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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旅游和体育局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 发布时间:2015-05-08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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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收支预算表 | |||||||||||
| | | | 单位:万元 | |||||||
收 入 | 支 出 | ||||||||||
项目 | 2015年预算数 | 项目 | 2015年预算数 | 其中:基本支出 | 其中:项目支出 | ||||||
一、财政拨款 | 137.04 |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 | | ||||||
二、事业收入 | | 其他体育支出 | 27.66 | 26.16 | 1.5 | ||||||
三、经营收入 | |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 | | ||||||
四、转移性收入 | |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 | 20.03 | 20.03 | | ||||||
五、其他收入 | | 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 | | ||||||
| | 行政运行 | 65.88 | 65.88 | | ||||||
| | 其他旅游业管理与服务支出 | 13.18 | | 13.18 | ||||||
| | 四、住房保障支出 | | | | ||||||
| | 住房公积金 | 10.29 | 10.29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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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合计 | 137.04 | 支出合计 | 137.04 | 122.36 | 14.68 | ||||||
注:需公开到“项级”科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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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旅游和体育局
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旅游和体育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省、市制定的法规、规章,产业发展的地方标准和行业规范;拟定全区旅游和体育工作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规章制度、实施办法,并负责组织实施、监督和检查。
2、对全区旅游和体育业进行行业管理。拟定旅游和体育产业及市场的发展规划,指导产业和市场发展,培育和发展区域旅游、体育市场,对旅游市场稽查人员的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3、依法对旅游、体育产业经营单位和经营活动予以监督和检查。保护合法经营,整顿规范旅游、体育市场经营秩序。依法对违规案件进行调查和证据收集。总结和交流旅游、体育市场稽查工作的经验,并向有关立法机关和政府有关部门反映完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建议。协同有关执法部门实施联合执法工作。
4、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旅游资源开发、重大旅游项目规划建设、旅游安全、旅游应急救援、旅游环境综合治理、假日旅游、红色旅游等工作。
5、负责仁和区旅游资源普查,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并组织实施,组织全区旅游商品的开发及生产;研究和推进仁和区旅游业的发展;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推广活动,培育和完善全区旅游市场,加强全区旅游对外交流与区域旅游合作。
6、负责辖区内旅行社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旅游市场秩序、旅游服务质量,监督旅游投诉处理、维护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合法权益,指导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诚信体系建设和行业组织的业务工作。
7、负责辖区内国内旅行社的登记备案。推行全区旅游行业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旅游体制和机制改革工作,指导重点旅游企业发展,指导旅游新业态的规划、开发。
8、负责旅游重大项目的策划、规划、包装、招商引资及建设的协调指导工作。监测旅游经济运行,负责旅游信息化建设、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发布工作。
9、制定并组织实施旅游人才规划,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及旅游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区旅游商品的开发。指导乡镇搞好旅游规划和开发工作。
10、拟定区体育发展规划及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指导全区全民健身工作和全民健身活动的开展。按照体育先进县(区)条例搞好全区体育工作。加强各项硬件、软件设施的建设。
11、统筹规划全区群众体育发展,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推动国民体质监测和社会体育工作指导员队伍建设。拟定并参与组织实施全区大型体育场馆设施的建设。指导、组织开展全区大型体育活动和赛事。
12、拟定全区体育产业发展政策,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指导全区体育彩票销售工作。组织开展体育对外交流与合作。
13、管理区属体育事业单位,指导全区体协的工作,加强业余体育训练和管理。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14、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5、负责本系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工作。
16、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主要工作
1、旅游工作
(1)承办2015年欢乐阳光节、协助开展旅游节庆活动:按照《2015 攀枝花欢乐阳光节总体策划方案》要求,策划、组织办好本届阳光节开幕式,牵头组织、执行好辖区内的各项活动;指导各乡镇策划、拟定桃花节、火把节等旅游节庆活动方案,协助开展相关活动。
(2)星级酒店、星级农家乐评定。完成1家四星级酒店评定工作;完成1家四星级农家乐和1家三星级农家乐评定工作。
(3)乡村旅游工作。完成1家省级乡村旅游示范乡和1家省级乡村旅游示范村申报工作。
(4)旅游培训:完成省、市旅游局及自行举办的质量安全、营销策划、服务技能、营养膳食、养生护理等各类培训600 人次以上,其中乡村旅游、旅游新村培训400 人次以上。
(5)旅游经济指标:全年完成旅游总收入33亿元,同比增长37%。
(6)旅游宣传营销: 加强旅游市场开拓,组织和参与市内外重大旅游宣传促销活动不少于 3 次。
(7)旅游规划及行业管理: 完成《迤沙拉旅游总体规划》评审工作,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优化旅游环境,完成旅游市场集中整治任务;认真开展旅游行业安全管理,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力争全年无重大旅游质量投诉和旅游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全年旅游投诉结案率和满意率达100%;做好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进景区、廉政文化进景区等工作。
2、体育工作
(1)承办市七届运动会: 按照《攀枝花市第七届运动会筹备工作总体方案》、《仁和区筹办2015年第七届市运会工作方案》等要求,“安全、文明、节俭、圆满”成功举办市第七届运动会
(2)竞技体育: 根据四川省第十三届运动会总规程的要求,积极做好省运会新周期招生组队、日常训练、运动员注册等工作,认真组队参加2015年四川省青少年锦标赛。
(3)贫困体彩助学工程: 完成省级、市级的“体彩助学金” 10个名额的争取工作。
(4)体育基础设施: 加强公共体育场馆设施管理,做好公共体育场馆免费向公众开放工作,开放不低于15万人次/年;完成3套健身路径争取工作;完成辖区范围内破损的健身路径维护工作。
(5)群众体育: 认真推行实施社会体育指导员制度,加大群众体育健身培训和辅导力度,每年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不少于50名;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努力提高市民身体素质,积极举行群众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项目,每年举办群众体育活动或赛事不少于20次(项)。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攀枝花市仁和区旅游和体育局(以下简称:区旅游和体育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37.0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7.0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37.04万元,其中: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7.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20.03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79.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9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旅游和体育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旅游和体育工作。
基本支出共计122.36万元,是用于保障区旅游和体育局机关、业余体校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共计14.68万元,是用于保障区旅游和体育局机关、业余体校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属事业单位(业余体校)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主要包括:仁和区业余体校射箭训练经费。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局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业余体校)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而安排的年度支出。主要包括:2014年美食节活动经费。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业余体校)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