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区级预算单位 > 区民宗局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18-10-2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当好区委、区政府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2、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全区民族问题、少数民族人权状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

3、协助拟定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规划。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优惠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工作。参与组织民族乡、村扶贫开发工作。争取国家、省、市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研究和提出民族地区有关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意见,负责“两项资金”的管理。

4、协助抓好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新闻出版、计划生育等工作,做好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并贯彻有关的政策法规。

5、做好全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史志的收集整理。组织开展民族工作领域内有关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地区对外宣传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选拔工作,广泛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干部的联系活动。

7、会同区委统战部做好民族宗教界的统战工作,团结民族宗教界人士维护祖国统一,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

8、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会同公安部门及乡镇防止和打击利用宗教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取缔区内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宗教势力的渗透,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

9、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对区内宗教活动进行监督引导,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教职人员的登记管理,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年度考核检查;组织开展宗教界的教育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宗教场所内部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及时处理宗教领域的问题和矛盾,维护全区安定团结。

10、指导乡(镇)做好凉山迁居农民的后期扶持工作;协调督促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抓好迁居农民的教育、卫生、计生等工作;加强对凉山迁居农民的管理。

11、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加强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委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大力宣传并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全面贯彻落实好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民族地区跨越式发展的意见》(攀委发〔201212 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民族工作的意见》(攀委发〔20166 号)文件中的目标任务、扶持政策和工作要求,不断改进和创新民族宗教工作机制,充分保障少数民族群众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 

2、抓好民生工程。为让民生项目早完工,群众早受益,通过提前谋划项目、大力整合资金、有序推进进度等措施,提前完成民生工程道路硬化9公里。

3、抓好两资项目建设。加强项目监督管理,按时验收。,争取项目22个,项目资金630万。举办了2017年民族宗教干部暨两资管理工作培训。

4、做好争取民族地区资源补偿政策、落实7个税种原省级分享部分留给县(区)收入的20%设立为本县(区)少数民族地区发展专项资金政策和三州开发资金、支援不发达地区发展资金等省级民族资金向上争取工作。

   5、扎实做好宗教工作。是加强宣传学习,认真开展“七五”普法和法律进寺观教堂活动,举行2次培训座谈会,完善民族宗教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民族宗教工作联席会。二是10次深入宗教场所排查安全隐患,做好佛教活动场所春节庙会和观音会的安全。三是指导督促各宗教场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开展基层统战工作宗教和谐示范建设;为全区7个宗教场所颁发统一信用代码;四是完成市佛教协会和伊斯兰教协会换届选举的代表推荐工作,共推荐佛协代表40名,伊协代表25名;五是加强宗教场所自身建设,指导宝灵寺办公楼除险改造,督促大田天主教教堂建设项目,投入资金7万元完成基督教伯利恒教堂220米道路硬化工程。六是做好特殊敏感时期宗教领域信访维稳工作,协调矛盾纠纷3件。

6、继续做好自发迁居农民安置点后期扶持工作。认真做好自迁安置点的后期扶持项目调查、选项、论证、申报工作,已经争取解决了福田镇金龟村梅子箐组、布德镇把关河村回龙湾组、同德镇马拉所村三个安置点的水利、道路等项目三个。其中,福田道路水毁维修项目、同德饮水工程已完成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已确定施工队伍,即将开工建设,布德公路改造延长线项目正在前期工作准备中。同时积极安排资金10万元积极参与自发迁居安置点艾滋病防治工作。配合区相关部门做好凉山州调研组来我区开展农民自主搬迁问题学习调研工作。协助木里县自迁入住人员精准识别清理核实工作。

7、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成功创建了迤沙拉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中坝清真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宗教场所,涌现出了市级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3 个、模范个人 19 个,区级先进集体 25 个、模范个人 40 个,在社会各层面产生了积极影响。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 奋力建设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实施意见》、《仁和区整体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工作方案(2017-2020)》、《仁和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六进”实施方案》等文件。争取到省委省政府民族地区春节慰问金20万元,慰问民族地区困难群众1000户。春节前,局领导职工一行,代表区民宗工委深入民族地区的23户困难群众、“9.19”特大灾害失去亲人的11户受灾群众、以及联系的4户贫困户家中,发放慰问金共计6.5万元;陪同市民宗委走访困难宗教教职人员1人,送去慰问金5000元。

 8、推进依法治区工作。配合相关部门狠抓民族地区禁毒整治工作,动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长期坚持禁毒、打击、教育的高压态势,坚决遏制民族地区种、吸、贩毒漫延现象。

9、配合相关部门做好 2017 年民族地区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工作。2017年,仁和区投入资金310万, 建设平地镇辣子哨村、大龙潭乡大龙潭村、啊喇乡啊喇村、大田镇乌拉么村、布德镇老村子村5个幸福美丽新村。我局积极配合做好这5个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工作,确保完成各项建设任务10、持续抓好同德镇脱贫攻坚工作。

一是早谋划早打算,组织区级6个帮扶部门与同德镇拟定双河村2017年脱贫计划及相关工作;二是联系市农科院共同参与双河村精准扶贫,达成帮扶意向,签订合作协议,采取“福田模式”对双河村的产业提供技术服务;三是协调相关部门整合项目资金,目前已经协调发改、水务部门支持安排双河3.2公里连接道路项目、人饮水安全项目及高效节水项目;三是开展了住房建设帮扶和生产帮扶。联系住建部门对我局帮扶的4户贫困户的住房重建技术进行指导,4户贫困户均重建住房,其中2户新修羊圈。干部职工为他们赠送日用品,号召宗教界为他们捐献家具;在生产帮扶上购买豌豆种子、有机肥等,帮助采收销售,增加收入。

二、部门概况

仁和区民宗局属于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收入决算总额为246.4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243.47万元,占98.78%;其他收入3万元,占1.22%。上年结转26.21万元,100%。

2017年支出决算总额为25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86万元,占67.51%;项目支出81.76万元,占32.49%;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决算243.4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9.46万元,增长8.69%。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24.20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19万元,增长0.0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2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10%。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0.19万元,增长0.08%。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4.2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5.39万元,占78.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24万元,占13.9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69万元,占2.54%;住房保障支出11.88万元,占5.3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

2012301行政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113.1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2350 事业运行2017年决算数为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2017年决算数为39.19万元,完成预算67.04%;

2012399其他民族事务支出2016年决算数为20.07万元,完成预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2017年决算数为4.11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17年决算数为12.84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2017年决算数为4.65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103 公务员医疗补助2017年决算数为1.04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2017年决算数为11.88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64.9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3.5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0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68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39万元,完成预算26.48%。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控制支出。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7.02万元,下降46.5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82万元,下降55.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20万元,下降26.14%。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十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内部支出控制,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未产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68万元,占57.9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39万元,占42.01%。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仁和区民宗局未产生因公出国(境)经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6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未产生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68万元。主要用于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民族宗教事务具体业务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7年公务接待费3.39万元。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事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仁和区民宗局无此项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仁和区民宗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6万元,比2016年减少2.83万元,下降11.70%。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仁和区民宗局2017年无政府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仁和区民宗局公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附件1: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本级)(2).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