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区级预算单位 > 区民宗局
2019年度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
来源: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 发布时间:2020-10-27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2019年度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当好区委、区政府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2、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全区民族问题、少数民族人权状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
3、协助拟定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规划。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优惠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工作。参与组织民族乡、村扶贫开发工作。争取国家、省、市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研究和提出民族地区有关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意见,负责“两项资金”的管理。
4、协助抓好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新闻出版、计划生育等工作,做好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并贯彻有关的政策法规。
5、做好全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史志的收集整理。组织开展民族工作领域内有关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地区对外宣传工作。
6、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选拔工作,广泛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干部的联系活动。
7、会同区委统战部做好民族宗教界的统战工作,团结民族宗教界人士维护祖国统一,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
8、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会同公安部门及乡镇防止和打击利用宗教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取缔区内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宗教势力的渗透,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
9、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对区内宗教活动进行监督引导,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教职人员的登记管理,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年度考核检查;组织开展宗教界的教育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宗教场所内部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及时处理宗教领域的问题和矛盾,维护全区安定团结。
10、指导乡(镇)做好凉山迁居农民的后期扶持工作;协调督促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抓好迁居农民的教育、卫生、计生等工作;加强对凉山迁居农民的管理。
11、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
12、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1.组织学习
坚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通过党组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议学习及自学相结合等方式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省、市经济工作会议及全国、省、市两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等。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建立常态化学习机制,集中组织学习上级文件、会议精神等16次。
2.抓两资,促发展。多次到省市民委汇报、对接资金项目,认真筛选,提高项目质量,截至目前,仁和区2019年共向省、市争取到两资项目18个,资金645万元,其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13个,社会事业类项目5个,目前项目已全部竣工并完成报账。共新建和改建道路29.88公里,整治沟渠1公里,修建农产品交易市场1个。
3.继续持久深入地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一是对前期省级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总结,查漏补缺,根据前期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制定整改方案。二是起草《创建迎检点位打造及相关工作经费预算表》、《创建知识读本》等相关文件。三是多次跑市进省到省市民委汇报、对接启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四是开展经验交流学习活动,组织部分创建成员单位到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西昌市、峨边县进行参观学习。积极组织骨干人员参加由市委统战部、市民宗委组织的,在贵州民族大学举办的《2019年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业务骨干培训班》,取长补短,努力提升创建水平。五是今年新增两处已打造好示范点位:平地镇政府大院和四川仁和思源实验学校。六是开展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目前,对标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创建体系指标,对档案资料进行查漏补缺,已整理收集民族团结创建档案资料240余盒。七是开展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申报工作,向市民委推荐“中国苴却砚博物馆”和“迤沙拉村史馆”为攀枝花市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基地。八是配合市民宗委做好“民族团结进步教育电视专题片拍摄工作”。九是与区委党校联合举办仁和区 2019 年度民族和宗教工作干部教育培训班,首次针对各乡镇、村(社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展开培训,培训人次140余人。
4.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牵头做好同德镇双河村脱贫攻坚工作,重点是“回头看”“回头帮”。完成上级“大排查、大走访、大整改、大提高”工作任务;做好脱贫攻坚的巩固提升工作,确保已脱贫户收入稳定,无返贫情况;做好贫困户勤劳致富和感恩教育的思想教育工作,增强他们的致富信心;继续加强对产业发展管理技术培训,为产业致富筑牢基础。
5.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一是落实宗教工作问题清单及整改方案。从年初就以积极落实省、市关于宗教工作整改要求为重点,开展了对15个乱建小庙、4个已取缔私设集会点治理工作,取拆除露天宗教造像1座,完善宗教工作整档案36盒。二是开展对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教育培训。将《宗教事务条例》纳入区委理论中心组和区委常委会会前学法学规计划。在春节庙会、观音会、开斋节等期间,印发宗教政策宣传资料8千余份,《宗教事务条例》1千余册。三是抓好宗教领域安全稳定工作。开展宗教场所“五进”“两创”工作,促进宗教中国化建设。建立健全了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宗教工作网络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责任制,明确了宗教工作分管领导和兼职工作人员,形成了主体在乡镇(街道)、落实到村(社区)、规范到点的宗教工作网络机制。开展宗教活动场所安全检查30余次,做好佛教活动场所春节庙会和观音会维稳安保工作,不断加强宗教界自身建设。
6.加大自迁农民扶持。拟定《凉山自发搬迁农民2019年帮扶工作方案》,对自发搬迁农民集中安置点,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建设农村道路、安全饮水、安全用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不断改善生产、生活条件。2019年,整合各部门资金1258万元投入凉山自迁农民安置点,解决基础设施问题。
