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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宗局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民宗局 发布时间:2021-09-2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20年度
编制说明
目录
公开时间:2021年9月24日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3
二、机构设置……………………………………………………………………9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10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1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10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0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1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16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16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25
第四部分 附件......................................................28
附件1……………………………………………………………………………23
第五部分 附表......................................................35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5
二、收入决算表…………………………………………………………………35
三、支出决算表…………………………………………………………………35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35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5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5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35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35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35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5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5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35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35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35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当好区委、区政府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2、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全区民族问题、少数民族人权状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
3、协助拟定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规划。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优惠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工作。参与组织民族乡、村扶贫开发工作。争取国家、省、市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研究和提出民族地区有关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意见,负责“两项资金”的管理。
4、协助抓好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新闻出版、计划生育等工作,做好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并贯彻有关的政策法规。
5、做好全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史志的收集整理。组织开展民族工作领域内有关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地区对外宣传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选拔工作,广泛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干部的联系活动。
7、会同区委统战部做好民族宗教界的统战工作,团结民族宗教界人士维护祖国统一,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
8、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会同公安部门及乡镇防止和打击利用宗教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取缔区内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宗教势力的渗透,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
9、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对区内宗教活动进行监督引导,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教职人员的登记管理,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年度考核检查;组织开展宗教界的教育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宗教场所内部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及时处理宗教领域的问题和矛盾,维护全区安定团结。
10、指导乡(镇)做好凉山迁居农民的后期扶持工作;协调督促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抓好迁居农民的教育、卫生、计生等工作;加强对凉山迁居农民的管理。
11、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1.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一是保障少数民族合法权益。更改审批民族成分32人,接待民族群众咨询30余人次。及时排查并认真处理少数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和热点、难点问题,信访受理答复5件,参加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纠纷调解2起,努力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不稳定因素化解在基层,防止群众越级上访,维护社会稳定。二是持续扶持自迁农民安置点。2020年,投入资金60万元,对自迁农民集中安置点道路、安全饮水等基础设施进行完善,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其中投入资金41万元在同德镇龙塘安置点建设饮水工程,解决人饮;补助19万元在布德回龙湾安置点道路建设,解决群众出行问题。三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双河村共同研究,制定2020年度脱贫攻坚帮扶计划。投入民宗资金4万元,协调资金15万元,帮助解决双河村群众出行难问题。每月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入户工作1次;每2月定期召开脱贫攻坚工作例会,对存在的问题,协调各帮扶单位制定帮扶措施。认真做好全面清零工作。我局脱贫攻坚工作分管领导主动担当,带领工作组到同德镇驻镇开展“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清零”专项工作。充分利用脱贫攻坚期内最后一轮问题整改机会,对标脱贫退出标准,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三有”工作要求,对照存在的问题,抓好同德镇5个村存在问题全面清零工作。四是开展城市民族流动人口工作。以仁和区弯庄社区为试点开展城市民族流动人口试点工作,投入工作经费3万元,开展宣传2次,制作宣传展板5个,印制宣传单30000份。
2.抓好两资项目促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截至10月底,向上级争取资金568万元,项目共计16个(其中基础设施项目11个,资金496万元;社会事业项目4个,资金65万元;项目管理类1个,资金7万元)。目前基础设施类项目已全部启动,13个项目已完工,2个在建中,1个未启动。完成2021年项目的筛选、论证、调研等基础工作,建立项目库,为争取资金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继续持久深入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持续推动创建。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仁和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实施方案、《仁和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七进”实施方案》等相关文件。二是加强协调对接。多次跑省、市民委汇报、对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申报我区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三是强化典型示范。做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全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申报、复审工作,仁和区委被评为“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中坝乡团山村村委会主任聂正忠被评为“四川省民族团结进步模范个人”。四是加紧宣传步伐。在各大媒体及攀枝花日报进行大量宣传报道,新华社2篇、学习强国1篇、四川在线2篇、省民委网站2篇、《民族杂志》发表2篇、日报刊登3篇;拍摄“仁和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纪实宣传片”;文联将推出《民族团结进步专刊》;收集整理民族团结创建档案资料134盒。五是打造示范点位。8家单位被评为全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打造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10个,完成全市2处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建设。六是加强培训力度。组织10名创建骨干到成都参加培训。与区委党校共同举办“仁和区2020年度民族和宗教干部教育培训班”。
4.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一是继续做好宗教督查整改回头看工作。二是抓好小庙流治理。按照市委宗教工作领导小组专题会议的要求,以乡镇为主体,将我区乱建小庙23处按照“拆除一批、取缔一批、封存一批、规范一批”的治理方式,制定精准的“一庙一方案”,从5月9日开始,6月7日全面完成治理工作。三是做好规范化建设。完成全区6个宗教场所信息采集和20个教职人员备案工作。完成宝灵寺2019年-2020年财务审计。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和《宗教事务条例》,制定《攀枝花市仁和区“安全宗教活动场所”标准化建设方案》全面推进我区标准化建设,“创建工作”在宝灵寺试行。结合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工作的开展,对宗教活动场所的防火灭火、地质灾害、安全维稳常态化检查70余次。
5.积极抓好疫情防控工作。自新冠肺炎疫情爆发以来,我们主动担当履职、迅速行动,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应急后勤保障、现场指挥两个专项工作组,全面做好疫情防控阻击工作。一是做好民族地区防疫工作。录制双语科普和防控知识音频,在民族乡镇、民族聚居村、移民安置点滚动播放。深入民族地区督促和指导防疫、设卡情况。民族地区设置卡点70余个,排查车辆4000余辆。暂停全区所有民族节庆活动。加强民族地区移风易俗宣传工作,指导暂停喜庆事宜聚餐和坝坝宴,倡导丧事简办。二是做好宗教领域疫情防控。关停场所。对全区7个宗教活动场所暂时停止开放,暂停烧香拜佛、礼拜、弥撒、主麻等所有宗教活动,禁止人员出入场所,因工作需要进入场所人员须填写宗教场所人员出入情况登记表,每个场所固定一个人员购买生活必需品。第一时间制作并在各宗教场所沿线张贴《关于做好春节期间疫情防控的温馨提示》、公告,通过教友微信群、QQ群提醒信教群众各宗教场所暂时停止开放,暂停各项宗教活动。由统战、民族宗教、公安、属地政府等部门班子组成工作组,设立三道防线和13个劝返点,采取层层疏散、逐一劝返信众和游客的方式避免人员集聚。共出勤值守220人次,直接或间接疏散劝返信教群众和游客6万余人次。在市场消毒产品紧缺的情况下,多方协调,购买次氯酸钠消毒液向各宗教活动场所免费发放,做好各宗教活动场所的“消毒杀菌”行动,控制病毒持续扩散。向7个宗教活动场所送去配制好的次氯酸钠消毒液1150斤。
二、机构设置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属一级预算单位,下设独立编制机构2个,其中行政机构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机构0个,其他事业机构1个。
纳入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独立编制机构包括: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242.2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7.9万元,下降6.88%。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抚恤金的发放。
