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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2016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10-2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按照决算管理有关规定,部门决算编报内容包括预算单位的全部收支情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

1. 接受区委的领导,负责对仁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仁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 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3.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4. 依法办理市中级人民法院、区人大常委会、区委政法委督办的案件。

5. 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6. 依法审理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和发回重审的案件。

7.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8. 负责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工作;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院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管理工作。

9. 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审判经验;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 负责本院的装备计划工作;负责本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院的诉讼费收取、管理工作和罚没款的上缴工作。

11. 办理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事项。

(二)2016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全面落实区委“超常作为、稳中求进”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各项审判职能,为仁和区依法治区和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立足审判职能作用促发展。开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为困难企业缓交诉讼费41.5万元,减轻企业诉讼负担。对涉讼困难企业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在实现公平正义的同时,从司法角度最大限度维系困难企业的“造血功能”,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制定并实施《关于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和保障精准扶贫工作的实施意见》,依法保障全区精准扶贫工作。积极应对“9.19”特大暴雨泥石流灾害,制定并实施《关于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和保障抢险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为灾区重建提供法律保障。

立足审判职能促公正。刑事审判宽严相济保稳定,受理刑事案件246件,审结238件,判处被告人367人,有力维护社会平安稳定。民商纠纷调判结合促和谐,受理民商事案件2218件,审结2155件,结案标的9.26亿元。其中,审结可调解民商事案件1304件,以调解、撤诉方式结案916件,调解率70.25%。行政争议化解矛盾护公平,监督、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审结行政案件7件,审查行政非诉案件43件。执行工作多措并举促诚信,全年受理执行案件2973件,执结2795件,执结率94.01%,执结标的7.14亿元。对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坚决依法制裁,拘留9人,限制离境、限制高消费等2000余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上发布失信被执行人1800余人,有力震慑拒执行为。

立足审判管理促规范。充分运用系统审限预警、节点控制等功能,对案件各个环节实行网上跟踪提示、网上催办,力促网上办案完整性、同步性、规范性和准确性。探索建立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推进民事速裁、“轻刑快办”,确保难案精审、简案快结。深入开展三项评查活动,评查案件4700余件、庭审12期、裁判文书330份,评查结果纳入干警绩效考核,推动审判质效不断提升。进一步规范执行行为,严格中止、终结执行程序,细化执行结案标准。

立足司法改革促公信。完善合议庭组成方式和合议庭评议规则,确保合议过程全程留痕。通过研判审判质效数据、观摩庭审、评查案件等方式,规范院庭长行使审判质量管理、审判效率管控等审判管理职责。从立案、庭前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等重点环节入手,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启动并顺利完成法官员额制改革,探索建立健全案件质量终身负责制及错案责任追究制,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真正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

立足司法服务促便民。深入贯彻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当场立案率99.8%。推动建立完善“诉非衔接”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大经费人员保障。积极发挥人民法庭前沿阵地作用,将法庭开进边远山区百姓庭院,针对农村赡养、抚养、相邻权等“三养三农”多发纠纷开展巡回审理70余次。积极推进司法救助工作,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经济上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缓减免交诉讼费22.8万元,对生活困难的执行案件申请人提供司法救助金59.6万元。加大涉农民工案件执行力度,集中兑付农民工工资900余万元。

立足普法宣传促和谐。合作开办“现在开庭”“每周一案”“法庭聚焦”“法官在线”等普法专栏,发布典型案例30件次,解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深入校园、社区开展“新学期第一堂法治课”专题讲座6次,组织旁听庭审120余人次,培育青少年学生法治观念。深入行政机关、企业开展法治讲座、以案说法等活动10余次。以法律咨询、“双报到”“党员义工日”等活动为载体,深入社区开展法律指导、帮助和服务,受教育群众2000余人次,辖区群众法治观念和风险防范意识进一步提升。

立足司法公开促公正。全面推进审判流程公开,强化12368短信服务平台应用,实时向当事人发送审判流程重要节点信息。深入推进庭审过程公开,所有法庭均改造为科技法庭,实现同步录音录像、同步记录、同步显示庭审记录。积极推进裁判文书公开,裁判文书上网率100%。推进全新的线上线下司法拍卖服务模式,在全市法院率先进行网上司法拍卖,拍卖14笔,成交率42.86%,为当事人节约拍卖佣金近8万元,网络围观高达6.9万人次。在市级以上媒体发表稿件261篇,中央级14篇,省级89篇,位列各区(县)法院前茅。主动适应新媒体时代信息传播形势,拍摄司法文明宣传片及仁和区首部法治微电影《家事》,通过微信、微博及时公开重大活动、典型案例,社会各界对法院工作认同感不断提升。

立足队伍建设促提升。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一案双查”责任制,扎实开展廉洁司法主题教育活动,强化廉洁意识。狠抓司法作风建设,严格执行请销假、考勤管理、会风会纪、庭审规范等制度规定,加强日常监督检查。重点治理不按时开庭、着装随意、庭审不规范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作风问题,开展审务督察11次。加强能力素质建设,推行“传、帮、带”法官帮带机制,运用案例教学模式指导工作实际,深化学习型组织建设。大力推行网络培训,在职干警参训率达100%

二、部门概况

我院为一级预算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合计1,975.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68.59万元,占99.67%;其他收入6.60万元,占0.33%。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131.87万元。

2016年支出合计2,712.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5.92万元,占32.66%;项目支出1,826.42万元,67.34%

四、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情况

我院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我院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审判及日常工作任务。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1,968.59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增加510.81万元,增长35.04%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院审判法庭建设进展迅速,导致审判法庭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办案数量上升,办案成本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2016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2,708.61万元。与2015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增加1,366.48万元,增长101.81%主要原因是2016年我院审判法庭建设进展迅速,导致审判法庭建设资金需求量大;办案数量上升,办案成本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8.6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86%。与2015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增加1,366.48万元,增长101.81%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08.6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公共安全支出2,346.54万元,占86.63%;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46万元,占5.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3.93万元,占5.31%;住房保障支出72.14万元,占2.6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 公共安全支出

行政运行(类)204(款)05(项)01:2016年决算数为666.12万元,完成预算100%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类)204(款)05(项)02:2016年决算数为167.07万元。

案件审判(类)204(款)05(项)04:2016年决算数为366.47万元,完成预算100%

 两庭”建设(类)204(款)05(项)06:2016年决算数为1,097.28万元。

其他法院支出(类)204(款)05(项)99:2016年决算数为49.6万元,完成预算100%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类)208(款)05(项)04:2016年决算数为10.41万元,完成预算100%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类)208(款)05(项)05:2016年决算数为133.52万元,完成预算100%

3.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其他资源勘探业支出(类)208(款)05(项)05:2016年决算数为146万元,完成预算100%

4. 住房保障支出

住房公积金(类)221(款)02(项)01:2016年决算数为72.14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2.1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91.67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90.5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35.47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32.77万元,完成预算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7万元,完成预算100%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5年减少1.67万元,下降4.5%,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8万元,下降7.3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91万元,增长50.84%。增减变动的主要原因为案件数量增加,故接待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6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2.77万元,占92.3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7万元,占7.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无因公出国(境)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2.77万元,其中:

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32.7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日常运行及办理案件等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3.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公务接待费2.70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300人,共计支出2.7万元,具体内容包括:上级单位日常检查工作等接待。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6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0.52万元,比2015年增加50.26万元,增长124.8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4.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96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8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1231日,共有车辆15辆,其中:省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5辆。

附件:四川省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2016年度决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