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财政信息 > 部门预决算 > 区级预算单位 > 区法院

关于法院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区法院     发布时间:2015-05-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关于2015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是国家的审判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

主要职能:

1.负责对仁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仁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的监督。

2.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法院、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

3.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本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

4.依法办理市中级人民法院、区人大常委会、区委政法委督办的案件。

5.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

6.依法审理本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和发回重审的案件。

7.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

8.负责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人事任免工作;负责本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本院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本院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本院司法警察管理工作。

9.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审判经验;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和法制宣传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10.负责本院的装备计划工作;负责本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本院的诉讼费收取、管理工作和罚没款的上缴工作。

11.办理其它应由本院负责的工作事项。

主要工作: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和区十届五次党代会精神,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主线,紧紧围绕“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坚持服务“稳煤兴工调结构,城乡统筹促繁荣,文明生态宜人居,平安和谐建小康”发展战略,依法履行各项审判职能,切实做好执法办案等各项工作,为仁和区依法治区和改革发展稳定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1.积极推进平安仁和、法治仁和建设。狠抓执法办案第一要务,突出打击重点,强化与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坚持依法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努力打造平安仁和,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黄赌毒犯罪、涉枪涉爆犯罪和“两抢一盗”多发性侵财犯罪等突出犯罪,维护社会稳定。依法惩治扰乱医疗秩序的犯罪行为,切实保护医务人员和广大患者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反腐败斗争,加大依法惩治腐败犯罪力度,对贪污贿赂、渎职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促进建设廉洁政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依法惩治制假售假、危害食品药品安全、危害安全生产等犯罪,维护群众生命健康安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林木、破坏耕地等危害环境资源的犯罪,有力维护我区生态安全。严格依法履行审判职责,维护国家宪法法律权威,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2.积极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发挥司法对社会的引领作用,妥善审理各类民商事、行政案件,平等保护各类主体合法权益,规范市场行为,促进我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要依法妥善处置宏观经济形势变化引发的突出矛盾,重点处理好房地产买卖、建设工程、民间借贷、劳动争议等民事案件,合理平衡企业、劳动者、普通投资者之间利益。对于有发展前景的创新型企业,要尽可能帮助其渡过难关。对经营不善且不符合产业规划、产能过剩企业,通过破产清算等制度依法引导退出市场,推动化解金融风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要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产权的保护,妥善处理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中的土地使用权租赁、抵押等纠纷,促进土地权益有序流转,维护农民财产权利和农村稳定。要依法公正处理民生领域民事案件。妥善审理追索扶养费、家庭暴力、离婚、继承等案件,探索适用禁止令等行为预防司法措施,促进和谐文明的家庭关系,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利益。公正处理交通事故、医疗损害、工伤事故、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纠纷,严格依法认定责任主体、把握责任尺度,依法惩治医闹、伤医等违法行为,促进社会和谐。

3.进一步强化公正司法。稳妥推进案件受理制度、诉讼制度改革等工作,为公正司法提供制度保障,进一步破解立案难、诉讼难、执行难等问题,决不让老百姓打不起官司,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全面推进量刑规范化,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一步落实办案责任终身负责制和倒查追责制,防范冤假错案。加强审判管理,进一步规范统一裁判标准,不断提升办案质量和效果。推进涉诉信访工作改革,完善申请再审和申诉立案受理制度,严格涉诉信访终结程序,积极开展网上信访、巡回接访、带案下访等工作,妥善解决群众合法合理诉求。全面建成审判流程、裁判文书、执行信息公开三大平台,以公开促规范、树公正、保廉洁。更加自觉地接受各方面监督,以监督促公正。

4.大力推进社会治理。积极参与社会综合治理,依法妥善化解改革发展过程中的各类矛盾纠纷。积极开展“专项司法建议”活动,为党委、政府重大政策、重大项目当参谋、出主意。完善诉非衔接工作机制,深化“大调解”工作,加强对驻院人民调解室的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多元化纠纷预防化解机制,促进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完善司法为民工作机制,在立案、审判、执行环节,创新和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严格执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健全法官释法的普法宣传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法律七进”活动,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完成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扩大参审范围,注重邀请人民陪审员参与司法调解、信访听证、强制执行以及重大典型、社会关注案件的审理。落实“随机抽取”的工作方法,推进均衡参审,扩大司法民主。

5.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领导,全力抓好思想政治建设,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引导全院干警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做到信仰法治、坚守法治、铁面无私、秉公执法。大力加强法院队伍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提高司法能力。积极争取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各方面支持,解决好队伍不稳和人员配备问题。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之以恒改进司法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坚决整治冷硬横推、“庸懒散浮拖”等不正之风,规范群众来信来访接待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及人民法院相关工作要求,对来信来访群众的诉求进行认真答复和解释,切实解决“六难”问题。严格落实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责任倒查、有责必究。以零容忍的态度和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惩治司法腐败行为,坚决清除法院队伍中的害群之马,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过硬法院队伍。

二、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5,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805.6567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805.6567万元,事业收入无。相应安排支出预算805.6567万元,其中:行政运行436.6747万元, 案件审判189.8400万元, 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17.9588万元,住房公积金61.1832万元。

三、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本院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院承担的审判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本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285.6492万元、津贴补贴79.2361万元、奖金5.6058元、社会保障缴费25.3650万元,离退休费116.6988万元、生活补助0.5586万元、住房公积金61.1832万元和日常公用经费41.5200万元,共计615.8167万元。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本院为完成司法审判目标任务和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共计189.8400万元。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

(一)行政运行,主要用于本院人员工资、津补贴、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公用经费等。

(二)案件审判,主要用于保障本院审判相关工作的开支。主要包括:业务保障经费、大调解费用、人民陪审员费用、涉诉信访费用、退诉讼费等。

(三)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主要用于本院退休人员的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用于本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2015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