2020年本年收入合计2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9.2万元,占97.5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万元,占2.1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8万元,占0.34%。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78万元,占68.66%;项目支出73.83万元,占31.3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020年度收、支总计242.28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减少17.9万元,下降6.88%。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抚恤金的发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5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01%。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22.8万元,下降9.07%。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抚恤金的发放。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8.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0.72万元,占79.07%;外交支出0万元,占0%;国防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占0%;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32万元,占11.08%;卫生健康支出6.74万元,占2.95%;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占0%;金融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占0%;住房保障支出15.79万元,占6.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占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占0%;其他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占0%;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的支出0万元,占0%。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28.57,完成调整预算数的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 支出决算为0.08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2.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财政委托业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71.8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 行政运行(项)支出决算为86.8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4.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5.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 民族工作专项(项)支出决算为56.7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93.08%,决算数小于调整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结转。
6.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8.27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7. 一般公共服务(类)统战事务(款)宗教事务(项)支出决算为8.6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8.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3.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9.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 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支出决算为11.2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决算为10.86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11.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12.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0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13.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14.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0.99万元,完成调整预算100%,决算数等于调整预算数。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9.7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个人农业生产补贴等。
日常公用经费13.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87万元,完成预算8.0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十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内部支出控制,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87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因公出国(境)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完成预算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金额0万元,越野车0辆、金额0万元,小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金额0万元,其他车型0辆、金额0万元。截至2020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0辆、小型载客汽车0辆、大中型载客汽车0辆、其他车型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87万元,完成预算8.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9年减少1.13万元,下降56.5%。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十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内部支出控制,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其中: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8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国内公务接待8批次,52人次,共计支出0.8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市民委调研、省市民委对两资项目绩效评价等。
外事接待支出0万元,外事接待0批次,0人,共计支出0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2020年,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9万元,比2019年减少0.39万元,下降2.79%。主要原因是在办公费、差旅费和接待费方面减少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截至2020年12月31日,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仁和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宗教事务、乱建小庙综合治理、高层次人才政策性优惠待遇、仁和区民族宗教风险防范、禁毒、防艾、民族团结创建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单位按要求对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区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推进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全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小庙规范性治理;民族地区禁毒、防艾宣传;对高层次人才进行了政策性优惠。本单位还自行组织了5个项目支出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维护了宗教界和谐稳定,对全区7个宗教活动场所及25名宗教教职人员实施了有序管理,拆除乱建小庙6座,取缔10座,规范5座。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单位在2020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仁和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 仁和区宗教专项”、“ 仁和区民族宗教风险防范、禁毒、防艾、民族团结创建”、“乱建小庙综合治理”、“ 高层次人才政策性优惠待遇”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仁和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46.9万元,执行数为46.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面持久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基础性、战略性、长远性的任务来抓。继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迎检工作,大力加强民族政策宣传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成功创建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
(2)仁和区宗教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引导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宗教场所的自身建设。开展“六进一创”工作,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宗教和顺。完成教职人员的慰问,宗教场所的维修和保障宗教工作的开展。
(3)仁和区民族宗教风险防范、禁毒、防艾、民族团结创建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了解,支持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不断增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为确实推动移风易俗治理,加强乡风民风建设,制止高价彩礼、烂办酒席、博养厚葬和相互攀比等不良习俗,形成良好的社会清风、文明乡风、和谐民风;不断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机制,有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4)乱建小庙综合治理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25万元,执行数为2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完成了非法乱建小庙治理。
(5)高层次人才政策性优惠待遇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3.2万元,执行数为3.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确保我区人才队伍的稳定和发展。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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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仁和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专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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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仁和区民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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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46.9 |
执行数: |
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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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46.9 |
其中-财政拨款: |
4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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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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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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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持久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基础性、战略性、长远性的任务来抓。继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迎检工作,大力加强民族政策宣传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 |
全面持久深入开展创建工作,坚持把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作为基础性、战略性、长远性的任务来抓。继续抓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的迎检工作,大力加强民族政策宣传和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宣传,成功创建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示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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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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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全区氛围营造和迎检示范点打造数量 |
7个 |
7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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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购买劳动服务 |
1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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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氛围营造、点位打造,民创工作各项事务顺利开展 |
保障民创工作各项事务顺利开展,保障7个点位打造完成 |
民创工作各项事务顺利开展,完成7个点位打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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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人员经费发放 |
人员经费全面发放到位 |
