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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仁和生态环境局     发布时间:2020-06-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经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我单位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1、负责建立健全并执行各项生态环境基本制度。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并组织实施区域内生态环境政策、规划。组织编制环境功能区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参与制定与区域内生态环境相关的经济、技术、资源配置和产业政策。参与拟订并贯彻执行区域内主体功能区划。

      2、负责区域内较大及以下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区域内较大及以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区域内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区域内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实施区域内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控制指标,督查、督办、核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目标责任制。

     4、负责提出区域内生态环境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安排的建议。参与指导推动区域内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5、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区域内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参与排污口设置管理工作,负责流域水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流域水环境治理。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组织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牵头建立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并监督实施。按职责分工组织开展区域内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6、指导协调和监督区域内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实施区域内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指导绿色生态示范创建工作。监督实施区域内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督制度,承担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相关监管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7、负责区域内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核与辐射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政策、规划和技术标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放射源与射线装置安全,监督管理区域内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负责核与辐射建设项目“三同时”(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管理工作,参与对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负责核与辐射环境监测和执法工作。参与反生化、核与辐射恐怖事件的防范和处理。

      8、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根据授权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按规定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组织实施区域内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9、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监测、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监督执行国家、省颁布的各类环境标准,组织实施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执法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和应急监测,按要求做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相关工作。对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参与建设和管理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考核和生态环境统计工作。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区域内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环境信息。

      10、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省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区域内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

      11、组织开展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贯彻执行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督促协调产业园区、乡镇(街道)和区域内有关部门整改突出环境问题。

     12、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根据授权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监督实施建设项目生态环境保护设施“三同时”制度。

     13、组织指导和协调区域内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有关规划和计划。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会同有关部门依法对区域内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14、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管理区域内生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并推广应用。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5、负责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等工作。

     16、职能转变。统一行使区域内生态和城乡各类污染排放监管职责,按照国家、省确定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要求承担与此对应的行政执法职责,负责区域内生态环境质量监测、调查评价和考核,切实履行监管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落实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污染防治监督管理。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实施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和环境质量底线,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保障生态安全。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统筹做好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

      严格对标上级整改任务清单,重新制定我区整改任务清单,区环督办加强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相关责任部门加快推进中央、省环保督察及“回头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做好第二轮中央、省级环保督察迎检准备各项工作。

       2、坚克难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

       加强区域联防联控,加大废气排放企业监管和城区扬尘管控,针对环境空气质量突出问题采取强力管控措施。加快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整治和标准化建设。适时推进土壤污染修复治理。

      3、加大向上资金申报争取力度。

    认真梳理我区在固体废物治理、土壤环境修复、水源地规范化建设等方面的环境整治项目,邀请相关机构编制整治方案,积极争取上级部门专项资金支持,推动相关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4、强化监管执法保障环境安全。

      加强环境巡查监管力度,认真组织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各类环保专项行动,及时处置环保信访投诉,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无重大环境事故发生。

       二、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下属非独立核算单位1个,其中,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由于环保系统机构改革中,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核定行政编制7名,内设办公室、综合业务股、污染防治股;仁和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人员编制14名、实有在职人数13人;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车辆编制4辆,实有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小型越野车1辆、小型普通客车),主要用于环境监察执法和环境监测用车。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收入预算总额为298.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8.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98.77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0.22万元,日常公用支出48.8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2020年收入预算298.77万元,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98.7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2020年支出预算298.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8.77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

      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环境保护管理事务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和仁和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包括: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62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在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二)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6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节能环保支出240.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26.88万元,用于机关及下属事业单位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98.7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69.54万元,主要是在职职工津贴补贴2020年纳入部门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20.62万元,占6.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86万元,占3.63%;节能环保支出240.41万元,占80.47%,住房保障支出26.88万元,占9%。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8.7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249.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住房公积金、退休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48.8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9.2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2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无出国(境)经费预算,与2019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3.21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0.93%,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加强管理,从严控制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6万元,较2019年预算持平。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单位现有公务车4辆,其中:轿车0辆、越野车4辆。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0辆车。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万元,用于4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20年,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以及下属仁和区环境监察执法大队1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8.81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0.32万元,下降0.65%。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及所属的非独立核算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特种专业技术用车4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无安排政府采购预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攀枝花市仁和生态环境局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涉及当年财政拨款0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件3 。

 

附件:1.附件1 2020年部门预算信息公开表.xls

      2. 编制说明附件2 部门预算名词解释.doc

      3. 附件3 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