7.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今年,民族成分更改审批30人次,参与民族纠纷调解4件次,接待民族群众来访咨询36人次,协助公检法等部门办理涉及少数民族群众案件3件次,切实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
8.督促民族地区移风易俗工作。利用全区民族传统节日活动对群众进行不高额收取彩礼、不滥办酒席、不厚葬薄养、不攀比燃放烟花爆竹等宣传37余次、树立评选党员之家34户、设置专题栏6处、悬挂永久性标语25副、张贴海报80余张、发放宣传资料4000余份等,引导群众把“要我转观念”变成“我要转观念”的意识基本形成。落实宣传资金5万元用于少数民族地区开展移风易俗宣传工作。
二、机构设置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属于行政单位,无下属二级决算单位。内设3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民族经济股。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入总计256.37万元。与2018年相比301.9,收入总计减少45.53万元,下降15%,主要变动原因是减少了宗教专项经费30万元和财政预算收入减少。支出总计252.9万元,与2018相比减少66.24万元,下降20.76%,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支出减少。
-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256.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52.87万元,占98.63%;其他收入3.5万元,占1.37%。
-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25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1.66万元,占71.8%;项目支出71.24万元,占28.17%。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52.8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减少 17.53万元,下降6.48%。主要变动原因是结余和预算减少。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51.37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减少36.21万元,下降12.59%。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3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36.21万元,下降12.59%。主要变动原因是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1.3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15.05万元,占85.5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4.43万元,占5.74%;医疗卫生支出6.46万元,占2.57%;住房保障支出14.21万元,占5.65%。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251.36,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
2010399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决算为1.4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2301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决算为5.92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2304民族工作专项:支出决算为59.33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2350事业运行:支出决算为25.44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3404宗教事务:支出决算为3.29万元,完成决算100%。
2.社会保障和就业
2080504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决算为3.09万元,完成预算100%。
2080505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35万元,完成预算100%。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决算为4.04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0.96万元,完成预算100%。
4.农林水支出
2139999其他农林水支出:支出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4.住房保障支出: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4.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80.1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6.1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13.9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8年减少0.07万元,下降3.42%。主要原因是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市、区“十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加强内部支出控制,降低了行政运行成本。
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宗教事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2019年全年公务接待批次7次,接待人数158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仁和区民宗局无此项支出。
-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仁和区民宗局无此项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仁和区民宗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98万元,比2018年减少5.63万元,下降28.71%。主要原因是在办公费、差旅费和接待费方面减少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区民宗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8.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16万元。主要用于民族地区困难群众春节慰问物品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区民宗局无车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仁和区委民宗工委工作经费、宗教工作经费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2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2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2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我区持续推进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的创建工作,推进国家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促进了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维护了全区民族团结、宗教和顺,妥善处理了影响民族宗教团结的问题。本部门还自行组织了2个项目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成功创建成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维护了宗教界和谐稳定,对全区7个宗教活动场所及25名宗教教职人员实施了有序管理。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仁和区委民宗工委工作经费” “宗教工作经费”2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1)仁和区委民宗工委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为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和民族宗教相关工作情况;安排部署民族宗教相关工作,协调处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宗教领域和谐稳定。
