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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林业局2015年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6-10-13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2015年部门决算

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基本职能

(一)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区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管理、使用、监督林业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统筹规划好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拟订全区荒山绿化和造林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项目、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编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负责全区种苗管理,指导社会各类苗圃合理布局;指导全区林业综合开发,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四)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坚决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加强对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初审报批工作;负责仁和区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定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加强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六)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基本标准和规定,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

(七)宣传贯彻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参与做好国家、省、市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审核、审批工作。

(八)负责全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全区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

(九)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林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进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协调、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全区森林旅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十)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执法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区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全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提出区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报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2015年工作开展情况

(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

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完成花城景观打造工程、环城景观林建设工程、森林廊道道路建设工程、森林廊道水系建设工程、山地森林保育工程、生态产业工程、生态文化工程等七大工程年初任务。

大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生态功能区三期造林面积337.95亩,截止12月底,生态功能区三期造林整地抽槽、施底肥工序、苗木栽植已完成并检查验收,验收合格;栽植树苗主要为清香木,蓝花楹、黑荆树、山麻柳、麻风树,共计43000多株。修建挡墙2个,工程量163立方米;简易便道1条,1.45公里,为雨季防汛工作做准备;完成了森林防火除草,为森林防火期做好准备。

生态产业工程:完成仁和区新造林13000亩,种植石榴、芒果、核桃、板栗、花椒等。完成仁和区核桃示范基和块菌示范基建设,核桃示范基地位于啊喇乡官房村,面积300亩,包括核桃丰产园、核桃采穗圃、核桃种质资源圃;块菌示范基地位于啊喇乡大竹村,面积200亩。

生态文化工程:一是开展义务植树工作,完成义务植树基地干坝塘300亩和仁和沙沟180亩的管护工作,“6.29”“义务植树期间全区共计完成义务植树45万株左右。二是开展名木古树保护工作。全面开展城区名木古树调查工作,经市专家鉴定,仁和区城郊名木古树共245株,,百年以上古树名木共计15株,目前已完成名木古树的调查、建档、保护。

(二)天然林保护工程和退耕还林工程

1、天然林保护工程。仁和区天保工程二期计划面积国有林管护20.99万亩,集体公益林补偿21.4万亩。完成2015年天然林保护工程国家级核查,兑现2015年森林公益林资金315.61万元,国有林森林资金69.9万元。

2、退耕还林工程。2015年仁和区没有新的退耕还林计划,为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仁和区退耕还林总面积6.9万亩,两期补助完毕2.07万亩,未到期4.83万亩。兑现2015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104.78万元。

(三)护林防火工作

去冬今春我区发生一般森林火灾22起,没有发生较大以上森林火灾。火场总面积154公顷,受害森林面积9.08公顷,损失成林蓄积78立方米,损失幼林株数1.57万株,出动扑火人工 526人次,出动车辆81台次。森林火灾受害率为0.072‰,当日扑灭率95%,森林火灾发生率17.5次/10万公顷,次平受害森林面积(控制率)0.41公顷。

计划烧除:完成计划烧除面积32万亩,建设隔离带92公里。队伍建设:组建了149人的森林防火队伍。主要包括:建立了6支80人的专业扑火队,7支共6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经费落实:落实区财政拨付防火经费195万元,做好森林防火物资采购,为专业、半专业扑火队补充了新风力灭火机48台,做到了每支专业扑火队有6台以上灭火机,每3名扑火队员就有一部对讲机。

(四)林业行政执法

针对近年来擅自开垦林地、乱砍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不断加剧和蔓延的趋势,集中开展了“利剑行动”、森林火灾案件查处、“雷霆行动”等多次专项行动,始终对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态势,有效遏制了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进一步蔓延的趋势。2014年12月至2015年11月,共发现、受理林业行政案件调查208起,其中野生动物案4起,盗伐林木案26起,滥伐林木案5起,毁坏森林或者林木案27起,擅自改变或者占用林地99起,违法运输林木案18起,森林火灾案25起,其他案件4起;林业行政罚款112.007万元,收缴林木7.1866立方米,木材39.4926立方米,野生动物1头(只);林业行政处罚208人,与去年同期186起相比增加了22起,上升11.8%。

(五)林业行政审批

2015年共办理林业行政审批1623 件,其中:林地征占用28件,面积248.3239 公顷;初审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份11件;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62件;办理植物检疫证775件,木材8195.96立方米,活立木750 株,苗木 104946 株,种子419kg;办理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7件,苗木58.5万株;木材运输证724 件,其中木材6986.13 立方米,活立木750株;初审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证17件;初审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5件。

