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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关于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     发布时间:2015-10-30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仁和区林业局主要职能(一)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相应的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完善林业政策和管理制度。(二)负责全区林业及生态建设的监督管理。拟定全区林业发展及生态建设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监督检查规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管理、使用、监督林业建设资金及其他有偿资金的使用;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荒漠的调查、动态监测和评估;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三)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造林绿化工作,统筹规划好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拟订全区荒山绿化和造林规划、年度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组织指导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监督检查各项造林绿化项目、计划的实施完成情况。编制森林城市建设规划和方案,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规划、方案的实施;负责全区种苗管理,指导社会各类苗圃合理布局;指导全区林业综合开发,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四)承担全区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森林采伐限额和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坚决执行森林采伐限额,监督限额采伐制度的执行和林木、竹林的凭证采伐、运输和经营加工;负责全区森林资源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指导监督林地和林权管理,组织实施林权登记、发证工作;指导林地保护利用规划的实施,依法承担林地征用、占用的初审工作;加强对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资源管理,承担国有森林资源资产产权变动的初审报批工作;负责仁和区林业行政案件的查处。(五)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湿地保护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湿地保护规划及其相关的标准规定,拟定全区湿地保护规划。加强湿地的保护和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六)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全区荒漠化防治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及基本标准和规定,监督沙化土地的合理利用。(七)宣传贯彻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组织指导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依法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全区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参与做好国家、省、市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珍稀树种、珍稀野生植物及其产品的审核、审批工作。(八)负责全区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依法指导全区森林、湿地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自然保护区的建设和管理;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九)承担推进全区林业改革,依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责任。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村林地承包及承包合同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推进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和其他经营者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协调、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指导国有林场、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对全区森林旅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十)承担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拟定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负责林业执法体系建设。(十一)负责指导、协调全区林业经济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财政、金融、价格、贸易等经济调节政策,贯彻执行林业及其生态建设补偿制度。编制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提出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的预算建议,管理、监督国家、省、市、区级林业专项资金,管理区级林业国有资产,负责全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方向,提出区财政资金的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核报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编制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产业发展、重点工程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实施。(十二)监督检查全区各产业对森林、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林业资源优化配置政策及其产业标准,拟订全区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十三)负责全区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科技、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加强生态文化建设,指导全区林业队伍和乡镇林业工作站建设。 (十四)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十五)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二、部门概况仁和区林业局内设5个职能科室,分别为:办公室(行政审批科)、造林科(仁和区退耕还林还草领导小组办公室)、资源林政管理科(仁和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野生动植物保护科(森林公园管理科)。区林业局下属有3个事业单位,分别为: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局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参公事业单位)、攀枝花市仁和区林业科技推广站、攀枝花市仁和区市区视野区荒山造林绿化管理办公室。仁和区林业局编制总数为33人,其中:区林业局机关编制15名(行政13名,工勤2名),参公编制3名(管理人员2名,工勤1名),事业编制15人(管理人员2名,专业技术11名,工勤2名)。区林业局实有人数33人,其中:机关行政编制人员13人,机关工勤2人,参公编制3人(管理人员2人,工勤1人),事业编制人员15人(管理人员3人,专业技术人员7人,工勤5人)。三、2014年工作开展情况专项资金争取情况,仁和区林业局2014年专项资金争取任务为2000万元,2014年林业专项资金争取2750.94万元,完成年度任务的137.55%。(一)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取得显著成绩。1、天然林保护工程。(1)国有林管护。仁和区共有国有林面积20.9857万亩,我区认真落森林管护各项工作,市人民政府与仁和区人民政府签订责任书,市林业局与仁和区林业局签订责任书,仁和区人民政府与辖区内14个乡镇签订责任书,做到层层签订责任书。落实森林管护人员81人,签订《森林管护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了管护的范围、面积、职责等,认真填好巡山日志,做好国有管护工作。强化督促检查,采取定期和不定期形式对管护区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管护效果良好。2014年仁和区国有林管护到位兑现资金97.7万元。(2)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仁和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的集体公益林涉及全区14个乡镇,面积共计21.3954万亩,其中:国家级公益林14.2916万亩,省级公益林7.1058万亩。今年,对2011年至2014年集体公益林进行了全面清理,按照《攀枝花市仁和区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实施方案》(攀府办〔2014〕106号文)要求,全面规范集体公益林兑现、检查、考核、完善管护合同等程序。完成2011至2014年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兑现1012.94万元。2、退耕还林工程。仁和区退耕还林总面积6.9万亩,两期补助完毕2.07万亩,未到期4.83万亩。2014年3月-4月,顺利完成了2014年退耕还林阶段验收省级复查和国家级退耕还林核查,验收结果合格。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兑现2013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1255.8万元,2014年退耕还林补助资金到位兑现1328.74万元。3、造林绿化工程。一是义务植树。全面完成2014年的45.3万株义务植树任务。创新义务植树模式,在仁和镇沙沟村落实区级机关义务植树基地180亩,今年组织完成义务植树150亩,落实管护资金5万元,采取义务植树与营林企业管理相结合的模式,即由具有林地使用权的企业提供集中的造林地块,由区级机关单位采取分片负责的方式实施义务植树及管护。二是造林作业设计。上报市级林业产业项目3个;完成编制仁和区省级返还2013年6月-2014年5月森林植被恢复费实施方案,建设资金532.11万元;完成仁和区2009年、2010年天保工程公益林建设人工造林作业设计设计、仁和区务本乡2006年退耕还林工程作业调整。三是造林审核验收。审核批复全区造林业主人工造林作业设计7件,造林面积1078.1亩。对省级返还森林植被恢复费项目、省级财政支持农民林业专业合作社项目、仁和镇视野区景观绿化宝灵寺作业区整地作业质量等5个林业工程作业质量进行了验收。(二)以森林“三防”工作为重点,有效保护森林资源的安全。1、森林防火。完成了市森林防火指挥部下达的计划烧除任务, 完成计划烧除28万亩,铲烧防火隔离带200多公里。今年我区发生森林火灾33次,其中一般森林火灾28次、较大森林火灾5次。火场总面积665.43公顷,受害森林面积80.13公顷,损失成林蓄积722立方米,损失幼树14.87万株,出动扑火人工1626人次,出动车辆217台次,直接扑火经费35.47万元,无扑火人员重伤、死亡事故。森林火灾受害率为o.64‰,当日扑灭率94%,森林火灾发生率26.2次/10万公顷,次平受害森林面积(控制率)2.43公顷。经费落实:落实区财政拨付防火经费199万余元,其中物资采购18万元,人员工资及保险经费143万元,办公、培训、表彰经费37万元,防火宣传经费1万元。队伍建设:建立了297人的森林防火及管护队伍。主要包括:建立了6支76人的专业扑火队,7支共69人的半专业扑火队;按照森林管护面积,设置了143名专职巡山护林员,7名瞭望监测人员,2名区防火值班调度员。防火宣传:采用平时宣传,强化重点时段、重点地段和重点人群宣传相结合的方式,开展了森林防火“七进”教育活动、“森林防火百日宣传”等活动,全年共发放宣传品和资料共计1万余份,并在区有线电视台编播了森林防火专栏节目。2、森林病虫害防治。对全区7236个小班154.51万亩林地进行全面监测,准确调查、科学预报林业有害生物发生发展趋势,开展了2014年林业有害生物越冬代调查及复查,林业有害生物预报,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防治工作。一是加强松材线虫病的监测预警。进行松褐天牛诱捕,2014年4-8月,在仁和区12个重点松林区设置了18个监测点,挂设诱捕器95个,共计诱捕松褐天牛11367只。二是开展松材线虫病春、秋季普查工作。区春秋季普查共死亡松树63148株,其中:自然因素死亡松树43959株,人为因素死亡松树14182株;病虫害死亡松树4707株,不明原因死亡松树300株,共取样初检178株。三是林业有害生物除治。对2013年秋季普查在仁和区啊喇乡和仁和镇发生的141.3721公顷零星异常死亡的793株云南松按照相关技术要求进行了人工伐除清理烧毁作业;对平地镇和大田镇分别发生的1000亩和200亩纵坑切稍小蠹虫,在2-4月由乡镇林业站组织业主采用人工砍除感病枝丫集中烧毁的方工进行了防治。林业有害生物目标管理“四率”全面达标。2014年度预测我区将发生林业有害生物总面积为23.5971万亩,2014年我区实际发生森林病虫害面积23.2137万亩,灾害测报准确率98%。全年防治作业面积0.3286万亩,无公害防治面积0.3286万亩,无公害防治率为100%;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3‰以内。全年进行产地检疫面积365.5亩,检疫苗木、花卉株数13.7032万株;调运木材检疫8665.4立方米,收取检疫费15376.2元;种苗产地检疫率100%。3、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作。一是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防控,并及时报送相关信息,一年来未发生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二是加强宣传,扩大野保工作影响面。