违法行医案件,现场查处无证镶牙摊、针灸摊6件,收缴非法诊疗药品、器械共计278公斤,有力打击了游医、假医、巫医的违法诊疗行为,对4家诊所聘用助理执业医师独立执业给予立案处罚。四是按时高效地完成了79家双随机抽检单位的全面卫生监督检查及68家双随机抽检单位的监测工作任务;完成了2019年国卫第三轮复审工作任务;完成了年内抗(抑)菌制剂专项整治工作,净化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完成了年内预防接种专项监督检查工作,对从事预防接种人员资质、疫苗购进、运输、储存、分发、使用过程中是否存在质量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检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预防接种安全;完成了年内重大会议、活动、节日期间以及中、高考期间的卫生安全保障工作,预防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五是全年共受理投诉举报14件,处理14件;行政处罚共92件,一般程序30件,简易程序62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举报投诉及卫生行政处罚处理率达100%。六是及时准确地将卫生计生监督工作信息录入国家、省市的各信息系统,按照要求做到应录尽录,如实反映卫生计生工作情况;全年共撰写工作简报70期,理论文章3篇。七是加强了卫生监督人员培训,提高了业务技能;完成了被监督单位负责人和从业人员(约2000余人)卫生知识培训,并结合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普及打击非法行医、艾滋病防控、生活饮用水、职业卫生健康等各种卫生法律法规知识,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卫生法律法规意识。
(五)结果应用情况
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对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进行了自查自评。绩效评价自查开展覆盖单位整体支出,将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参照项目年度预算执行情况、“三年滚动规划”执行情况统筹项目支出需求,保障重点支出,调整支出结构,优化财政资金配置,不断强化绩效理念,推动单位部门整体绩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2019年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查自评结果良好,全年基本支出保证了部门的正常运行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项目支出保障了重点工作的开展,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关于开展 2020 年部门预算整体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攀仁财〔2020〕47 号)及新出台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自评得分89.29分(详见附件1)。
(二)存在问题
绩效目标设定有待更科学更合理,绩效指标细化量化有待更精确。
- 改进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将进一步科学设定绩效目标,加强预算执行管理。一是认真学习《预算法》、《仁和区预算绩效管理实施办法(暂行)》,增强预算编制的前瞻性、科学预测性,改进部门收支预算编制,夯实预算基础工作,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二是认真研究政策,加强项目绩效目标审核,力求科学合理;三是认真研究重点项目的执行,提早规划,提前实施,有效利用有限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攀枝花市仁和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监督执法大队预算整体绩效评价指标体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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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指标分值 |
指标解释 |
计分标准 |
评价方式 |
评价属性 |
备注 |
自评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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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整体评价 |
样本评价 |
定性评价 |
定量评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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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预算管理(50分) |
预算编制(18分) |
目标制定 |
6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要素完整、细化量化。 |
1.绩效目标编制要素完整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2.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的,得3分,否则酌情扣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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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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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目标完成 |
6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实际实现程度与预期目标的偏离度。 |
以项目完成数量指标为核心,评价项目实际完成情况是否达到预期绩效目标,指标得分=达到预期绩效目标的部门项目个数/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个数*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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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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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评价组评价范围为部门机关及至少2个下属单位的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部门自评范围为部门所有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部门预算项目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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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时效 |
6 |
部门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绩效目标填报及修改完善。 |
根据年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打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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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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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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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18分) |
动态调整 |
6 |
评价部门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后,将绩效监控结果应用到预算调整的情况。 |
在绩效监控完成后,根据绩效监控结果对当年执行进度落后、无法实现或需进行调整的项目进行预算及绩效目标调整的,指标得分=落实绩效监控结果项目个数/绩效监控需调整项目总数*6分 当部门项目无调整项目并按照原定绩效目标实施的,得满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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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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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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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进度 |
6 |
评价部门在6、9、10月的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在6、9、11月应达到序时进度的80%、90%、90%,即实际支出进度分别达到40%、67.5%、82.5%。 6、9、11月部门预算执行进度达到量化指标的各得1分,未达到目标进度的按其实际进度占目标进度的比重计算得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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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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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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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送时效 |
6 |
评价部门是否在规定时间内将绩效监控报告报送区财政局。 |
区级主管部门应在规定时间内将本级及下属二级预算单位1-8月绩效监控报告报送财政局,延迟报送的酌情扣分,未报送的不得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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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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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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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结果(14分) |
预算完成 |
7 |
评价部门预算项目年终预算执行情况。 |
部门预算项目12月预算执行进度达到100%的,得7分,未达100%的,按照实际进度量化计算得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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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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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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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
7 |
根据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
