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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商务和信息化局     发布时间:2017-04-05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区供销社成立于19787月,攀仁编[1997]86号文件核定区供销联社机关人员编制为15名,内设四个职能科室。2000年仁和区供销社所属企业全面进行“解体重组”改革后,2002430日攀仁委办发[2002]36号文通知,将仁和区供销社改为副科级事业单位,归口区农贸办管理,重新核定区供销联社机关编制3人,20058月根据仁和区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攀仁委[2005]41号文),区供销社归口区经济商务局管理。20094月攀人办发[2009]175号文批准为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现有6名职工,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身份2人,工勤身份4人。

()机构设置

区供销社内设三股一室,设置人事监察股、业务指导股、财务审计资产管理股和党政办公室(股)。

区供销社编制3名,2017年在职人员6名,其中参照公务员管理2名,工勤4;退休人员12名。区供销社执行第五类预算编制标准。

 ()基本职能

1、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区政府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

2、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发展规划;指导全区供销社的改革和发展,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探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合作经济的多种实现形式。

3、在政府授权下,承担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废旧金属、烟花爆竹经营的组织工作;参与组织储备、调运有关救灾物资工作。        

4、协调同有关部门和社会组织的关系,研究全区供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了解、反映供销社系统和农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维护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组织全区供销系统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组织发展专业合作社、消费合作社等中介服务组织;加强商品供求和市场、信息服务体系建设。

6、围绕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做好为农业、农村和农民服务的工作,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

7、监督和管理社有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行使本级社有资产出资人代表职能,并按出资额依法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经营管理者等权利。

8、承担上级联社下达的工作和承担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仁和区供销社收入预算总额为87.03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7.03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7.0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65.9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8.44万元,医疗卫生4.60万元,住房保障8.01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区供销社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人事监察股、业务指导股、财务审计资产管理股和党政办公室(股)、主任办公室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我社本年无项目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一般公共服务,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工作支出,主要包括:对所属公司、基层供销社的发展和管理教育工作支出,以及发展指导农村种养殖专业合作社、综合服务社的工作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和遗属补助支出。

(三)医疗卫生,主要用于联社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用于联社机关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攀枝花市仁和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0一七年二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