人员经费全面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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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点位打造和氛围营造费用 |
423000元 |
423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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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劳务费 |
46000元 |
46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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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 |
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
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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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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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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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仁和区宗教专项经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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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仁和区民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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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 |
执行数: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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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10 |
其中-财政拨款: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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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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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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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导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宗教场所的自身建设。 |
引导宗教坚持中国化方向,巩固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着力解决宗教领域的突出问题,加强宗教场所的自身建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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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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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教职人员补助人数 |
1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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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聘请劳务人员人数 |
1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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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开展宗教相关事宜的开展 |
50次 |
50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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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生活补助等费用、宗教相关事宜的开展 |
保障生活补助等费用全面发放到位;保障依法治理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
生活补助等费用全面发放到位;依法治理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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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困难教职人员生活补助、聘用人员劳务费、宗教工作开展经费 |
10万元 |
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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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加强宗教管理,促进宗教和谐 |
加强宗教工作、提高依法管理能力、维护宗教界和谐稳定 |
加强宗教工作、提高依法管理能力、维护宗教界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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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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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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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仁和区民族宗教风险防范、禁毒、防艾、民族团结创建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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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仁和区民宗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 |
执行数: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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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5 |
其中-财政拨款: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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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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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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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了解,推动移风易俗治理,加强乡风民风建设,制止不良习俗,形成良好的社会清风、文明乡风、和谐民风;不断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机制,有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
提高各族人民群众对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的了解,推动移风易俗治理,加强乡风民风建设,制止不良习俗,形成良好的社会清风、文明乡风、和谐民风;不断完善城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工作机制,有力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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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 |
1个 |
1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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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和移风易俗等印宣传手册、宣传点打造 |
4千册 |
4千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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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 |
民创知识文化墙10平方米 |
完成民创知识文化墙10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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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宣传手册印发、宣传点打造 |
确保4千册宣传手册发放到位、两个民族地区制作宣传栏 |
4千册宣传手册发放到位、两个民族地区制作宣传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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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宗教活动场所、宣传手册印发、宣传点打造 |
50000元 |
500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 |
增强民族意识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群众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和移风易俗 |
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增强群众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知识和移风易俗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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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乱建小庙综合治理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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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仁和区民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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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25 |
执行数: |
25 |
|||||
其中-财政拨款: |
25 |
其中-财政拨款: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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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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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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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非法乱建小庙治理工作,按照“一庙一方案”的方式,对乱建小庙采取“四个一批”等办法,拆除乱建小庙6座,取缔10座,规范5座,封存2座。 |
开展非法乱建小庙治理工作,按照“一庙一方案”的方式,对乱建小庙采取“四个一批”等办法,拆除乱建小庙6座,取缔10座,规范5座,封存2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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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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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治理小庙23座 |
拆除乱建小庙6座,取缔10座,规范5座,封存2座。 |
拆除乱建小庙6座,取缔10座,规范5座,封存2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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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小庙规范治理 |
加强乱建治理,规范宗教活动 |
加强乱建治理,规范宗教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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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规范治理经费保障 |
250000元 |
250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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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促进社会和谐 |
加强仁和宗教工作,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
