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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0-2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主要职责是: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服务;为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服务;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服务;为人大代表服务。

内设机构是:区人大常委会设综合办事机构一个,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管理科;设工作机构四个,即: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201111月根据(中共攀枝花仁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大常委会增设农业民族环保工作委员会的批复)攀仁编[2011]45号,决定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大常委会增设农业民族环保工作委员会。

(二)、2016年工作要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加快推进扶贫攻坚的关键之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省委十届七次全会、市委九届九次全会、市委人大工作会议、市九届六次人代会和区十届六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超常作为、稳中求进”为基调,以深化改革、创新驱动为动力,以依法治区、从严治党为保障,紧紧围绕“宜人新城、产业新区”发展定位和“创新驱动、产业兴区、城乡统筹、开放合作”发展战略,全面推动“四区驱动”,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努力建设实力、生态、和谐、幸福仁和,实现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而奋斗。

(一)、履职能重实效,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上作出新贡献

1、围绕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实施,认真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对事关全区改革发展的重大规划、重大民生问题进行调研讨论,作出决议决定。

2、围绕稳增长促转型,加强对财政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计划、财政、审计、部门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等报告,督促政府优化收支结构,加强债务风险防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强化重点课题调研,就全区康养旅游业发展、历史文化和文物保护工作进行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并对我区康养旅游业工作进行评议。跟踪“十三五”规划的分解和实施,配合项目年建设工作,对我区工业稳定基本面、固定资产投资、城市建设项目推进情况进行视察,强化对全区重点工作、重大项目的督促检查,支持解决经济运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稳增长促转型各项措施落实。

3、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对低保、医疗、教育、环保等工作的监督,组织代表视察观音岩水电站建设移民安置工作,对我区农村教师、医疗卫生队伍建设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进行调研,促进民生难点、热点问题解决。高度关注脱贫攻坚,组织代表对全区精准扶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督促政府提高扶贫精准度,落实专项扶贫措施,培育壮大优质扶贫项目,消除绝对贫困,让贫困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

(二)、强监督促规范,在推进法治仁和建设上迈出新步伐

4、把全面推进依法治区、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作为区人大常委会的重要任务,按照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树立和践行法治理念,依法行使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权。

5、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好国家宪法日活动,引导全区公民学法尊法守法用法,培育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氛围;并加大对执法主体普法督促力度,推进“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

6、加强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依法治区决议情况的跟踪督查,督促“一府两院”严格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问题。专题听取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情况的报告,抓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力度。同时,对区林业局评议整改工作进行跟踪督查,切实巩固和扩大评议效果。

7、积极推进公正司法,组织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观摩出庭公诉等活动,专题听取区人民政府、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强化对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日常工作监督,推进审判公开和检务公开,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促进司法活动在阳光下运行。认真做好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切实发挥人大在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化解民忧方面的作用和优势。

8、依法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不断完善干部任免程序;坚持干部年终述职测评制度,强化对任命干部的任后监督,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和公仆意识。

(三)、优服务强保障,在发挥代表作用上要有新举措

9、加强代表学习培训,适时组织代表外出交流学习,举办代表业务学习培训班,力促代表履职能力提升。

10、逐步推开代表联络站、代表工作室建设,及时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情况,充分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和参政议政权力。

11、拓展代表履职平台,有序安排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建议办理等活动,支持代表建言发展、服务发展、投身发展,进一步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工作的参与度。要坚持代表履职登记、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向选民述职、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制度,切实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性。

12、加大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力度,坚持重点督办、对口督办、跟踪督办、公开督办等方式,在提高办理质量和“办成率”上下功夫,努力使办理过程成为提高常委会工作水平的过程,成为推动承办单位改进工作、解决群众关注问题的过程。

13、做好区、乡(镇)两级人大换届选举工作,加强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严格执行换届选举纪律和工作程序,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环境,确保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并圆满完成。

(四)、提素质增效能,在自身建设上要有新加强

14、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坚持用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武装头脑,认真学习宪法和法律法规,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和法治观念。

15、要坚持和依靠党的领导,保证人大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以钉钉子的精神,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深化“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作风能力建设,不断提高做好人大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16、要立足长效,进一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议事程序,形成职责分明、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

17、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坚持常委会领导联系点、定期召开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交流会等制度,不断推进基层人大建设。

18、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部门概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下设1个办公室和5个工作委员会,由办公室统一管理预算,属行政单位 。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合计908.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08.6万元,占100%;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2016年本年支出合计92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1.30万元,占75%;项目支出234.08万元,占2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决算940.66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增加153.32万元,增长1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5.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25.11万元,增长2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25.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48.12万元,占70%;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8.01万元,占26%;医疗卫生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24万元,占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2016年决算数为648.12万元,完成预算11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有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和调整预算。其中:行政运行(2010101)414.05万元,完成预算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退休人员和调出人员,减少公务用车维护费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010102)111.54万元,与预算持平;人大会议(2010104)86.32万元,完成预算215%,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区、乡(镇)两级人大代表换届,增加了预算支出;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2010107)10.63万元,代表工作(2010108)17.36万元,完成预算57%,决算数小于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2016年区、乡(镇)两级代表换届,减少了代表工作活动和培训支出;其他人大事务支出(2010199)8.22万元,主要是上年结转结余资金。

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2016年决算数为238.01万元,完成预算226%,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补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费及机关职工死亡追加抚恤金预算。其中:未归口管理行政单位离退休费(2080504)32.66万元,完成预算3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的工资移交到社保局发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156.78万元, 主要原因2016年预算时未列入预算,后因政策补缴机关基本养老保险费,追加预算经费;死亡抚恤金(080801)48.57万元,主要原因2016年机关职工死亡,追加抚恤金。

3.住房保障支出(221):2016年决算数为39.24万元,完成预算103%,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人员,其中:住房公积金(2210201)39.24万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691.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609.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1.8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8.79万元,完成预算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和预算技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5.12万元,完成预算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67万元,完成预算17%。2016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政策,2016年7月执行公务车改革,我单位全部取消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28.61万元,下降6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1.9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6.19万元,下降4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52万元,下降13%。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十项规定政策,没有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2016年7月执行公务车改革,我单位全部取消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5.12万元,8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67万元,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5.12万元。主要用于2016年1月至7月我单位6辆公务车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7月执行公车改革后未再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3.6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382人,共计支出3.67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公务活动和外地区县人大代表考察学习活动就餐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人大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8.94万元,比2015年减少161.79万元,下降17%。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9.9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0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7万元。主要用于换届选举后,新一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增加,根据工作要求,采购了电子表决系统。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2016年7月1日执行公车改革后,我单位6辆车全部移交区机关事务局,资产暂时在我单位账面上),公务车辆6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6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5个,涉及财政资金234.08万元,覆盖率达到100%。项目绩效达到了预期的效果。

 

八、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一般公共服务201:指反映政府一般公共服务的支出,主要包括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人大会议、人大立法、人大监督、人大代表履职能力提升、代表工作、人大信访工作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208:指反映政府在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等。

9住房保障支出221:指集中反映政府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主要包括住房公积金。

10.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1.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