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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5-05-08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当好区委、区政府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2、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全区民族问题、少数民族人权状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

3、协助拟定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规划。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优惠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工作。参与组织民族乡、村扶贫开发工作。争取国家、省、市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研究和提出民族地区有关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意见,负责“两项资金”的管理。

4、协助抓好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新闻出版、计划生育等工作,做好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并贯彻有关的政策法规。

5、做好全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史志的收集整理。组织开展民族工作领域内有关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地区对外宣传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选拔工作,广泛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干部的联系活动。

7、会同区统战部做好民族宗教界的统战工作,团结民族宗教界人士维护祖国统一,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

8、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会同公安部门及乡镇防止和打击利用宗教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取缔区内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宗教势力的渗透,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

9、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对区内宗教活动进行监督引导,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教职人员的登记管理,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年度考核检查;组织开展宗教界的教育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宗教场所内部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及时处理宗教领域的问题和矛盾,维护全区安定团结。

10、指导乡(镇)做好凉山迁居农民的后期扶持工作;协调督促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抓好迁居农民的教育、卫生、计生等工作;加强对凉山迁居农民的管理。

11、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5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

2、大力宣传贯彻宗教政策和法律法规,依法加强对宗教事务的管理。

3做好对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服务指导工作,认真抓好民生工程建设

4力争向上级有关部门争取资金600万元

5、做好信访、维稳工作。

6做好凉山已安置移民工作。

7、做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工作。

8、抓好彝家新寨建设。

9、加强机关自身建设,积极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加强对少数民族干部培养、教育和推荐工作。

10、完成市民宗委下达的60分民族工作信息任务。

11、上报民族宗教工作调研报告2篇以上。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收入预算总额为175.6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75.62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75.6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154.5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0.2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3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和区委民工委为完成民族宗教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民族宗教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