加强仁和宗教工作,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制渗透、打击犯罪的原则,有利于社会和谐稳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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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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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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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高层次人才政策性优惠待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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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 |
仁和区民宗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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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3.2 |
执行数: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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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 |
3.2 |
其中-财政拨款: |
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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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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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高层次人才引进稳定和培养 |
高层次人才引进稳定和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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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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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人才引进 |
1人 |
1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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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人才稳定和培养 |
保障引进人才的优惠待遇发放到位 |
引进人才的优惠待遇发放到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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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规范治理经费保障 |
32000元 |
3200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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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壮大我区人才队伍建设 |
为我区人才队伍添砖加瓦,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留下来 |
为我区人才队伍添砖加瓦,让引进的高层次人才留下来 |
|||
满意度指标 |
满意度指标 |
群众满意度 |
≥90%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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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区民宗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3.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专门用于开展少数民族相关工作的项目经费和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中专门用于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除以上事务外其他少数民族相关事务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宗教工作专项(项):指用于维护宗教稳定和谐等相关工作日常工作和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用于支付离退休干部生活津贴和住房补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单位2020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中共仁和区委民族工作委员会),设3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民族经济股
(二)机构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当好区委、区政府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2.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全区民族问题、少数民族人权状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
3.协助拟定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规划。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优惠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工作。参与组织民族乡、村扶贫开发工作。争取国家、省、市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研究和提出民族地区有关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意见,负责“两项资金”的管理。
4.协助抓好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新闻出版、计划生育等工作,做好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并贯彻有关的政策法规。
5.做好全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史志的收集整理。组织开展民族工作领域内有关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地区对外宣传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选拔工作,广泛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干部的联系活动。
7.会同区委统战部做好民族宗教界的统战工作,团结民族宗教界人士维护祖国统一,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
8.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会同公安部门及乡镇防止和打击利用宗教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取缔区内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宗教势力的渗透,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
9.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对区内宗教活动进行监督引导,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教职人员的登记管理,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年度考核检查;组织开展宗教界的教育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宗教场所内部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及时处理宗教领域的问题和矛盾,维护全区安定团结。
10.认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凉山迁居农民工作,指导乡(镇)做好凉山迁居农民的后期扶持工作;协调督促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抓好迁居农民的教育、卫生、计生等工作;加强对凉山迁居农民的管理,协助乡(镇)和相关部门处理好凉山迁居农民的遗留问题。
11.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概况。
机关行政编制6名,在职6人,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仁和区党外人士与民族经济服务中心4名(事业编制),在职3人,机关工勤编制2名,在职0人。财政实际供给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20年民宗局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23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235.6万元。相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78万元,项目支出73.83万元。
截至2020年12月末固定资产总额 147.4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20年本年支出合计235.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1.78万元,项目支出73.83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6.67 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2020年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编制2020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结合《2020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和口径》及本单位实际,按照增收节支、保障重点、优化结构、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相关股室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因个别项目涉及二次分配,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对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按项目实施轻重缓急的原则提前细化。
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在仁和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预算。
2.执行管理情况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按《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用经费报计划经财政相关股室审核后及时支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项目资金及公用经费申请授权支付并采取转账支付或公务卡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财经政策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同时,我局也配套制定了“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各级民宗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项目资金的拨付都经局务会或党组会研究决定,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二)专项预算管理。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民宗局专项资金管理,我局出台了《民宗局党组会议制度》、《民宗局局务会议制度》、《民宗局局长办公会制度》《民宗局财务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进行规范和有效监管。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实施,有效推进了仁和区民族地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全区民族问题、少数民族人权状况的调查研究;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拟定;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新闻出版、计划生育等工作的协助;全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史志的收集整理协助工作;有关部门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协助工作;民族宗教界的统战工作的协助;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指导乡镇民族宗教等工作
3.财务管理情况
在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各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管理和使用。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健全《仁和区民宗局内部控制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管好用好每笔资金,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财务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督、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自评结果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本部门的行政运行情况,按要求将绩效目标和自评结果对外公开,评价结果的公开不仅起到让群众监督的作用,也发挥了自我督促的效应。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按照财政资金的使用用途和目的,区民宗局做到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款项支付规范,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较好地执行了年初预算各项资金计划;账务核算及时规范,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二)存在问题。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晚,资金预算下达晚,相应地影响了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度,造成民创经费支付不及时。
(三)改进建议。提前谋划,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保障创建事项的有序推进和及时报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