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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来源: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3-03-15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
关于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3年部门预算经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及《预算法实施条例》要求,现将我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区民政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1.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财务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生产、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信访维稳、后勤保障、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有关综合性文件起草、 政策理论研究和史志编纂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民政行业标准化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调解等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报备和本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及队伍建设等工作。牵头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
2.社会救助股。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并监督实施,统筹推进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负责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分配和监督工作。参与拟订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司法等救助相关办法。负责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生活困难救济。
3.基层政权和区划地名股。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服务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村(居)民委员会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指导、协调、监督村(居)务公开。编拟全区行政区划规划;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界线变更及其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上报。负责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调处行政区域边界争议。负责全区的地名规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地名命名、更名、废名的审核上报;负责全区标准地名图书资料的审定。
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社会组织信息管理。指导、管理、监督无业务主管单位的全区性社会组织和区民政局直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和慈善信托、慈善组织及其活动管理办法,指导社会捐助工作。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组织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4.社会事务和养老服务股。拟订全区婚姻、殡葬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负责殡葬管理工作,拟订殡葬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婚姻登记机关、殡葬服务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婚姻登记信息管理工作。承担殡葬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残疾人和其他特殊困难群体福利事业发展规划、 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社会福利机构管理办法,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残疾人集中就业扶持政策。牵头推进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 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管理工作。
负责康复辅助器具行业管理,拟订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康复辅助器具行业和残疾人社会福利机构、民政精神卫生福利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指导并监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管理工作,协调跨县(区)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事务,指导开展家庭暴力受害人临时庇护救助工作。承担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指导并监督儿童福利、收养登记、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儿童福利、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拟订老年人福利补贴制度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政策并监督实施,健全为老志愿服务制度。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关爱工作,协调推进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工作。指导并监督养老服务、老年人福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机构管理工作。承担城乡老年社会组织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老年人教育和敬老、孝老、爱老宣传工作。承担养老服务机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党总支部。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党群工作。
区民政局行政编制 10 名,其中:局长 1 名,党总支书记 1 名,副局长 2 名。
机关后勤服务人员控制数 1 名。
(二)2022年重点工作:完成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救助、临时救助、特困供养、婚姻登记、儿童福利保障、老年福利保障、社会事务、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等工作。
二、基本情况
仁和区民政局下属二级事业单位3个,其中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个。
纳入2022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00001. 攀枝花市仁和区最低生活保障服务中心;
00002.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事务中心;
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个:
攀枝花市仁和区狮子山公墓管理所。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收入预算总额为3197.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7.7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3197.7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19.5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5.1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2.85万元,项目支出2800.16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2023年收入预算3197.71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197.7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2023年支出预算3197.7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97.55万元,占12%;项目支出2800.16万元,占88%。
仁和区民政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救助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7.7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民政事务中心改造升级15万元;区救助站机构运转经费6.4万元;婚姻登记工作经费13万元;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费8万元;狮子山公墓管理经费15万元;慈善协会工作经费4万元;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专项工作经费3万元;狮子山公墓建设运行经费762万元;村(社区)常职干部及社工绩效经费260万元;敬老院管理人员经费237.23万元;社会救助工作专项经费29万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200万元;精减定救资金3万元;城乡临时救助资金86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300万元;孤儿基本生活保障5.62万元;孤儿意外伤害保险0.42万元;惠民殡葬30万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60.84万元;特困供养人员生活费(含生活、护理、死亡丧葬费)300万元;无名尸处理8.06万元;高龄补贴348.89万元;重度残疾儿童帮扶5.7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88.73万元;区划地名管理工作经费、楼门牌制作安装费5万元。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4.5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及项目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25.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7.78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197.71万元,比2022年预算数减少964.4万元,主要是专项预算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197.71万元,占100%;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占0%;教育支出0万元,占0%。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7.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19.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141.08万元、奖金55.28万元、绩效工资29.64万元、社会保险缴费65.77万元、住房公积金27.78万元。
公用经费35.1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74万元、水费0.8万元、电费2.5万元、邮电费0.84万元、差旅费4.4万元、公务接待费2.07万元、工会经费3.06万元、福利费3.9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24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57万元。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2.0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0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没有该项支出,也需公示本项)
根据工作统一安排,2023年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区级部门确需执行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按程序报市政府批后安排经费。
(二)公务接待费
2023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7万元,较2022年预算下降28%,主要原因是财政递减资金。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3年无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与2022年预算持平。
七、非财政拨款预算安排“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2023年没有使用非财政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没有该项支出,也需公示本项)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2023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没有该项支出,也需公示本项)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2023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23年,仁和区民政局1家行政单位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35.15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88万元,下降9%。(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台(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无采购计划预算。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7个,涉及预算2800.16万元。其中:人员类项目0个,涉及预算0万元;运转类项目12个,涉及预算1349.6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15个,涉及预算1450.53万元。
附件:1.仁和区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预算公开表
2. 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3. 2023年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编制说明附件2:仁和区2023年单位预算公开表.xlsx 部门预算名词解释.doc 2023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