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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8-10-24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

 2.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

 3.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

 4.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

 5.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

 6.贯彻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

 7.负责全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

 8.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

 9.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0.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

11.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的开发利用。

12.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和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

    13.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4.负责我区森林病虫害防治及检疫工作。

    15.负责全区林业科技推广工作的管理和技术咨询等。

    16.负责全区林业重点工程建设质量监督和效益评估、林业科技示范区的建设和管理。

17.负责开展全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退耕还林工程等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抓实党建,为林业工作提供坚强保障

一是加强思想整治建设。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各次会议精神,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的原则,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断增强干部队伍思想政治意识。全年召开党组会、班子会、党员会、干部职工大会开展思想教育共计33               

二是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高标准、严要求,用“四个意识”对标班子建设,领导班子讲政治、顾大局、发扬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了核心领导和示范带头作用。加强与干部职工的交流沟通,随时进行谈话提醒,进一步统一了干部队伍思想。

三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机制,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认真开展惩治“微腐败”活动,深入自查自省,做好服务工作对象的调查访问工作,切实预防和整治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的各类问题。

强化措施,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工作

一是建立森林资源管护体系。高度重视现有森林资源管护,坚持全区森林资源稳中向好发展的目标,全面落实森林资源管护“四到县区”和“四到乡镇”的责任体系,确保森林资源“双增长”;结合管护工作需要,聘用专兼职管护人员229人,在重点林区设置护林站(点)6个;层层签订责任书,实行目标责任管理,进一步明确林业主管部门、乡镇、村组、护林员的管理职责,建立起了网格化管理体系,切实加强国有林、集体公益林、天然起源商品林及大黑山省级森林公园、国家级苏铁自然保护区等重点林区的管护工作。

二是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结合我区防火工作实际,重新修订《攀枝花市仁和区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森林防火组织体系,强化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职能职责;加强森林防火能力建设,组建106人专职森林防火队伍;加强火源管理和防火宣传,严格野外用火审批,强化重点林区、敏感区域、重点乡镇和重点时段的森林防火巡护和检查,对太平、前进等高火险乡镇林区进行严防死守,实现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充分发挥乡村组、护林员、扑火人员的巡查检查作用,全区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全年发生一般性森林火灾8起,比上年19起减少了57.9%,森林火灾受害率为O.03‰,森林火案查处率63%

三是加森林病虫害监测防治和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坚持森林病虫害常年监测和定期监测相结合,在重点林区设置监测点15个、防治点3个、挂设诱捕器200个,共诱捕松墨天牛20006只,防治面积3500亩,共清理处置枯死松树220株,红火蚁防治面积200亩,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四率”全面达标,灾害测报准确率99%,无公害防治率为100%,种苗产地检疫率100%,未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全面完成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采集病害植物标本69207余套,采集昆虫标本2000余头,鉴定到种的昆虫标本36108套,采集有害植物标本7种,发现鼠害1种,采集昆虫生活史标本510套;严格执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法规,严格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利用、野生植物采集及以古树名木移栽的审核,有效规范全区19户野生动物驯养繁殖经营活动,加强对全区重点养殖户、集贸市场、宾馆饭店、交通运输要道进行执法检查,查获无证驯养繁殖2起(其中雉鸡20只,豪猪24只)。

四是加大依法行政力度。积极落实依法治区各项工作部署,强化林业行政执法,依法查处各类涉林行政案件189起,其中:盗伐林木案10起,滥伐林木案20起,毁坏森林或林木案36起,擅自改变或者占用林地案114起,违法运输林木案1起,森林火案6起,其他案件2起,行政处罚197人,收缴木材10.7338立方米,罚款50.9162万元,破案率100%,受理刑事案件14起,查处14起,未发生重大及以上森林资源破坏案件。加强林业行政审批,共办理行政审批事项1051宗,其中:产地检疫合格证22份,植物检疫证书551份,植物检疫登记证41份,木材运输证392份,木材经营许可证15份,野生动物驯养证7份,林地征占用项23139.1388公顷(临时用地1396.1032公顷,永久征地440.8324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62.2032公顷),上缴森林植被恢复费558.8416万元。办理林木采伐手续63份,采伐木材蓄积538.3立方米。

