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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发布时间:2020-05-2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部门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一、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

接受区委的领导,负责对仁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报告工作,接受仁和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常务委员会的监督;贯彻执行最高人民法院、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攀枝花市中级人民法院确定的工作方针和工作任务;依法审判法律规定由我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第一审案件;依法办理市中级人民法院、区人大常委会、区委政法委督办的案件;依法审判由人民检察院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依法审理我院决定再审的案件,审理上级法院指令再审的案件和发回重审的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负责向区人大常委会提请我院的法定人事任免事项;负责我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我院的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我院司法警察管理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工作,总结审判经验;开展司法建议工作和法治宣传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我院的装备计划工作;负责我院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我院的诉讼费、案款及罚没款等的管理工作;办理其它应由我院负责的工作事项。

(二)人员情况

截止2019年12月31日,我院中央政法编制人数为63人,区人才储备2人,占编临聘1人,占编工勤1人,退休人员20人,与上年度一致。

(三)资产情况

2019年年末我院资产合计4713.182061万元,主要由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构成。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我院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82.454618万元,其他收入11.041214万元,年初结转结余资金198.520259万元,共计2492.016091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我院财政拨款支出2185.9670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25.703238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65.23%,项目支出760.263775万元,占财政拨款总支出34.77%。

2019年我院“三公”经费总支出23.9728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1.59185万元,公务接待费2.381万元,“三公”经费整体较2018年下降14.26%。

其他对我院影响较大的支出主要是2019年司法救助项目,涉及金额71万元,该专项资金用于向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金,解决其生活困难。

三、部门财政支出管理情况

(一)预算编制情况

我院严格按照区财政预算编制通知执行,预算编制程序规范、科目使用正确,报送及时。公用经费严格按照区财政预算编制标准计算,并按我院需求细化经济科目。

(二)执行管理情况

为规范我院财务支出管理。我院严格按照仁和区关于差旅、培训、会议、公务接待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完善内部控制建设,管控风险点,厉行节约,减少经费支出,资金无截留、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

(三)决算编制情况

我院按照区财政决算管理有关规定及时编制了2019年决算报表,该报表完全依据我院核算系统编制。

(四)支出绩效情况

2019年,我院受理案件6311件,同比上升10.47%;审(执)结6012件,同比上升16.33%;法官人均结案251件,位列全市法院第一,受到市级以上集体和个人表彰37次,继续保持“省级最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被评为攀枝花市政法系统先进集体、全省庭审公开工作优秀法院、全省法院信息工作先进集体。

1.强化服务大局担当,全力保障仁和区高质量发展。一是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严惩危害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刑事犯罪,故意伤害、抢劫、敲诈勒索等严重暴力刑事犯罪呈下降趋势。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全市首起涉黑案件——被告人王杰、王润等19人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审结涉黑“保护伞”案件1件1人,追缴违法所得27.3万元。二是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对涉及乡村振兴、环境污染、重点项目建设等案件实行个案会诊,根据企业发展前景分类确定办理方案。依法稳妥处理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权益案件,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维系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保障和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积极参与凯盛碳材料及领誉、香榭丽都、东泰新能源等重大项目协调,波尔卡城邦小区1319户业主办理完成不动产登记手续。妥善审理白云铸造、锦泰亨等破产案件,助推四川嘉利达工贸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成功,促进产业转型升级。三是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强化司法靠前应对,建立重点案件风险评估机制,研判案件反映的管理漏洞、潜在风险,提出司法建议15件次。妥善审理借款、房屋买卖、物业服务等纠纷997件,防范房地产领域重大风险。持续推进涉金融机构专项执行活动,清理并执结涉金融债权执行案件59件,执行到位4491.85万元。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重点打击涉林犯罪和盗采资源犯罪,充分运用资格刑、财产刑、罚金刑等手段,加大刑事制裁力度,提高犯罪成本,源头预防犯罪。服务保障脱贫攻坚,与62名建档立卡贫困户结对帮扶,开展帮扶走访260人次,落实帮扶责任。

2.聚焦执法办案主业,切实发挥职能作用公正司法。一是刑事审判有力度。推进平安仁和建设,受理刑事案件261件,审结247件,判处罪犯308人。保障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快审快判危险驾驶罪、盗窃罪等多发易发案件131件153人。维护辖区良好社会秩序,审结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案件35件45人。保持打击毒品犯罪高压态势,审结涉毒犯罪案件18件21人。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审结职务犯罪案件3件4人,对犯罪分子形成有力震慑。二是民商审判有温度。贯彻新发展理念,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受理民商事案件3240件,审结3181件。依法调节经济关系,审理借贷、买卖等合同纠纷2010件。保护公民人身权、财产权,审理侵权、物权纠纷265件。维护老人、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295件。三是行政审判有态度。妥善化解行政纠纷,受理行政诉讼案件21件,审结21件。审查非诉执行案件35件,裁定准予执行33件。深化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引导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又发声。坚持对行政机关败诉案件提出司法建议,助推行政机关规范执法。四是执行攻坚有强度。受理执行案件2552件,执结2340件,执行到位1.26亿元,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结率94.51%。推进执行联合惩戒体系建设,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13人,曝光失信被执行人113人次,让失信被执行人“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开展“执行大会战”“司法大拜年”等专项执行活动,集中兑付2862万元,被执行人迫于压力主动履行710.87万元。

