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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务局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务局     发布时间:2017-11-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行政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和利用;负责全区水务、水土保持的制度建设,拟定水务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区重要江河湖库的流域综合规划、水资源保护和水源地保护规划、节约用水规划、防洪规划等重要水务规划,组织有关全区国民经济总体规划、城乡规划、重大建设项目中涉及水务、水土保持等方面的论证工作。

2、负责全区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统筹兼顾和保障生活、生产经营、生态环境用水;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和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工作;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行洪论证制度。

3、负责全区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水功能区的划分,审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的建议;审查入河(库)排污口的设置、改建和扩建,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管理保护工作;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负责拟定全区节约用水政策和指导节水工作。

4、对水务行业资金的使用进行指导和监督,监管区政府授权管理的区级水务资产,指导乡(镇)水务行业国有资产管理和财会工作。

5、负责全区水务、水土保持的指导并实施行业监督。

6、负责组织实施全区水务、水土保持的法律法规及行政执法工作;调查处理乡镇之间的水事纠纷;负责有关水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7、负责全区水土保持工作。拟定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及监测工作;负责权限范围内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实施、监督工作。

8、负责权限范围内的地方水电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水电建设项目涉水事务的监督管理。

9、负责全区河道、水库、河口滩涂及河道管理范围内砂石资源等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对占用河道、河堤通道设施(包括临时设施)等行为的行政监督管理工作。

10、指导农村水利工作。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源开发工作。

11、指导全区水务发展和水务行业劳动保护、科技推广、安全生产工作。

12、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指导、监督全区水利工程防洪抢险及抗旱工作。

13、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水务行政审批事项。

14、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认真落实省、市、区防汛抗旱减灾工作部署,积极开展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及督促整改落实工作,切实做好灾害预警和灾情核查统计,完成水利灾后重建投资2100万元。

2、实施小型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完成乡镇小型水利工程调查摸底和清查登记工作,为全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奠定了基础。

3、开展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建成太平乡引调提水工程14.98km,在大田、布德、大龙潭等乡镇新建太阳能提灌站2座,抗旱备用井8口,整治山坪塘6处。

4、加强中小河流水文监测体系建设,已建设完成仁和区大河水文中心站和巴关河水文站。

5、继续推进病险水库除险加固,整治完成裕民、黄角芽、界牌、史地么、新拱桥、那招等6座小型水库工程,完成病险水库整治项目投资1200万元。

6、加快推进中坝生态谷建设,深入开展水土流失防治工作,完成太平乡黑谷田水保综合治理10平方公里,全年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1平方公里,生态修复面积15平方公里,依法征缴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82.6万元,水资源费15.8278万元。

7、贯彻学习新颁《安全生产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修订和完善水利工程防汛应急预案,加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设,杜绝和遏制涉水安全事故。

8、稳步推进中小河流治理工作,实施完成大河防洪治理仁和镇段河道整治4公里,新建堤防3公里,完成投资1494万元,落实到位大河防洪治理大田镇段建设资金1260万元,巴关河防洪治理工程同德镇段建设资金849万元,努力争取大河防洪治理工程总发乡段河提整治立项。

9、深入开展水法规宣传和河道巡检工作,加大水务执法工作力度,切实履行依法行政职责,全年发出《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16份、《现场勘查笔录》3份、《水事案件调查询问笔录》5份、依法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起,编制完成《仁和区大河路歇桥至大竹河水库段河道管理范围界线报告》,完成仁和沟河道行洪论证。

10、全力推进民生工程项目建设,积极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在全区14个乡镇实施涉农打捆水利建设项目119个,完成项目投资3957.3万元,完成美丽新村建设投资25万元,水利维修养护工程投资200万元,加强水利工程蓄水调度和运行管理,汛末工程蓄水8124万立方。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务局属县级业务部门,下设六站一所,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站个,其他事业站所六个,未执行独立核算,全局财务决算单位一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务局收入决算总额为 5673.1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329.66万元,上年结转收入4343.46万元。

2016年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务局支出决算总额为5673.12万元,其中:农林水事务支出4209.3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0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1.99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242.66万元。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务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水务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水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08万元,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支出157.77万元,其中: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费支出20.7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37.00万元;抚恤11.31万元,其中:死亡抚恤11.31万元。

(二)农林水支出4209.39万元,用于农业支出142.15万元,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0万元,科技转化与推广服务6.4万元,防灾救灾108.00万元,农村道路建设24.87万元,成品油价格改革对渔业的补贴0.88万元,其他农业支出1.00万元;用于水利支出4067.2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支出126.01万元,水利工程建设支出265.15万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20.00万元,防汛支出32.57万元,抗旱支出191.05万元,农田水利支出2769.70万元,水资源费安排的支出112.43万元,其他水利支出550.33万元。

(三)住房保障支出51.99万元,用于住房改革支出,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务局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68.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4. 6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368.1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78.6万元,占77.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9.08万元,占3.15%;住房保障支出51.99万元,占0.97%。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2016年决算数为4178.6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2016年决算数为169.08万元,完成预算100%。
     3.住房保障2016年决算数为51.99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务局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42.73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52.6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0.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仁和区水务局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4.11万元,完成预算的83.7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预算数为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38万元,预算数为18.0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73万元,预算数为10.80万元,完成预算的71.5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其主要原因是加强了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管理,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从严控制公务接待支出费用。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比为零;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38万元,67.9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73万元,32.06%。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全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人员,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3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截至2016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6辆,其中:轿车3辆、越野车1辆、工具车2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6.38万元。主要用于完成工作事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7.73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经费支出。

 

附件:2016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