依据上一年度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出现部门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5分,直至扣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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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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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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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预算管理(20分) |
项目决策(8分) |
程序严密 |
3 |
评价专项项目的设立是否经过严格评估论证、管理制度是否完善健全。 |
1.专项项目设立时经过事前绩效评估或可行性论证的,得1.5分,否则不得分。 2.专项资金的管理办法健全完善的,得1.5分,否则酌情扣分,无管理办法的,该指标不得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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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规划合理 |
3 |
评价项目规划是否符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规划是否一致。 |
1.专项项目(除一次性项目外)制定了中长期规划的,得1分,否则该三级指标整体不得分。 2.项目规划符合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宏观政策规划的,得1分。 3.项目年度绩效目标与专项中长期规划一致的,得1分,有一处不符合的扣0.2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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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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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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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符合 |
2 |
评价项目实施结果与项目总体规划计划是否一致。 |
项目实际完成任务量和效果达到规划预期情况的,得满分。按项目法分配的项目,以所有项目点实施完成情况与规划计划情况进行对比。按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和据实据效分配的项目,将资金分配方向与规划计划支持方向进行对比。完全达到预期的得满分。未完全达到规划预期情况的,以达到预期情况的资金量占项目总金额占比计分。指标得分=项目实施实施结果符合规划的金额/项目总金额*2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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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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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实施(4分) |
分配科学 |
2 |
评价项目分配方法选择是否科学,分类评价分配程序和过程管理是否规范。 |
1.项目分配选取了科学的绩效分配方法,得1分; 2.采用因素分配法的项目,项目因素选取合理的,得1分;采用项目法分配的项目,评分标准和立项程序合理规范的,得1分;据实据效的项目,基础数据真实,测算精准的,得1分。否则,酌情扣分。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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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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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配及时 |
2 |
评价部门是否按规定时限及时分配专项预算资金。 |
按《预算法》规定时限完成分配的考核得2分,否则不得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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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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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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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成结果(8分) |
预算完成 |
3 |
评价专项项目资金形成实际支出的情况。 |
专项资金实际支出进度达到100%的,得3分,未达到100%的,指标得分=实际拨付使用金额/专项项目金额*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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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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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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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绩效 |
3 |
评价专项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绩效 |
部门专项项目属于当年财政重点评价范围的,该项得分使用项目支出评价共性指标、特性指标和个性指标得分换算。若部门专项项目不属于当年重点评价范围的,采用最近年度重点评价相关指标得分换算。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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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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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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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记录 |
2 |
根据巡视巡察、审计监督、财政检查结果反映部门上一年度部门专项预算管理是否合规。 |
依据上一年度巡视巡察、审计、财政检查结果,出现专项预算管理方面违纪违规问题的,每个问题扣0.2分,直至扣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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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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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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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结果应用(30分) |
自评质量(5分) |
自评准确 |
5 |
评价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准确率。 |
部门整体支出自评得分与评价组抽查得分差异在5%以内的,不扣分;在5%-10%之间的,扣1分,在10%-20%的,扣2分,在20%以上的,扣5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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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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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信息公开(10分) |
目标公开 |
5 |
评价部门绩效目标是否按要求向社会公开。 |
按要求将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进行公开的,得5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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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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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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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公开 |
5 |
评价部门是否按要求将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和自行组织的评价情况向社会公开。 |
按要求在内网或外网公开的,得5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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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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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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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反馈(15分) |
结果整改 |
8 |
评价部门根据绩效管理结果整改问题、完善政策、改进管理的情况。 |
针对绩效管理过程中(包括绩效目标核查、绩效监控核查和重点绩效评价)提出的问题,发现一处未整改的,扣1分,直至扣完。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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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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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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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反馈 |
7 |
评价部门按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反馈结果应用情况。 |
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向财政部门反馈应用绩效结果报告的,得满分,否则不得分。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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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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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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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 分 |
89.29 |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见附件。2019年决算公开表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