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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合作局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四川美亚迪智慧光电科技产业园项目第三批设备补贴)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合作局     发布时间:2024-05-1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资金申报及批复情况。

按照《四川美亚迪智慧光电科技产业园项目投资合作协议》第“2.3.2约定:批不低于3000万元价值新购设备安装到位后,且项目已达到正常生产条件时,甲方兑现500万元设备补贴。经请示,建议将该笔设备补贴款500万元划拨区经济合作局,后续由区经济合作局按照程序兑现攀枝花美斯特。财政批复500万元。

项目绩效目标。

2023214日,区经济合作局组织区经信和科技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南管委等相关部门对四川美亚迪智慧光电科技产业园项目设备安装调试情况进行现场核查,重点对提供的第三批设备安装及投产使用情况进行认定。经部门现场联合办公,对已到位的设备安装调试情况进行现场查验,确认项目第三批价值3062.08万元的设备已全部安装到位并投入生产,符合投资协议第“2.3.2约定,达到兑现第批设备补贴500万元的条件。

财政指标下达后,按照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兑现四川美亚迪智慧光电科技产业园项目第三批设备补贴500万元。

项目资金申报相符性。

项目申报内容与具体实施内容相符、申报目标合理可行。

二、项目实施及管理情况

(一)资金计划、到位及使用情况

1.资金计划及到位。区财政划拨预算项目资金500元,区财政及时审核后已全额下达。

2.资金使用。在收到财政下达指标后,及时完成资金拨付。资金支付范围、支付标准、支付进度、支付依据合规合法、与预算相符。

(二)项目财务管理情况。

区经合局财务管理制度健全,招商引资工作经费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控制好各项经费支出,及时处理账务,加强监督管理,做到实账相符会计核算规范。

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项目进行了事前绩效评估。项目实施过程中,关键程序,均有监督人员,以确保项目实施的规范性。

三、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完成情况。

按照财政相关要求及时支付四川美亚迪智慧光电科技产业园项目第三批新购设备补贴500万元

  • 项目效益情况。

经济效益方面,四川美亚迪智慧光电科技产业园项目2023年实现按适用税率计税销售额12764.14万元,实现全口径净入库税收(不含增值税留抵退税)415.32万元。社会效益方面,项目2023年末就业人数412仁,有效带动就业,增加城镇就业人口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方面,项目2023年研发投入440.037万元,取得高清显示屏等发明专利2项,点胶烤箱超温自动报警系统等软著证书6项,插装式可贴片的全彩 LED 灯珠等实用新型专利16项。

四、问题及建议

(一)存在的问题。无。

)相关建议。无。

四川美亚迪智慧光电科技产业园项目第三批设备补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