一年来,结合“世界湿地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月”、全国“爱鸟周”、“世界环境保护日”、“十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等特殊时期,深入到乡镇、社区、学校,通过悬挂横幅、发放宣传小册子、宣传单、宣传围裙、摆放宣传展板等形式,向群众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及林业法律法规,告知群众爱护野生动植物,人人参与保护人类自己的生存环境。三是加强猕猴保护小区和大黑山森林公园的管理,落实了管护制度和责任。四是加强野生动物经营及驯养繁殖管理。对境内餐饮企业进行不定期抽查和监督产,杜绝偷卖野生动物制品、食品现象。(三)林业行政执法。截止到10月底,共受理查处林业行政案件191起,其中:盗伐林木26起,盗伐活立木蓄积75.8立方米;滥伐林木5起,滥发活立木蓄积14.3立方米;毁坏林木、苗木13起,毁坏活立木蓄积10.8立方米;违法征、占用林地84起,面积8.85公顷;非法收购、运输木材17起,收购、运输林木蓄积28.8立方米;非法经营、加工木材2起,没收木材22.1立方米;非法猎捕野生动物2起;非法收购、出售、运输野生动物及其产品2起,没收野生动物39只;野外起火案40起。案件查处率为100%,林业行政处罚191人,林业行政罚款73.71万元。(四)林政资源工作。一是林业行政审批。2014年1月至10月,共办理林业行政审批1886件。其中,林地征占用49宗(永久占用41宗面积288.6066公顷,临时占用8宗面积61.4810公顷),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18份(上报市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份12份,区级共办理木材经营加工许可证6份),森林植物检疫登记证48份,植物检疫证841份(木材8865.4 立方米,胶合板15立方米,柴火12吨,活立木25 株,苗木 410 株),植物产地检疫合格证10份(苗木13.7035万株),办理木材运输证 747 份(木材7773.1 立方米,活立木25株),办理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和经营利用许可证 8 份,林木采伐许可证165份(执行森林采伐限额1978.45立方米)。二是林权证办理。完成16宗林权变更公示;发放3宗林权变更林权证;完成6宗林权变更勘测。三是松脂采集。批准13个松脂采集单位,其中国有1个,集体12个;采集松脂180余吨。四是森林保险。完成2014年森林保险面积16万亩,其中国有林面积13万亩,集体林面积3万亩。(五)林业产业得到较快发展,林业产值明显增长。全面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天然林保护工程公益林建设、森林植被恢复工程建设和全市科技助农增收行动,以核桃、板栗、芒果、石榴为代表的经果林林业产业得已长足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和林业龙头企业健康发展,仁和区现共有涉林单位143个,其中,种苗种植流通单位65个,林木加工个体和企业 45个,野生动物驯养繁殖户20户,松香采集生产单位13个。2014年全区林业总产值7.5651亿元,其中:第一产业4.7148亿元,第二产业1.5703亿元,第三产业1.2800亿元;重点林业产业产值7.4651亿元,其中:木竹产业1.4724亿元,特色经济林产业3.6489亿元,林下经济产业0.4386亿元,苗木花卉产业0.3550亿元,野生动植物繁育利用产业0.3001亿元,林业生态旅游产业1.2500亿元。全年林农林业总收入2.4159亿元,农民人均林业收入1763元。(六)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全面推进森林城市创建工作,2014年攀枝花市被授予“四川省森林城市”称号,创建省级森林城市成功,为2018年成功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打下了基础。广泛宣传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创森亮点工程建设稳步推进,大河廊道绿化整治工程、仁和镇城区视野区万亩景观绿化工程、森林廊道道路建设工程、森林廊道道路建设工程、矿山迹地植被恢复工程、山地森林保育天然林保护资源工程、生态文化工程、村镇绿化美化工程等创森“八大工程”成绩显著。四、收支决算总体情况2014年仁和区林业局收入决算总额为3784.14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629.72万元,上年结转收入2154.42万元。收入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221.34万元。2014年仁和区林业局支出决算总额为1046.74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76.7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3.9万元,节能环保支出97.7万元,农林水支出838.38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737.4万元。支出决算总额较2013年增加582.98万元。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仁和区林业局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承担全区林业事业发展相关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仁和区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罗列类级全部功能分类,数据来源表2)(一)农林水支出838.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区林业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76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退休人员工资及死亡抚恤。(三)节能环保支出97.7万元,主要用于:天然林保护。(四)住房保障支出33.9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一)因公出国(境)经费2014年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较2013年决算持平。(二)公务接待费2014年公务接待费0.82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下降8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十项规定的公务接待要求。201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其中: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84人,共计支出0.823万元。具体开支内容为接待省市有关部门对我区林业项目的调研、验收等。(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75万元,较2013年决算数增长200%,主要原因是增加一辆专业森林防火灌水车一辆。2014年按规定更新购置公务用车1辆,车辆购置支出14.09万元,主要用于专业森林防火灌水。截至2014年12月底,单位共有公务用车9辆,其中:越野车2辆、其他车型7辆。2014年车辆运行维护费支出17.66万元,用于区林业局各工作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