(2)宗教工作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5万元,执行数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宗教工作、提高依法管理能力、维护宗教界和谐稳定维护民族团结。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仁和区委民宗工委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仁和区民宗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10万元 |
执行数: |
10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10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10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 |
宣传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民族、宗教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开展调查研究,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统一;分析民族地区经济运行情况;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帮助宗教团体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搞好自身建设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开展少数民族相关工作 |
保障全区少数民族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
保障全区少数民族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工作计划推进 |
2019年全年 |
2019年全年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按具体工作分配 |
共计100000元 |
共计1000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发展经济、维护稳定 |
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维护少数民族地区及宗教界社会稳定 |
发展少数民族经济,维护少数民族地区及宗教界社会稳定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全区民族工作服务对象 |
受益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
受益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
|||||
项目名称 |
仁和区宗教工作经费 |
||||
预算单位 |
仁和区民宗局 |
||||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
预算数: |
5万元 |
执行数: |
5万元 |
|
其中-财政拨款: |
5万元 |
其中-财政拨款: |
5万元 |
||
其它资金: |
0 |
其它资金: |
0 |
||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
预期目标 |
实际完成目标 |
|||
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困难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宗教工作培训等。解决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开展宗教培训,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
开展宗教活动场所管理,困难宗教教职人员生活补助,宗教工作培训等。解决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生活困难,开展宗教培训,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及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
||||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预期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实际完成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
项目完成指标 |
数量指标 |
加强对宗教活动场所及其宗教教职人员管理 |
实现了对7个宗教活动场所及25名宗教教职人员的有序管理 |
实现了对7个宗教活动场所及25名宗教教职人员的有序管理 |
|
项目完成指标 |
质量指标 |
开展宗教工作 |
保障全区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
保障全区宗教工作的顺利开展 |
|
项目完成指标 |
时效指标 |
按工作计划推进 |
2019年全年 |
2019年全年 |
|
项目完成指标 |
成本指标 |
按具体工作内容分配 |
共计50000元 |
共计50000元 |
|
效益指标 |
社会效益指标 |
落实宗教政策 |
该项目资金的投入,对加强宗教工作、提高依法管理能力、维护宗教界和谐稳定维护民族团结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
该项目资金的投入,对加强宗教工作、提高依法管理能力、维护宗教界和谐稳定维护民族团结起到举足轻重的作用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服务的全区宗教人士 |
受益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
受益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区民宗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 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非税收入(利息收入)等。
3.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4.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6.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机关及事业单位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7.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民族工作专项(项):专门用于开展少数民族相关工作的项目经费和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8.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本单位中专门用于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9.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其他民族事务支出(项):指除以上事务外其他少数民族相关事务的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民族事务(款)宗教工作专项(项):指用于维护宗教稳定和谐等相关工作日常工作和基本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机关用于支付离退休干部生活津贴和住房补贴。
1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1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支出。
1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
15.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指机关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16.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机关事业单位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1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2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1
区民宗局部门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族宗教事务局(中共仁和区委民族工作委员会),设3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民族宗教事务管理股(行政审批股)(三)民族经济股
(二)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当好区委、区政府民族宗教工作方面的参谋和助手。