五是有力开展毁林开垦整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实现宣传动员全覆盖,全区14个乡镇张贴《关于禁止毁林开垦的通告》1039 张,设置横幅标语 200多条,发放宣传资料 20000余份,通过微信、短信的方式向辖区干部群众发送信息30000余条,各乡镇及时召开了动员大会和村组干部群众宣讲会,区林业局和森林公安分局到乡镇、村、组宣讲共计 32 场次,通过广泛宣传动员,在全区形成了群防群治的良好工作氛围和整治毁林开垦的高压态势有力开展清理排查、分类处置、严厉打击等工作,全区清理排查历年来的毁林开垦问题7012212亩,各乡镇进一步细化措施理顺林地管理关系,切实做好林地恢复与保护;有力开展林间套种清理,全区出动人员407人次,清理面积1044.5亩,清除林间套种苗木53477株;及时调查处理各类涉林信访案件35

加大力度,全力抓好造林绿化工作

一是统筹规划,做好造林项目储备。结合仁和区干热河谷生态系统现状,认真贯彻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和省政府《关于开展大规模绿化全川行动》的部署,对全区林地情况进行了全面调查,统筹做好五年造林规划,建立了仁和区造林绿化项目库(2016-2020)。高度重视造林成效,优化造林设计,注重在地块确定、土地改良、树种选择、后期管护等方面下功夫,确保造一片成一片。

二是突出重点,抓好城区生态修复。结合仁和区“产业新区、宜人新城”战略发展的需要,继续推进大河流域生态脆弱区修复工程,在火车南站岩神山实施并完成了481亩造林工程,普达片区540亩造林绿化工程正在加快实施,棉纱湾加油站山体绿化正在设计。同时,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加强对前几年城市视野区1494.95造林项目的管护工作。

三是强化宣传,全面开展义务植树。加大宣传动员力度,努力形成全民义务植树的良好社会氛围。强化区级义务植树基地建设,加强上沙沟、干坝塘原有义务植树基地的管护,新建了大竹河水库、火车南站后山2个植树基地。积极开展“6.16大规模绿化全川暨生态脆弱区植绿惠民行动和世界防治荒漠化和干旱日活动”,以库岸水系生态修复为主题,动员组织全区400余名干部群众在大竹河水库义务植树202000余株;积极开展6.29义务植树活动”,组织300余名干部群众在火车南站后山义务植树50亩,当天栽植苗木1200余株。区绿委办统筹安排,向全区各乡镇印发了《6.29义务植树活动方案》,要求各乡镇结合新农村建设,大力开展村庄绿化、村道绿化、庭院绿化、村旁宅旁绿化为主要内容的“四旁绿化”活动,全区义务植树超过45万株。

四是圆满完成“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扎实开展生态体系、产业体系、文化体系、支撑体系四大体系建设,实现了森林面积、森林蓄积量、森林覆盖率三增长,林地面积达到189.3万亩,活立木总蓄积达到803.8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到58.10%公共绿地面积达到788.9万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3.7平方米,城市绿化率达到38%,全面完成四大体系48项创森目标任务。加强资料收集、成果展示,加大宣传力度,有效提高了群众知晓率、支持率和满意度,顺利通过了 “国家森林城市” 创建的检查验收,为攀枝花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作出了积极努力。通过创森工作的开展,全区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森林面积持续增长,乡村绿化成效明显,平地镇建成100余亩樱花谷,森林覆盖率达65%被省林业厅命名为“森林小镇”。

加强引导,积极推进林业产业发展

一是促进森林康养产业发展。认真研究落实省林业厅关于森林康养产业发展方面的各项政策,积极支持企业、专合组织、家庭林场、个体大力发展森林康养产业,让广大群众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在生态保护中得到实惠。坚持绿色发展示范带动,着力打造森林康养示范基地,将万宝营森林康养项目作为全年重大项目,在政策和技术上给予全力支持和指导,全面完成既定的目标任务,硬化林区7公里道路,建成森林步道1.2公里,康养体验区的接待中心、生态厕所、停车场等基础设施已初步建成,完成林下种植白芨300亩、铁皮石斛2万丛、脱毒草莓2000株、藜麦20亩、南美油藤10亩,成功将万宝营森林康养基地申报被评为“四川省森林康养基地”。推动林家乐发展,目前在平地、啊喇、务本、大田、中坝等乡镇的林家乐有30余家,森林人家50余家。积极探索阳光康养与森林康养联动发展,打通林区环线道路,促进林区基地与城区宾馆酒店、公园、农家乐融合发展,在拓展阳光康养的同时推动森林康养发展。

