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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2020-05-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
2019年部门预算支出绩效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关于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方案 根据《中共攀枝花市仁和区委、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和〈攀枝花市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攀仁委办发[2010]51号),设立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简称区民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二)机构职能。
1、2019年机构改革,区民政局优抚安置股全部转出,转入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应急救灾全部转出,转入区应急管理局;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全部转出,转入区发改局;老年人福利,机构撤销(仁和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副科级,参公),转入区卫生健康局;医疗救助全部转出,转入区医疗保障局。
2、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指导全区民政队伍的业务培训和法制建设。
(2)依法承担对全区性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日常管理和行政执法监察责任;承担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仁和所设机构进行登记管理和监察职责;接受市民政局的委托,对全市性社会组织在仁和办事机构进行委托范围内的监督管理职责;负责对社会团体分支机构及跨乡镇(街办)社会团体的审核登记管理工作。
(3)牵头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和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工作和市低收入家庭、农村贫困边缘户认定工作。
(4)负责全区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工作。负责乡村(组)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和界线变更及乡镇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组织全区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工作,承办勘界资料的档案管理及全区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的编制工作;负责地名命名、更名、撤销的审核报批工作,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地名调查,发布全区标准地名,指导全区的地名管理,负责地名档案管理工作。
(5)牵头拟定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社区服务体系建设,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村(居)民委员干部的培训工作。
(6)拟订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设施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认定和宏观管理。组织指导社会捐助、救灾捐赠工作;组织拟定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指导老年人、孤儿和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
(7)负责仁和区婚姻登记工作,贯彻《婚姻法》和《婚姻登记管理办法》,倡导婚姻习俗改革;承办婚姻登记的政策咨询、查处违法婚姻。
(8)负责仁和区殡葬管理工作。宣传殡葬法规,推行殡葬改革,审批、监督殡葬用品经营门市,查处违法丧葬活动;指导狮子山公墓的管理。
(9)贯彻《收养法》,审核办理全区孤儿收养登记工作
(10)贯彻落实社会工作政策和发展规划,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相关志愿者队伍建设、承担全区取得职业资格证的社会工作者的登记、管理和服务工作。
(11)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和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12)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3)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内设机构根据上述职责,仁和区民政局设4个内设机构。
(1)局办公室(行政审批股)工作职责:负责局机关的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安全、保密及政务协调、后勤保障、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绩效管理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和相关新闻发布工作。组织草拟民政综合性文件,拟定民政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意见;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审核;组织协调民政政策理论研究和调研活动。指导监督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负责民政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事业单位财务、内部审计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
(2)社会救助股工作职责:负责救灾工作和社会救济的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的贯彻落实并监督实施,负责五保供养工作,指导全区敬老院的建设管理工作,编制五保供养经费年度自然增长方案,实现五保对象应保尽保,提高五保集中供养率。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城乡低保及医疗工作。
(3)基层政权股工作职责:贯彻落实《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法律法规,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组织指导开展村(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和村(居)委会干部集中培训工作;制定社区发展规划,推动社区建设;指导开展村(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通过一事一议,实现以乡镇政务公开带动和推动村务公开,以村务公开促进乡镇政务公开。贯彻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法规、政策;拟定相关的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负责区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审核、审批、登记管理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违法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开展自律与诚信建设主题活动,促进各类民间组织健康、有序的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办理区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检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人员概况。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机构改革方案通知》(攀仁委〔2019〕16 号)文件要求,区委编办调减行政编制1名,在本次机构改革中区民政局划出行政编制3名,其中随优抚安置职责划转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名,随应急救灾职责划转区应急管理局1名。