(二)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全区民族问题、少数民族人权状况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的意见和措施。组织开展民族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并监督贯彻执行,监督办理少数民族权益保障事宜。协调民族关系,促进各民族间的平等团结、互助合作。
(三)协助拟定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规划。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发展民族地区经济的优惠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民族地区科技发展、对口支援、经济技术协作和民族贸易工作。参与组织民族乡、村扶贫开发工作。争取国家、省、市对民族地区的优惠政策和扶持资金,研究和提出民族地区有关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意见,负责“两项资金”的管理。
(四)协助抓好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新闻出版、计划生育等工作,做好民族地区社会事业的发展规划并贯彻有关的政策法规。
(五)做好全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史志的收集整理。组织开展民族工作领域内有关对外交流工作,组织开展少数民族地区对外宣传工作。
(六)协助有关部门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训选拔工作,广泛开展少数民族干部和宗教干部的联系活动。
(七)会同区委统战部做好民族宗教界的统战工作,团结民族宗教界人士维护祖国统一,巩固和扩大爱国统一战线。
(八)依法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会同公安部门及乡镇防止和打击利用宗教开展的违法犯罪活动,取缔区内非法宗教活动。抵御境外敌对宗教势力的渗透,维护社会稳定和祖国统一。
(九)加强宗教事务管理,对区内宗教活动进行监督引导,做好宗教活动场所的教职人员的登记管理,组织宗教活动场所和教职人员年度考核检查;组织开展宗教界的教育引导和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宗教场所内部管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及时处理宗教领域的问题和矛盾,维护全区安定团结。
(十)认真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凉山迁居农民工作,指导乡(镇)做好凉山迁居农民的后期扶持工作;协调督促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抓好迁居农民的教育、卫生、计生等工作;加强对凉山迁居农民的管理,协助乡(镇)和相关部门处理好凉山迁居农民的遗留问题。
(十一)指导乡镇民族宗教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人员概况。
机关行政编制6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2名。
仁和区两项资金管理办公室2名(事业编制);机关工勤编制2名。财政实际供给12人。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民宗局财政拨款收入决算总额为 252.8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 252.87万元。相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251.37 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0.12 万元,项目支出 71.24万元。
截至2019年12月末固定资产总额 147.4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支出共计 252.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 180.12 万元,项目支出 71.24万元。年末财政拨款结转结余7.28 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1.预算编制情况
2019年预算编制严格按照区财政局下发的《关于编制2019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的通知》要求,结合《2019年区本级部门预算编制方法和口径》及本单位实际,按照增收节支、保障重点、优化结构、厉行节约的原则,严控“三公”经费管理,从严从紧编制预算。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核实单位实际财政供养人数和单位实有编制情况,正确编制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做到尽量细化项目资金支出预算范围和科目,及时上报相关股室进行审核,对所编制的预算予以调整通过。因科技项目涉及二次分配,在编制项目预算时对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和可行性分析,按项目实施轻重缓急的原则提前细化。
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在仁和区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部门预算、决算、“三公”经费预算。
2.执行管理情况
部门预算执行进度情况。按《预算法》和财政有关规定,职工工资等人员经费按月发放,公用经费报计划经财政相关股室审核后及时支付。在支付方式上,工资实行财政直接支付;项目资金及公用经费申请授权支付并采取转账支付或公务卡支付,尽量减少现金支出。在执行各项资金预算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各级财经政策规定,管好、用好每笔资金。同时,我局也配套制定了“财务管理规定”等相关制度,在专项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各级民宗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管,切实做到专款专用,从而发挥好项目资金对项目实施的促进作用;项目资金的拨付都经局务会或党组会研究决定,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
(二)专项预算管理。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为加强和规范民宗局专项资金管理,我局出台了《民宗局党组会议制度》、《民宗局局务会议制度》、《民宗局局长办公会制度》《民宗局财务管理制度》,对专项资金的支出和使用进行规范和有效监管。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项目的实施,有效推进了仁和区民族地区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全区民族问题、少数民族人权状况的调查研究;民族地区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规划的拟定;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科技、体育、新闻出版、计划生育等工作的协助;全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和史志的收集整理协助工作;有关部门抓好少数民族干部队伍建设的协助工作;民族宗教界的统战工作的协助;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指导乡镇民族宗教等工作
3.财务管理情况
在财务管理方面,严格执行各级财务管理制度,强化资金管理和使用。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健全《仁和区民宗局内部控制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管好用好每笔资金,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财务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督、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结果应用情况。
部门自评结果客观真实地反映了本部门的行政运行情况,按要求将绩效目标和自评结果对外公开,评价结果的公开不仅起到让群众监督的作用,也发挥了自我督促的效应。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按照财政资金的使用用途和目的,区民宗局做到资金管理制度健全,款项支付规范,专款专用,最大限度地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较好地执行了年初预算各项资金计划;账务核算及时规范,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
(二)存在问题。区级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开展晚,资金预算下达晚,相应地影响了部分项目的实施进度,造成民创经费支付不及时。
(三)改进建议。提前谋划,制定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方案和资金使用方案,保障创建事项的有序推进和及时报账。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