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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来源:仁和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6-1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关于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的说明

 

2020年部门预算经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预算法》要求,现将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接受区委的领导,负责对仁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仁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办理市中级人民法院、区人大常委会、区委政法委督办的案件;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审理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和发回重审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负责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的法定人事任免事项;负责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审判经验;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和法治宣传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的装备计划工作;负责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的诉讼费、案款及罚没款等的管理工作;办理其它应由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事项。

(二)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一是推进党的建设。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打牢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的政治基础。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形成思想政治建设长效机制,锤炼法院队伍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在司法实践上彰显核心思想,在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上不讲条件、不打折扣,确保党的决策部署在法院工作中落地落实。

二是推进执法办案。抓好审判执行工作主业,针对执法办案严峻形势,逐步完善繁简分流工作机制,积极探索“诉源治理仁和样本,从源头上有效化解矛盾。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强民商事审判,平等保护各方主体合法权益。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成果,保持执行工作高水平运行,努力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三是推进服务大局。紧跟区委工作部署,积极探索与经济社会发展新态势相匹配的司法服务保障体系。研究制定服务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实施方案,妥善审理涉企案件,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强化涉黑恶势力排查力度,借助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继续统一认定标准,审理好涉黑恶势力案件,起到打击一起、震慑一片作用。完善“诉非衔接机制,力争将超过六成的纠纷在诉前经过第三方调解组织调解过滤,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四是推进深化改革。按照全国法院“五五改革纲要,持续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攻坚改革“硬骨头,研究解决制约审判权运行的关键问题,全面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公信力。院庭长带头办理疑难复杂和大案要案,发挥办案示范作用。深化运用类案检索比对系统,规范自由裁量权,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推进专业法官会议和审委会制度改革,发挥好审委会的宏观监督作用。落实院庭长审判管理责任,压实员额法官自主管理职责。

五是推进队伍建设。“三争三比”竞赛为载体,深化“守纪律、提效能、强执行、做表率”活动,持续推进法院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履行两个责任,坚持思想教育从严、管理监督从严、责任追究从严,强化执纪监督问责力度。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持续整治“四风问题和不良司法作风,不断丰富接受各方监督的载体,推动司法作风进一步转变,努力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法院队伍。

二、基本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为一级预算单位,只有一个行政机构,内设机构9个: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督察室)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刑事审判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执行局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派出机构4个:同德法庭、大田法庭、金江法庭、大河法庭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现有中央政法专项编制62个,实有在职政法专项编制人数61人,人才储备1人,编内聘用1人,机关工勤1人,退休人员20人,临聘人员24人。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现有车辆编制数为10台,均为执勤执法用车,目前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车辆数为11台(其中1台为省法院统一购买的巡回审判用车)。

三、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收入预算总额为1570.01万元,均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相应安排支出预算1570.01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97.07万元,日常公用支出148.9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84万元,项目支出89.12万元。

(一)收入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2020年收入预算1570.01万元,2019年预算增加19.35万元,主要是2020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临聘人员经费已在年初预算中体现,2019年临聘人员经费未在年初预算中体现,在年度中期追加该经费,其中: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70.01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

(二)支出预算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2020年支出预算1570.01万元,2019年支出预算增加19.35万元,主要是2020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临聘人员经费已在年初支出预算中体现,2019年临聘人员经费未在年初支出预算中体现,在年度中期追加支出该经费,其中:基本支出1480.89万元,占94.3%;项目支出89.12万元,占5.7%,项目主要涉及案件审判-业务保障经费36.6万元、其他法院支出-聘用制书记员劳务费47.52万元和人民陪审员费用5万元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预算安排支出主要用于保障庭室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本单位承担的审判执行等工作。

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离退休费、住房公积金和日常公用经费等。

项目支出,是用于保障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按支出功能分类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支出包括:

(一)公共安全支出支出1258.91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人员工资、日常运转以及为完成审判执行等工作而安排的年度项目支出,主要包括:办公设备维修维护、补充水电费、加班工作误餐等业务保障支出、人民陪审员支出和聘用人员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3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和离退休人员支出。

(三)医疗卫生支出56.91万元,主要用于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四)住房保障支出131.56万元,用于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按照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等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570.01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19.35万元,主要是2020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临聘人员经费已在年初预算中体现,2019年临聘人员经费未在年初预算中体现,在年度中期追加该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1258.91万元,占80.1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2.63万元,占7.81%;医疗卫生支出56.91万元,占3.62%;住房保障支出131.56万元,占8.39%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80.8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331.9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绩效工资、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等

公用经费148.9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手续费、公务接待、公车运行维护、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

 六、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4.3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2.3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无出国计划,安排出国(境),与2019年预算一致。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38万元,较2019年预算下降1%,主要原因是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一直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区“十项规定”精神,公务接待积极推行勤俭节约的原则,规范公务接待,节约经费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公务接待主要用于执行公务、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用餐费等。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万元,因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上级中央专款可用于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因此2019年预算中未将该费用列入区级预算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现有车11台其中:轿车6辆、越野车2辆、商务车1辆、中型客车(囚车)1辆、大型客车(巡回审判车)1辆,均为执勤执法用车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

2020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车辆通行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审判、执行等工作开展。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2020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2020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业务运行经费

2020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48.98万元,比2019年预算增加8.55万元,增长6%,主要原因是审判执行案件增加,办公费、水、电等开支同比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底,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共有车辆11辆,均为执法执勤用车。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三)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安排政府采购预算86万元,主要用于办公设备、链拷、液体检测仪、电警棍、执法仪等采购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20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部门整体支出、部门通用项目和专用项目均按要求实行绩效目标管理,项目支出涉及当年财政拨款89.12万元,绩效目标情况详见附件3 。

 

附件:1. 2020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预算公开表

      2. 部门预算名词解释

      3. 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

 

附件1.2020年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预算公开表.xls

附件2.部门预算名词解释.doc

附件3.2020年部门预算绩效目标申报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