二是促进林下种养殖产业发展。积极引导群众发展林下产业,加强科技培训,深入林区技术指导,在啊喇、大田、平地、中坝等乡镇的中高山区域种植白芨、当归、重楼、铁皮石斛等10余种中药材1200多亩;全区养殖黑山羊、七彩山鸡等7万余只(头);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17户,主要驯养梅花鹿、眼镜蛇、豪猪、蓝孔雀、野鸡等,年产值500余万元。

三是促进经果林产业发展。充分发挥“龙头”林业专业合作社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引导农村能人、业主大户、基层农技人员和龙头企业领办创办各类林业专合组织,全区现有家庭农场(干果类)13家,林业专业合作社22个,其中攀枝花市彝乡添福专业合作社培育了核桃良种“攀核2号”,已成为仁和区核桃产业发展示范;攀枝花市仁和区齐欣力现代农业(林业)示范园区被列为“四川省现代农业(林业)示范园区”建设项目,获得200万元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全区经果产业发展迅速,芒果15.2万亩,产量5.1万吨;石榴0.94万亩,产量1.4万吨;核桃4万亩,产量500吨(干);花椒0.15万亩,产量24吨;板栗2万亩,产量1010吨。2017年全区农民林业总收入预计8.1亿元,农民人均从林业获得的年纯收入预计1886元。

突出实效,扎实开展林业惠民工程

一是继续巩固退耕还林工程。落实退耕还林责任,巩固6.9万亩退耕还林成果,与14个乡镇签订退耕还林目标责任书,加大督查指导力度,大力开展春季造林、雨季补植补造,退耕还林工程建设质量及保存率大幅提高。共兑现退耕还林补助资金646.94万元。认真做好退耕还林占一补一调整,严格程序,严把政策,切实做好调整地块落实和补助资金兑付工作,确保了我区退耕还林面积不减少、成效在增加的目标。将退耕还林与林业产业发展相结合,让群众退耕后得到国家政策补助的同时,在发展林业产业中得到更大实惠。

二是认真落实森林管护惠民政策。扎实开展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二期工程,充分发挥森林资源的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让群众切实体会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在保护森林资源中得到实惠。聘请107名地方群众参与森林管护,对21.3974万亩集体公益林进行有效管护,兑现管护人员补助51.3万元,兑付林农集体公益林补偿资金250多万元;落实国有林管护人员122名,有效管护21.637万亩国有林,兑付国有林管护人员工资98.8万元。

三是扎实开展林业脱贫攻坚工作。编制了《仁和区“十三五”林业产业精准扶贫规划》,把林业生态建设和林业产业发展同全区扶贫攻坚工作结合起来,整合项目资金,提升贫困村的经济实力,帮助贫困户脱贫致富。针对啊喇乡官房村适宜核桃、板栗等林果产业的特点,编制了《啊喇乡官房村林果产业帮扶项目实施方案》,落实资金96.88万元,完成啊喇乡官房村774.3亩林果提质增效,新建林果产业基地130.5亩,项目在全村覆盖率达92%。将部分贫困户聘请作为生态护林员和森林病虫害监测员,稳定增加贫困户收入。

加强统筹,有效推进全区重点工作

一是有力开展环保问题整治。以中央环保督察为契机,切实加强林业环保问题自查整改,及时查处中央督察组、省市区督察办转交的各类涉林环保问题,高效完成国家级苏铁自然保护区、大黑山省级森林公园有关问题的整改。同时,对全区重大项目建设、弃土场、探矿采矿地、毁林开垦等违法违规占用林地情况进行了全面梳理排查,进一步规范了森林资源管护工作。

二是狠抓林业安全生产工作。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坚持安全生产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将森林防火期、防汛期作为安全生产的重要时段,将造林项目建设和涉林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重点领域,定期进行检查排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有效避免了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是全力做好H7N9疫情控制。今年6月,在仁和区出现H7N9疫情后,区林业局高度重视,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安排下,成立专项工作组,加班加点对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基地和市场经营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实现了驯养繁殖基地疫情预防全覆盖,保证了在疫情控制期无野生鸟类进入市场交易,有效控制了H7N9疫情通过驯养鸟类传播的途径。

三是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入库。坚决贯彻落实区政府关于固定资产投资入库的工作安排,紧盯目标,强化措施,点将点兵,把责任落实到人头,把任务分解到月,定期研判分析固定资产投资入库进度,圆满完成了全年入库1.5亿投资1亿的目标任务。

四是抓好政务服务平台建设。深化依法行政工作,落实专人负责林业行政审批及有关事项办理的录入工作,主动公开行政运行情况;按照省市区的统一要求,积极开展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加强与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和区电子政务办的沟通协调,认真完成相关事项认领、流程编制、信息录入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行政权力运行。

