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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旅游和体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5-05-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部门收支预算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年预算数

项目

2015年预算数

其中:基本支出

其中:项目支出

一、财政拨款

137.04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二、事业收入

 

    其他体育支出  

27.66

26.16

1.5

三、经营收入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四、转移性收入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20.03

20.03

 

五、其他收入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行政运行

65.88

65.88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13.18

 

13.18

 

 

四、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

10.29

10.29

 

 

 

 

 

 

 

 

 

 

 

 

 

 

 

 

 

 

 

 

 

 

 

 

 

收入合计

137.04

支出合计

137.04

122.36

14.68

注:需公开到“项级”科目。

 

 

 

 

 

       

 

 

 

 

 

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旅游和体育局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旅游和体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省、市制定的法规、规章,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拟定全区旅游和体育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2、对全区旅游和体育业进行行业管理。拟定旅游和体育产业及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产业和市场发展,培育和发展区域旅游、体育市场,对旅游市场稽查人员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依法对旅游、体育产业经营单位和经营活动予以监督和检查。保护合法经营,整顿规范旅游、体育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对违规案件进行调查和证据收集。总结和交流旅游、体育市场稽查工作的经验,并向有关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建议。协同有关执法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红色旅游等工作。

5、负责仁和区旅游资源普查,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旅游商品的开发及生产;研究和推进仁和区旅游业的发展;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培育和完善全区旅游市场,加强全区旅游对外交流与区域旅游合作。

6、负责辖区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7、负责辖区内国内旅行社的登记备案。推行全区旅游行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指导旅游新业态的规划、开发。

8、负责旅游重大项目的策划、规划、包装、招商引资及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9、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及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旅游商品的开发。指导乡镇搞好旅游规划和开发工作。

10、拟定区体育发展规划及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指导全区全民健身工作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按照体育先进县(区)条例搞好全区体育工作。加强各项硬件、软件设施的建设。

11、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拟定并参与组织实施全区大型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指导、组织开展全区大型体育活动和赛事。

12、拟定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组织开展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13、管理区属体育事业单位,指导全区体协的工作,加强业余体育训练和管理。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4、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主要工作

1、旅游工作

1)承办2015年欢乐阳光节、协助开展旅游节庆活动:按照《2015 攀枝花欢乐阳光节总体策划方案》要求,策划、组织办好本届阳光节开幕式,牵头组织、执行好辖区内的各项活动;指导各乡镇策划、拟定桃花节、火把节等旅游节庆活动方案,协助开展相关活动。

2)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评定。完成1家四星级酒店评定工作;完成1家四星级农家乐和1家三星级农家乐评定工作。

3)乡村旅游工作。完成1家省级乡村旅游示范乡和1家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申报工作。

4)旅游培训:完成省、市旅游局及自行举办的质量安全、营销策划、服务技能、营养膳食、养生护理等各类培训600 人次以上,其中乡村旅游、旅游新村培训400 人次以上。

5)旅游经济指标:全年完成旅游总收入33亿元,同比增长37%

6)旅游宣传营销: 加强旅游市场开拓,组织和参与市内外重大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不少于 3 次。

7)旅游规划及行业管理: 完成《迤沙拉旅游总体规划》评审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完成旅游市场集中整治任务;认真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力争全年无重大旅游质量投诉和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全年旅游投诉结案率和满意率达100%;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景区、廉政文化进景区等工作。

2、体育工作

1)承办市七届运动会: 按照《攀枝花市第七届运动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仁和区筹办2015年第七届市运会工作方案》等要求,“安全、文明、节俭、圆满”成功举办市第七届运动会

2)竞技体育: 根据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总规程的要求,积极做好省运会新周期招生组队、日常训练、运动员注册等工作,认真组队参加2015年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

3)贫困体彩助学工程: 完成省级、市级的“体彩助学金” 10个名额的争取工作。

4)体育基础设施: 加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管理,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工作,开放不低于15万人次/年;完成3套健身路径争取工作;完成辖区范围内破损的健身路径维护工作。

5)群众体育: 认真推行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加大群众体育健身培训和辅导力度,每年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50名;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努力提高市民身体素质,积极举行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项目,每年举办群众体育活动或赛事不少于20次(项)。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攀枝花市仁和区旅游和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旅游和体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7.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7.0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7.04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0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9.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9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旅游和体育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旅游和体育工作。

基本支出共计122.36万元,是用于保障区旅游和体育局机关、业余体校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共计14.68万元,是用于保障区旅游和体育局机关、业余体校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属事业单位(业余体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主要包括:仁和区业余体校射箭训练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业余体校)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支出。主要包括:2014年美食节活动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业余体校)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