截至目前,仁和区民政局有编制17名,其中行政编制6名(区委编办下达),工勤编制1名,事业编制10名;实有人员20名,其中行政人员10名(含4名退二线科级干部),工勤人员1名,事业人员10名。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资金收入4181.205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99.69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81.5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资金支出4240.199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599.26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5.6290万元;农林水支出0.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2.8545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71.7539万元;其他支出89.8685万元。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编制情况。
预决算编制严格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执行,不随意提高标准;不属于财政拨款安排的内容,不动用财政拨款资金安排。对项目支出,根据《区本级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的规定,按照项目进度及时拨付和使用各项专项资金,不挤占挪用,保证专款专用。对专项项目预算提前进行细化,达到专款专用。对年末结余结转到下一年及时进行支出,确保资金及时发放到位。
决算编制上,按照实际支出情况据实编制决算报表,不虚报,不漏报,做到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财政局审核。
(二)执行管理情况。
全年发放工资福利支出332.6371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6.66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803.098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7.7940万元。所有资金都发放到位。
(三)支出绩效情况。
1、部门支出绩效
(1)行政运转保障
我局在经费支出安排上,全面保障了机关正常运转。首先保障工资福利支出,每月工资准时上报。其次为办公室和各部门的工作开展做好后勤保障,在经费上保证各部门能更好的履行职能职责,促进工作正常有序开展。
(2)机关厉行节约
我局勤俭节约,在保证行政运转下尽量控制压缩经费开支,各项开支都大幅度下降。因公出国出境支出0元;会议费0元,车辆购置及运行费0元,公务接待费15693元。
(3)机关节能降耗
我局水费支出6804.15元、电费支出22188.11万元。无气、燃油消耗。
2、专项预算项目(待批复项目)支出绩效
(1)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局建立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严格遵循专款专用、独立核算的管理原则。专项项目的申报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的要求进行,专项资金财政拨款到位后及时进行了项目开展和资金投入。我局目前对专项资金的管理按照项目支出涉及的经济科目规定,根据财务管理办法的相关制度执行。
专项资金中涉及的项目招投标、政府采购事项,我局均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执行,委托政府采购代理招标认定单位进行公开招标,同时严格合同签订,落实采招物资和服务的验收,做好资金支付的审核审批手续。
(2)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民政专项资金中对个人的补助金、救助救济金等发放全部实行银行直接发放到救助人员个人上。(项目实施完成后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等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四)财务管理情况。
民政局建立单独的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务用车管理、差旅费、接待费、工作餐等进行明确规定,设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财务报账审签程序,财务管理责任要求等规定,会计核算健全,资料齐备,凭证编制准确、及时、账实相符。凡是政府集中采购目录要求的及达到采购限额标准的项目,均按要求报采购中心统一采购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按照三级绩效指标评价分析,民政局2019年设立的绩效目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能职责,符合部门中长期实施规划。绩效指标清晰、可量化,与部门年度的任务数相对应,与2019年预算资金相匹配。预算配置科学合理,预算执行积极有效,预算管理透明规范,资产管理安全高效,职责履行目标完成、质量达标,履职效益较好。2019年度民政局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管理规定,按时完成预算执行进度,严格控制、合理利用各项经费,鼓励合法合规的经费开支,按要求进行预算管理,不断完善资产管理制度,努力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2019年民政局对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优秀。
(二)存在问题。
(1)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体系工作难度较大。绩效评价是一项十分复杂的系统工作,涉及面广,操作难度大。构建合理的指标体系是做好绩效评价工作的核心和关键,而设立合理的评价指标是构建合理指标体系的基础。但就目前的实施现状,制定合理的评价指标难度较大,主要体现在缺乏基础数据、效益指标难以量化等方面。
(2)未制定相关规定对整体支出进行规范。目前,民政局正在积极整理相关资料,制定出一套完整、科学的制度对预算管理进行规范。
(3)个别指标未达到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民政局在今后年度中将按照财政要求的支付进度进行工作,努力完成工作指标。
(三)改进建议。
(1)完善预算编报程序。严格按照区财政局要求,提前完善项目库信息,将新项目入项目库,每年的预算项目均保证取源于项目库。在年初预算编报时,细化经费,完善信息,制定合法、合规、合理、可行的绩效目标。
(2)严格预算执行。在整个预算期内,严格按照年初制定的绩效目标,有效控制经费范围、合理合规使用资金、按时完成执行进度。
(3)建立部门整改机制。针对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积极建立整改机制,及时调整和优化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进一步合理配置资源,完善项目管理办法,切实提高项目管理水平、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部门工作效率。
(4)建立评价信息反馈公开机制。待绩效评价结束后将自评项目绩效结果信息、问题及整改意见等及时反馈给项目实施单位,并要求项目实施单位及时落实整改,充分运用自评结果,发挥其在促进项目管理工作、总结完善制度办法、合理调整资源配置的积极作用。
攀枝花市仁和区民政局
2020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