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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人民法院 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7-04-0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一)主要职能:

1. 接受区委的领导,负责对仁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仁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 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3. 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4. 依法办理市中级人民法院、区人大常委会、区委政法委督办的案件。

5. 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6. 依法审理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和发回重审的案件。

7. 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8. 负责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工作;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院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管理工作。

9. 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审判经验;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 负责本院的装备计划工作;负责本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院的诉讼费收取、管理工作和罚没款的上缴工作。

11. 办理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事项。

(二)主要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区委坚强领导、区人大有力监督、区政府大力支持、区政协民主监督和上级人民法院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司法目标,全面落实区委“超常作为、稳中求进”工作要求,依法履行各项审判职能,为仁和区依法治区和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 积极推进平安仁和、法治仁和建设。突出刑事打击重点,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严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和职务犯罪。依法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犯财产犯罪,有力维护社会治安,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依法严惩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和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审结危险驾驶、贩卖运输毒品、寻衅滋事等严重危害公共安全及社会秩序的案件,保障公共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依法严惩贪污、贿赂、玩忽职守等职务犯罪,审结贪污、贿赂及玩忽职守犯罪案件,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审结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案件,维护市场交易秩序和安全,为全区经济发展营造了良好环境。坚持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打击与保护并重,惩治与防范并举,对未成年人犯罪、轻微刑事犯罪以及具有自首、立功情节的被告人依法从宽处理。强化法院与社区矫正机构的工作衔接,主动参与对罪犯的社区矫正活动,帮助罪犯改过自新,促进基层社区和谐安定。

2. 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认真履行民商事审判职能,积极化解经济下行形势下的突出矛盾纠纷。审结婚姻家庭案件,促进家庭和睦。审结借款、买卖、运输、建设工程等合同纠纷案件,引导民间资本健康运行;审结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房屋买卖、租赁合同纠纷等案件,促进建筑和房地产交易市场规范有序;审结物业纠纷案件,促进物业管理的规范化。审结人身损害、劳动争议、医患纠纷等权属纠纷案件,促进理性劳动关系及和谐医患关系的建立,依法保护公民合法权益。坚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与推进依法行政并重,针对不服责令限期搬迁、不履行法定职责、不服土地使用权确权、不服行政处罚等行政纠纷,加强协调工作,及时向行政机关反馈审判工作中发现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通过专题讲解、个案指导、司法建议等多种形式对行政机关中存在的不规范问题提出建议,促进依法行政。

3. 进一步强化公正司法。有序推进涉诉信访改革,着重源头治理,着力积案化解,无到省进京非正常上访。严格施行立案登记制,并实行一次性全面告知和补正,确保有案必立、有诉必理。探索推进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改革审判委员会制度,完善主审法官、合议庭办案责任制,实现“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确保案件处理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完善“三联两进”的“大调解”联动工作体系,探索建立诉讼与非诉讼相结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解决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强化审判流程管理,杜绝隐性超审限。规范审委会议事规则和层级管理,有效提升了法官对事实判断和规则适用的熟练把握能力。在司法行为严格规范和案件有效分流化解的基础上,确保进入审判程序的案件尺度统一、公正权威。加强审判管理,全面实行审判管理工作信息化,对案件办理流程、法定节点进行自动管控,定期分析评估各业务部门、承办法官的办案质量和效率。

4. 大力推进社会治理。全面推行裁判文书公开,在“仁和法院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同时公开生效裁判文书,依法应当公开的裁判文书上网公开率100%。全面推行执行信息公开,当事人在四川执行公开网、12368短信平台或诉讼服务中心,都可自主查询执行措施、财产处置、案款收支等执行案件信息。全面推进庭审网上直播工作,所有审判法庭均实现庭审同步录音录像,做到了“每庭必录”。发挥司法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规范引导作用,引导群众遵法、守法。围绕贯彻落实区委“法律七进”工作部署,积极挖掘运用法院案例资源,加强以案说法的法治宣传工作。通过合作开办“现在开庭”、“每周一案”、“法庭聚焦”、“法官在线”等普法专栏,发布典型案例,报道解读社会关注、有重要法治意义的案件,普及法律常识。深入校园开展“同一片蓝天”、“新学期第一堂法治课”、法治宣讲学生专场等活动,培育青少年学生法治观念。深入行政机关、企业开展法治讲座、以案说法等活动,助推有关单位法治素养的提升。深入乡村开展就地调解、就地审理,巡回审判,在化解矛盾纠纷的同时以案说法。

5.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把贯彻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明确法院工作的方向和道路。依托“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以党组带头学、支部组织学、部门集中学、个人主动学的方式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健全落实学习制度,不断完善干警政治理论学习考核、考评、通报制度。深化干警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全院干警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信仰法治,坚守法治,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始终以学习型机关建设为载体,将自主学习和集中培训相结合,坚持专项培训、学历培训、岗位培训、传帮带等方式相结合,着力培养专家型、学者型法官。树立崇尚业务的政策导向,实施“青年俊才”培育工程,拓展业务骨干培养平台,解决青年干警社会经验、实践能力缺乏的问题,促进青年干警尽快成长。通过开展书记员速录、司法警察大练兵、知识竞赛、演讲比赛、公文比武等活动,激励干警比、学、赶、超,进一步提升干警业务能力与水平。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044.69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044.69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044.6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92.94万元,医疗卫生37.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79.82万元,公共安全支出833.94万。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该部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审判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为完成司法审判目标任务和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主要用于在职在编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离退休人员日常支出及退休费等。

(二)医疗卫生,主要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三)住房保障支出,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在职在编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用于按照规定标准为在职在编、聘用人员、安保人员等发放工资支出,聘用人员社保支出,采购固定资产支出,人民陪审员支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