五是保障市区重大项目建设。充分发挥林业部门的职能作用,转变工作作风,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积极为市区重大项目、重点工程提供林业要素保障,制定了《花城新区森林公园建设林权赎买方案》,认真做好高速公路、成昆铁路复线、光伏发电、风力发电、金沙水电站、乌东德水电站、岩神山百花禅修和苏家湾运动康养、超前学校、大河河道打造、两基一所、凯盛石墨等项目建设林地要素保障工作。

六是全面推进林业深化改革。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1号文件《关于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的若干意见》和省委《关于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四川的决定》,充分发挥林业工作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应有作用,制定了《深化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将深化林权制度改革释放林权活力、发展生态林业促农增收致富、划定森林保护红线完善天然林保护制度、完善机制加强生态脆弱区修复、建立退耕还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建立环境评估机制推进林业生态建设、加强信息化建设提升森林防火能力等七项工作作为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并逐一细化了改革工作的目标任务。同时,加强与市林业局的沟通汇报,将市局确定的加强湿地公园规划建设的工作任务作为仁和区全面深化改革的内容。深化和完善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有序推进,全年共受理林权登记49宗,面积6.049万亩,受理林权抵押1宗,抵押面积3570.38亩,抵押金额300万元。

严明纪律,狠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坚持标本兼治,教育在先,预防为主,深入贯彻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全面落实“两个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签订责任书;定期召开党组会、班子会、职工大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研究安排和宣传教育,坚持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以及预防职务犯罪讲座,组织职工认真学习省林业厅编制印发额《四川林业警示录》以及到攀西监狱接受警示教育,应要求职工撰写学习心得;积极开展惩治“微腐败”活动,加强对林业重点工程、重大资金、重大事项的动态监督;坚持谈话提醒制度,加大内部明察暗访力度,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并加强典型问题的通报,认真查处纪检信访案件。通过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完善、宣传教育、责任落实、检查督促等工作的开展,进一步加强了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效能作风建设,为推进各项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和纪律保障。

二、部门概况

仁和区林业局有5个内设行政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股)、造林股(仁和区退耕还林还草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源林政管理股(仁和区天然林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股(森林公园管理股)。三个事业机构,分别是仁和区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仁和区林业科技推广站、仁和区市区视野区荒山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仁和区林业局本年收入合计1992.2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986.24万元,占99.6%其他收入6万元,占0.4%

 

(图1:收入决算结构图)

 

2017年仁和区林业局本年支出合计1331.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5.38万元,占38.7%;项目支出816.24万元,占61.3%

 

(图2:支出决算结构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807.87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302.95万元,下降25%

 

(图3: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1.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8%。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975.91万元,下降59%

 

(图4: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1.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0.32万元,占1.56%;农林水支出1182.14万元,占9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万元,占4.38%;住房保障支出42.32万元,占3.25%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07.2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39.1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
  公用经费68.1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预算8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国家厉行节约的相关政策。

(上述“预算”口径为调整预算数。)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9.03万元,占87.9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97万元,占12.04%。具体情况如下:

 

(图6:“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结构)

1.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9.03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18.28万元。全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越野车1辆、金额18.28万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应急指挥。截至2016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11辆,其中:轿车5辆、越野车2辆、载客汽车4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19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活动、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检疫执法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7.2万元,下降20%

3.公务接待费支出3.97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67批次,350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3.97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65万元,下降30%。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公务活动接待。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仁和区林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12万元,比2016年增加14.95万元,增长27%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仁和区林业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1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12万元,主要是购置防火物资。

(数据来源财决CS06表)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日,仁和区林业局共有车辆1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

(数据来源财决CS05表,按部门决算报表填报数据罗列车辆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

1.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开展了绩效目标管理,共编制绩效目标4个,涉及财政资金2532万元,覆盖率达到85%

2.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2017年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自评得分83分,存在的问题: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全局上下未足够重视,认为预算执行只是财务室的事,中央关于厉行节约的政策不能有效地落到实处,存在超预算开支现象。未完全执行公务卡结算,公务卡办理数量少,使用公务卡结算执行率偏低,按照“公务卡强制结算目录”规定应使用公务卡结算的内容使用现金结算。另外项目支出绩效管理不规范,项目设立未经过前期论证或论证不充分,没有可行性报告,未对其必要性、可行性、合理性以及项目概预算等进行全面评审,未按规定进行年度绩效目标编报。

