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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2018年预算公开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8-02-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

关于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18年部门预算经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1.主要职能。

(一)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

(二)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区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管理、使用、监督林业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统筹规划好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拟订全区荒山绿化和造林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项目、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编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负责全区种苗管理,指导社会各类苗圃合理布局;指导全区林业综合开发,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四)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坚决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加强对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初审报批工作;负责仁和区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

(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定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加强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六)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基本标准和规定,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

(七)宣传贯彻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参与做好国家、省、市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审核、审批工作。

(八)负责全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全区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

()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林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进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协调、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全区森林旅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十)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执法体系建设。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区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全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提出区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报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二)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

(十三)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和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

(十四)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基本情况

1.机构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区林业局下属有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参公事业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科技推广站、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区视野区荒山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

2.人员情况,包括当年变动情况及原因。

仁和区林业局编制总数为33人,其中:区林业局机关编制15名(行政13名,工勤2名),参公编制3名(管理人员2名,工勤1名),事业编制15人(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11名,工勤2名)。年末实有在职人数为32人,其中:机关在职人数为15名(行政13名,工勤2名),参公在职人数为3名(管理人员2名,工勤1名),事业在职人数16名(管理人员3名,专业技术10名(其中有2名在职人员编制在人社局),工勤3名)

3.车辆情况

仁和区林业局车辆编制数为7台,年末实有车辆10台,其中:一般公务用车4台、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台、特种专用车辆4台,特种专用车辆主要用于森林防火人员及物资的运输。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即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8年仁和区林业局收入预算总额为544.08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544.08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544.0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34.78万元,日常公用支出90.6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65万元,项目支出5万元

四、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仁和区林业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项目建设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局机关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09.9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专项项目主要用于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5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73.0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47.45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2018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8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7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8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10万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6.3%,主要原因是执行中央、省、市相关厉行节约的要求。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8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8万元,较2017年预算增长250%,主要原因是2017年未按车辆编制数预算经费,2018年按车辆编制数预算经费。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单位车辆保有量预计达到10辆。

六、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仁和区林业局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涉及当年财政拨款5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件3

2018预算公开表-林业局.xls

编制说明附件2:部门预算名词解释.doc

   编制说明附表3:2018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