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区级预算单位 > 区人大

仁和区人大常委会2017年部门预算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4-0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仁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主要职责是: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服务;为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主任会议服务;为区人民代表大会和常务委员会依法行使职权服务;为人大代表服务。

内设机构是:区人大常委会设综合办事机构一个,即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办公室下设综合管理科;设工作机构四个,即: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区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201111月根据(中共攀枝花仁和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大常委会增设农业民族环保工作委员会的批复)攀仁编[2011]45号,决定在攀枝花市仁和区人大常委会增设农业民族环保工作委员会。

2017年主要工作:2017年,是新一届区人大及其常委会开局之年,也是我区实施“十三五”规划、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区人大常委会要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十届九次全会、市委十届一次全会和区委十一届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为统领,以“超常作为、稳中求进、加快调整”为基调,紧紧围绕“宜人新城、产业新区” 发展定位,大力实施“创新驱动、产业兴区、城乡统筹、开放合作”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各项工作,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实力、生态、和谐、幸福仁和而努力奋斗。

(一)、明确方向,始终坚持党的领导

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向中央及省委、市委、区委看齐,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坚决维护区委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地位。在围绕区委决策部署、服务全区发展大局、适应经济社会新常态中找准人大工作定位,科学谋划工作思路,确定工作重点,做实工作举措,充分发挥根本政治制度优势和人大职能优势,使人大各项工作更加切合实际、更加富有成效,始终与中心大局同频共振、与人民群众同心共鸣。坚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统筹安排并扎实抓好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代表等各项工作,全力推动区委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二)、强化监督,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切实加强对财政经济工作的监督。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计划、财政、审计、部门财政预算编制情况等报告,做好对我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及财政预决算的审查监督,突出对部门预算的编制和执行、重点支出的安排和资金到位情况、政府性债务的管理等,并依法作出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推动政府优化收支结构,加强债务风险防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更加重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围绕“宜人新城、产业新区”发展定位,督促做好一、二、三产互动融合发展。分别就工业转型升级、农业供给侧改革、芒果、石榴特色农业发展、三产服务业发展、城市重大项目建设等进行视察调研,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听取和询问规划工作开展情况,促进城市规划体系不断完善,进一步提升城市形象。

更加关注民生问题。自觉把脱贫攻坚摆到更加突出的位置,认真做好“脱贫攻坚人大代表再行动”活动,充分调动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和人大干部的积极性,全力助推脱贫攻坚;督促抓好“9.19”灾后重建和水利建设工作;围绕教育事业发展、医疗卫生高地建设等一系列事关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点工作加强监督,专题听取区人民政府关于学前教育建设与发展情况的报告,对区卫计局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助推我区教育事业与医疗卫生事业高地建设。同时,积极促进各项惠民政策和重大民生工程的落实,让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明显提高,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三)、依法治区,全面推进法治仁和进程

作出“七五”普法决议,并加大对执法主体普法督促力度,推进“法律七进”工作和“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有效落实;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不断增强全民法治意识,加快形成并不断巩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秩序

加强对“一府两院”贯彻执行依法治区决议情况的跟踪督查,督促“一府两院”严格依法办事,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和解决改革、发展、稳定方面的问题。抓好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大法律法规实施情况执法检查力度。

积极推进公正司法,组织好代表旁听案件庭审,观摩出庭公诉等活动。专题听取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对区人民法院“两年内基本解决执行难”和区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检察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并听取和审议工作情况报告。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信访工作,充分发挥人大通达民意、化解民忧、促进和谐的作用。

进一步规范人事任免,贯彻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强化任后监督,不断完善干部任免程序。坚持干部年终述职测评制度,2017年,将对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城管局、区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年度履职情况开展述职测评,进一步加强对人大选举和常委会任命干部的有效监督。

(四)、多措并举,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

加强代表培训工作。举办代表业务学习培训班,适时组织代表外出交流学习,并加强对代表的教育和管理,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和水平,引导代表积极投身经济建设“主战场”,发挥好代表表率作用,树立代表新形象。推进代表联络站、代表工作室建设,及时向代表通报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情况,充分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和参政议政权力。积极拓展代表履职平台,有序安排代表参加常委会会议、调研视察、执法检查和建议办理等活动,支持代表建言发展、服务发展、投身发展,进一步扩大代表对人大工作的参与度。继续落实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代表联系选民、代表向选民述职、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制度,切实增强代表活动的实效性。加大对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督办力度,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坚持重点督办、对口督办、跟踪督办、公开督办等方式,切实提高办理质量和“办成率”。 同时,将对代表提出的建议、意见久拖未办的单位启动专项评议工作,并将评议结果面向社会公布,促使代表建议办理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五)、与时俱进,努力抓好自身建设

推进区人大常委会思想业务建设,注重学习调研,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与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升履职能力和水平,树立新形势下人大新形象。优化制度建设,进一步健全并严格执行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运行机制、议事规则和工作制度,形成职责分明、规范高效的运行机制,着力提升统筹推动人大工作改革创新能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机关干部队伍建设,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持续巩固良好政治生态,着力提升机关服务保障能力。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坚持区人大常委会领导联系点、定期召开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交流会等制度,不断推进基层人大建设。进一步加强人大宣传工作,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仁和区人大收入预算总额为639.16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639.16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639.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6.27万元(工资福利支出369.0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06.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80.47万元),项目支出82.89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各项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险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单位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项目包括:1、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经费,主要用于全区国民经济计划和财政预算审查工作开展。2、区、乡人大代表订阅“一报一刊”经费,主要用于全区155名代表报刊、杂志的订阅和乡镇人大代表报刊、杂志的订阅,加强代表的学习。3、区人大离退休党支部活动经费,主要用于离退休支部报刊、杂志的订阅,支部活动的开展等。4、区十二届二次会议各项会议经费,主要用于全区十二届二次会议各项会议的开展。5、人大调研、培训经费,主要用于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专委会及市、区代表视察、调研活动,提高代表履职能力,保证人大代表学习培训活动。6、重大项目督查经费,主要用于仁和区重大项目工作开展。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和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同,主要用于机关干部事业单位缴纳养老保险费。

(五)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