3.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积极回应群众多元司法需求。一是优化诉讼服务环境。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新审判法庭正式投入使用,配有大中小法庭10个、执行指挥中心、调解室、信访接待室、档案库等,有效提升诉讼服务“硬实力”。改造升级现有诉讼服务中心,以“互联网+”模式,打造集服务大厅、网上诉讼服务中心、微信平台为一体的线上线下智慧服务体系。配备智能辅助设备,为当事人提供自助立案、网上立案、跨域立案、信息查询、远程接访等诉讼服务3000余人次。二是落实便民利民举措。开通欠薪案件“绿色通道”,优先立案、优先审结、优先执行并发放执行款。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对一起涉及60余名农民工的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一案进行公开宣判,严厉打击恶意欠薪行为。开展巡回审判,选择贴近群众生产生活的赡养、离婚、劳动争议案件巡回审理100余次。关注弱势群体,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20余万元,发放司法救助金71万元。三是加大普法宣传力度。深入开展“法律七进”,依托“现在开庭”“每周一案”“法官在线”等普法专栏,发布典型案例47件次。走进校园开展“新学期第一堂法治课”专题讲座8次,组织旁听庭审300余人次,培育青少年法治观念。深入行政机关、企业开展法治讲座、以案说法等活动20余次。邀请中央电视台《庭审现场》栏目和中国教育电视台《法治天下》栏目对精选维权案例进行宣传报道。

4.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有效提升案件审判质量效率。一是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深化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承办法官、合议庭直接签发裁判文书3262份,将“让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要求落到实处。坚持院庭长办案常态化,院庭长审结案件2498件,占案件总数的47.11%。推广使用类案检索比对系统,规范自由裁量权,促进裁判尺度统一。落实院庭长审判管理职责,围绕质效提升抓实案件流程管理、态势管理和“四类案件”管理,加强对非正常审判活动的监督管理,确保放权不放任。二是推进庭审实质化。继续落实庭前会议、非法证据排除、法庭调查“三项规程”,完善出庭作证机制,促进形成与相关部门各尽其职、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工作体系。做实繁案精审,把证据展示在法庭、事实查明在法庭、诉辩意见发表在法庭、裁判结果形成在法庭。三是抓实审判管理。建立“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台账月统计、月上报制度,将194件案件纳入监管平台,院庭长提前介入查阅卷宗、听取汇报、制定预案,确保监管不缺位。定期开展“三评查”工作,评查庭审47个、裁判文书135份、重点案件63件,建立评查台账,着力解决影响审判质效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四是探索案件繁简分流。以优化资源配置、缓解人案矛盾为目标,打破案件分配传统模式,实行简案团队高效速裁简案,繁案团队专业办理繁案。自繁简分流机制启动以来,民商事案件调撤率同比上升16.24%。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1493件,占审结案件数的91.93%,真正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

5.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努力建设过硬人民法院队伍。一是突出政治建设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不断强化科学理论武装。党组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教育引导干警增强“四个意识”,树立“四个自信”,自觉做到“两个维护”,确保法院工作保持正确政治方向。坚持抓党建带队建促审判,按照“一庭一品”的理念打造法院党建品牌,大田法庭巩固“无讼社区”创建成果,深化诉源治理;金江法庭服务园区发展被省高院推荐参评全国法院优秀人民法庭。二是提升司法能力水平。开展“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评选活动,以评促学,提升业务水平。分别有5个庭审、5份裁判文书被表彰为全市法院2019年度优秀庭审和优秀裁判文书,5名法官被表彰为庭审标兵。依托法官网络学院、学习强国APP开展全员在线学习。选派干警参加法官学院业务培训、岗位轮训200余人次。通过老带青、传帮带,培养司法储备人才。三是狠抓司法作风建设。紧抓“关键少数”,压实“两个责任”,开展审务督察12次。持续加强警示教育,以蒲波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以案促改”。加大监督执纪力度,对3名干警进行提醒诫勉谈话。针对代表委员、来访群众、律师代表反映的“年底立案难”“诉讼服务不规范”等问题,列明12条措施深化整改,新建、完善管理机制8个,社会认同感不断提升。

6.自觉接受各方监督,不断推进人民法院工作发展。一是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监督。向区人大、区政协报告通报上半年工作,认真听取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加强督查督办,办理并答复代表委员提出的关于加大执行力度、加强法治宣传等意见建议30余条。积极配合开展专题调研,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司法体制改革工作情况,根据审议意见改进工作。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日常联络,送阅《法院重大事项通报》1200余份。邀请代表委员旁听庭审、参与调解、见证执行等80余人次,不断拓宽监督渠道。二是广泛接受各方监督。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履行诉讼监督职责,邀请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或副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认真对待检察机关提出的检察建议,共同维护司法公正。邀请司法作风评查员、司法廉洁监督员开展司法作风评查、监督10余次。主动邀请媒体记者监督审判执行工作50余次。开展执行满意度调查,共对700余名执行案件当事人进行问卷调查。向当事人随案发放廉政监督卡,主动接受当事人监督。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结合我院实际自评情况,2019年我院部门支出整体绩效评价结果为“良好”。

(二)存在问题

1.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2019年由于部分项目资金下达时间较晚,部分项目因办理招投标、政府采购等手续,所花时间较长,未在当年实现资金支出,对预算完成率有一定的影响。预算执行进度总体呈现前松后紧的状态,大部分项目资金支付集中在年末,造成整个年度预算执行进度不均衡。

2.预算编制工作未细化到具体庭室或部门,支出绩效考核评价标准需进行优化、细分。

(三)改进建议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同时加强同财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增加年初预算控制数。

2.提高预算执行率,均衡预算执行进度,将绩效考核与内部控制相结合,进一步细化内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按季度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控,提高预算执行率。

3.细化财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建设,以契合精细化、规范化、高效管理的现实需求。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法院

2020年5月19日

附件5:专项(项目)资金评价指标体系.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