下一步改进措施:1. 完善预算执行方式。可在预算下达阶段就明确预算指标、支出标准和支出方向的业务事项,比如支付物业费、水电费等,此类业务事项一般履行相对简化的审批程序。相关业务部门应当严格按照预算指标、支出标准和支出方向办理。

2. 加强对预算执行申请的审核。对申请执行的业务事项,相关业务部门必须在明确的预算指标下提出执行申请,未经预算指标申请并通过审批的,不得提出执行申请。如果预算执行申请额度超过本业务部门或本岗位可执行预算指标,业务部门应当首先按照程序办理预算追加调整,增加可执行预算指标后,再提出预算执行申请。预算执行中请提出后,由归口管理部门和财会部门进行审核。

3. 严格预算执行审批控制。在业务事项的行为发生之前,应当经过适当的审批。预算执行申请经审核后,必须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业务部门(预算业务管理执行机构)才能根据审批结果办理业务事项以及后续的报销等事宜。

2017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得分

部门决策(25分)

目标任务(15分)

相关性(5分)

5

明确性(5分)

5

合理性(5分)

5

预算编制(10分)

测算依据(5分)

5

目标管理(5分)

5

综合管理(30分)

专项资金分配时限(2分)

省级财力专项预算分配时限(1分)

 

中央专款分配合规率(1分)

 

中期评估(2分)

执行中期评估(2分)

2

绩效监控(5分)

预算执行进度监控(2分)

2

绩效目标动态监控(3分)

2

非税收入执收情况(2分)

非税收入征收情况(1分)

1

非税收入上缴情况(1分)

1

资产管理(6分)

资产管理信息化情况(2分)

2

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报告情况(2分)

2

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2分)

2

内控制度管理(2分)

内部控制度健全完整(2分)

2

信息公开(6分)

预算公开(2分)

2

决算公开(2分)

2

绩效信息公开(2分)

1

绩效评价(5分)

绩效评价开展(2分)

2

评价结果应用(3分)

2

部门绩效情况(45分)

履职成效(20分)

部门特性指标

15

 

 

 

 

 

 

可持续发展能力(15分)

重点改革(重点工作)完成情况(5分)

5

科技(制度、方法、机制等)创新(5分)

4

人才培养(5分)

3

满意度(10分)

协作部门满意度(3分)

2

管理对象满意度(3分)

2

社会公众满意度(4分)

2

 

 

3.部门自行组织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本部门对生态效益补偿、森林防火、国有林管护、退耕还林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得分为86分。

 

 

 

 

 

 

 

 

 

 

 

 

 

 

 

 

 

 

 

2017年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得分表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得分

20分)
项目决策

10分)
科学决策

必要性
(政策依据)

5

5

可行性
(政策完善)

5

5

10
绩效目标   

明确性

5

5

合理性

5

5

10分)
项目管理

7分)
资金管理

资金分配

3

3

资金使用

4

4

3分)
项目执行

执行规范

3

3

(特性指标70分)
项目绩效 

20
项目完成

完成数量

5

5

完成质量

5

4

完成时效

5

4

完成成本

5

5

50分)
项目效益

经济效益(可选项)

40

5

社会效益(可选项)

6

生态效益(可选项)

6

可持续效益(可选项)

5

公平效率(可选项)

4

使用效率(可选项)

5

服务对象满意度   

10

7

总分

86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事业收入情况)等。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如…(二级预算单位经营收入情况)等。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收入类型)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一般公共服务(类)…(款)…(项):指……。

10.外交(类)…(款)…(项):指……。

11.公共安全(类)…(款)…(项):指……。

12.教育(类)…(款)…(项):指……。

13.科学技术(类)…(款)…(项):指……。

14.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款)…(项):指……。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款)…(项):指……。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款)…(项):指……。

17.节能环保(类)…(款)…(项):指……。

18.城乡社区(类)…(款)…(项):指……。

19.农林水(类)…(款)…(项):指……。

20.交通运输(类)…(款)…(项):指……。

21.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款)…(项):指……。

22.商业服务业(类)…(款)…(项):指……。

23.金融(类)…(款)…(项):指……。

24.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款)…(项):指……。

25.住房保障(类)…(款)…(项):指……。

26.粮油物资储备(类)…(款)…(项):指……。

……

……

……

(解释本部门决算报表中全部功能分类科目至项级,请参照《2017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增减内容。)

27.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8.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9.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30.“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3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2.……。

 

(名词解释部分请根据各部门实际列支情况罗列,并根据本部门职责职能增减名词解释内容。)

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本级).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