(六)   森林病虫害防治

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四率”全面达标,灾害测报准确率99%,无公害防治率为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3‰以内,种苗产地检疫率100%。仁和区圆满完成了2015年松材线虫病防控市级检查和省级核查,区林业局被评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省级先进集体。

1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工作仁和行政区域的所有云南松林进行了春秋季普查全区秋季调查共发生死亡松树24996株,其中:自然因素死亡11846株,人为因素死亡10833株,天牛危害636株,小蠹虫中度危害1212株。其它病害169株。不明原因死亡松树300株。

2松材线虫病传播媒介昆虫松墨天牛监测、防治4-9月在交通沿线、建筑工地、煤矿、仓库、通讯站、电视塔、光(电)缆架设区等乡镇人为活动频繁附近重点松林区挂设apf-1型诱捕器进行诱杀。全区共设置诱捕监测点19个,挂设诱捕器150个,全年共诱捕松墨天牛18999只。开展共计镜检70次,其中松墨天牛虫体镜检42次。木材取样镜检28次,初检结果15个样品中有线虫,55个样品中无线虫。

3异常死亡松树药物防治工作松墨天牛羽化盛期,对异常死亡的松树进行药物防治,防治时间5月21日5月31日,防治方式为林间喷施1%噻虫啉微胶囊粉剂,用药1.025吨,防治面积2050亩。

(七)  林政资源管理

1、加强森林资源保护与管理。实施森林保险面积16万亩,其中:其中国有林面积13万亩,集体林面积3万亩。对林业生态红线进行了优化调整,仁和区生态红线林业公益林面积35.17万亩。

2、加强松脂采集管理。仁和区共有松脂采集单位或个人5家,面积约18000亩;松脂生产加工企业1家。开展打击非法违规采脂专项行动,严格执行《松脂采集技术规程》和《四川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松脂采集管理的通知》,彻底清理整治掠夺式、超强度等各类违规采脂行为,规范松脂采集经营企业和个人的松脂采集、经营、运输等行为。2015年11月30日仁和区全面停止采脂行为。

3、木竹材加工经营管理。按全市规划,仁和区十二五期间木竹材加工经营控制指标48家,现有木竹材加工经营企业39家,其中:原木锯材加工经营企业23家,家具、木门窗加工经营11家,其它企业5家。开展木材加工厂清理整顿,清理整顿木材加工厂10家,6家木材加工厂存在乱收乱购行为,总量清理木材4562.4404立方米;核实木材运输证存量木材4477.857立方米。

4、善和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完成9宗林权变更公示,2宗林权变更勘测;配合6宗林权查封案,查封面积20653.87亩。制定了《仁和区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和《仁和区完善和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具体操作细则》,对2008年林权登记和林权流转工作存在问题进行进一步清理,建立问题台账,到2020年完成完善和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工作。

(八)林业产业

林业种植和专合组织、企业健康发展,全区共有涉林企业达179个,攀枝花啊莫莫养殖专业合作社获2014年四川林下经济建设总评榜“十大林下商品”。全区核桃面积41535亩,挂果面积10526亩;板栗面积23460亩,挂果面积21345亩;澳洲坚果面积2250亩,挂果1000亩;花椒面积1185亩。2015年仁和区林业经济总产值达6.3亿元,农民人均从林业获得的年纯收入达1780元。

二、部门概况

仁和区林业局下属单位4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5年收入决算总额为3032.72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28.24万元,其他收入6.6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1397.84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751.41万元,主要原因项目收入减少。

2015年支出决算总额为3032.72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0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125.2万元,农林水支出1074.8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81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721.82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4年减少751.41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项目支付资金分解到乡镇,财政直接拨付到乡镇。

四、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和区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森林植被恢复、森林病虫害防治、森林防火、林权制度改革等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0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按规定标准发放的离退休费和伤残人员补助支出。

(二)节能环保支出125.2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工程支出。

(三)农林水支出1074.8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森林培育、森林资源管理、森林防灾减灾等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的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34.8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5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5年公务接待费2.26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0.82万元增长175%,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接待人次数增加。

2015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其中:国内公务接待33批次,263人,共计支出2.26万元,具体开支内容包括:接待林业主管部门各项检查、林地规划调查人员、林地检查工作人员就餐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8.24万元,较2014年决算数增长59%,主要原因是新购置一台专业用防火车辆及车辆的到期保养。

2015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车辆购置支出25.18万元,其中:特殊专业用车1辆、金额25.18万元。

2015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23.06万元,用于日常办公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5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履行一般行政管理职能、维持机关日常运转而开支的机关运行经费合计35.41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5年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2.81万元,主要是森林防火专用设备、器具采购。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5年单位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1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