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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18-10-2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
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财政基本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财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和执行仁和区财政分配政策和财政改革方案;参与宏观经济分析预测和全区重大宏观经济政策的制定;提出运用财税政策实施宏观经济调控和综合平衡全区财力的建议;制定构建地方公共财政体系的政策、制度;完善鼓励公益事业发展的财政政策;按照管理权限管理全区税收事项;指导全区财政工作。
2、承担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责任,编制年度区级预算草案并组织实施;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全区及本级财政预算及其执行情况,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决算;拟定财政税收收入计划;管理区级各项财政收入、预算外资金(包括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及财政专户;核定行政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体制;组织制定经费开支标准、定额,负责审核批复部门(单位)的年度预决算;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制定和规范各项财政收支管理的具体办法。
3、负责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负责政府性基金管理,按照规定管理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财政票据。
4、组织制定全区国库管理制度、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指导和监督国库业务、按规定开展国库现金管理工作。
5、联系、协调与国税、地税等部门的税收业务工作;组织税收政策的检查;督促和检查全区财政系统贯彻执行国家的方针政策,完成财政收支计划,落实区政府财政工作的方针政策,统筹协调财政信贷资金筹措工作;提出对全区财政影响较大的临时特案减免税的建议;审查国家授权的地方税减免规定和各项税收优惠政策;监督各类税收减免规定和有关税款退库及提退事项。
6、管理区级财政公共支出;贯彻执行《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行政单位财务规则》;拟定和执行政府采购政策,监督管理全区政府采购工作;制定需要全区统一的有关开支标准和支出政策;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非贸易外汇收支计划和有关国际收支事项;执行并实施基本建设财务管理制度。
7、贯彻执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管理制度;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区级政府的社会保障就业及医疗卫生支出;组织实施对社会保障资金使用的财政监督;参与研究、拟定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以及区级医疗保险的政策。
8、拟定和执行国有资产管理的政策法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负责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及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的清产核资和绩效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及企业国有产权界定、企业国有资产产权界定和转让工作,监缴国有资产收益;负责国有资产及城镇集体企业资产的统计、分析;指导和监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及城镇集体企业资产的产权界定、清查登记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办理执行《企业财务通则》和相关财务会计制度,参与拟定企业国有资产管理相关制度。
9、管理和监督财政性经济发展支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区级财政安排的经贸、农业支出、挖潜改造支出、科技支出以及区级投资项目的财政拨款资金;审查财政性基本建设投资资金的概、预、决(结)算。
10、管理全区会计工作,监督和规范会计行为,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指导社会审计;会同有关部门管理会计专业技术职称工作;负责会计委派制度的试点工作;会同有有关部门清理整顿经济鉴证中介机构。
11、负责全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负责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监督执行财税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检查并反映财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依法查处违反财经纪律案件。
12、负责财政宣传和财政信息管理系统工作,和乡(镇)、街道办一起管理好全区各乡镇(街办)财政所的人、财物工作;组织实施财政业务和人员继续教育。
13、组织执行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制度和政策,制定具体管理办法,负责管理政府债务,防范财政风险。参与研究利用外资的有关政策,管理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赠)款项目的有关业务,参与财税领域的国际交流与合作,负责联想协调全区金融部门。
14、负责投资评审管理工作,参与拟定政府性补贴和专项储备资金财政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业综合开发管理工作。
15、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16、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17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服务经济,壮大地方财源,确保收入质量逐步提高
1.稳定财政收入增长机制。进一步完善财、税、库、银互动协调机制,把握收入动向,强化征管手段,创新征管模式,确保收入应收尽收,把经济发展的成果反映到财政增收上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征管法规政策体系,强化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管理,不断完善非税收支预算管理办法,增强透明度。同时,进一步优化财政收入结构,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将财政收入的稳步增长作为财政工作重中之重。
2.积极支持企业发展壮大。深入研究财政介入企业经济发展的有效模式,为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财政环境;建立财政与企业良性互动机制,不断加强财企联合,完善财政企业联席会议制度,共谋全区经济快速发展;继续加大园区建设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园区发展环境,实现园区建设与城乡统筹的协调发展;积极对上争取,为企业经营创造更好的政策环境,提供更大的资金支持;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大力支持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
3.支持节能减排和产业结构调整。着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加快工业强区步伐。认真落实国家、省有关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财政资金政策;支持我区重大工业项目建设和骨干龙头企业发展;支持企业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支持创立名优精品;支持企业节能减排,开创绿色发展、和谐发展、可持续发展的经济发展模式,大力支持发展特色产业、旅游业、服务业,支持招商引资和扩大对外开放。认真落实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提高财政保障水平。
4.努力向上争取资金和项目。定期专人多方采集信息,勤汇报、多沟通,掌握上级投资动向,认真解读、研究上级各项扶持政策,抓住重点,有的放矢,储备项目;专人负责编制项目,全面完善资料,夯实基础,注重质量;加大申报力度,主动向上级反复反映困难,积极作为,争取资金和项目,尤其是县级财力补助和均衡性转移支付。
(二)保障民生,增大财政投入,确保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1.优先保障发展教育投入。继续加大对教育的投入力度,建立健全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加强薄弱环节为重点,保障中小学校舍危房改造和项目建设,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认真落实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立足教育高位发展,构建广域校区联盟,深入实施科技兴区战略。
2.大力支持精准扶贫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精准扶贫工作要求,切实加强对精准扶贫工作的支持,充分发挥财政部门职能作用,保障精准扶贫所需资金。同时做好财政金融扶贫专项工作,为贫困地区、贫困群众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政策资金支持,确保贫困人口到2020年全部实现精准脱贫。
3.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增加财政投入,扩大社会保障基金规模,完善社会保险费征管机制,加快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认真落实城市居民和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廉租住房保障、救灾救济、抚恤等政策,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完善和优化新农保征收、监管和发放制度机制。认真落实减免税费、职业培训补贴等促进就业的财税政策,千方百计扩大就业,促进我区全面小康社会建设。
4.完善政府医疗卫生投入机制。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认真落实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医疗卫生事业的财税政策,推动形成多元化的医疗卫生服务市场。认真落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医疗救助等政策。建立城乡医疗卫生服务保障全覆盖。
5.大力支持其它社会事业发展。加大对文化体育、科学技术等事业投入,继续支持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全民健身、科技创新等工程,深入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不断完善农村便民服务体系建设。加大维稳投入和政法部门经费、消防器材、公安装备等投入力度,推进平安仁和建设;支持法律援助机构为经济困难群众和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及法律援助事项。
(三)深化改革,创新体制机制,确保管理制度科学规范
1.部门预算改革。认真贯彻新预算法,实施精准预算试点,提高预算执行力。重点是着力完善预算支出标准体系,提高预算管理公正性。着力推进综合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管理科学性。着力提高部门预算年初到位率,增强预算管理严肃性。着力探索绩效预算管理模式,提高预算管理有效性,建立协调一致、科学规范的预算编制、执行管理体系。
2.国库集中收付改革。要进一步完善制度,监督实施公务卡结算;继续深化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网络平台建设,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确保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切实保障财政资金安全。
3.非税收入征缴改革。要以非税收入信息化平台为支撑,继续实行政府非税收入统筹管理模式,增强政府对非税收入的调控能力,切实提升管理水平。
4.政府采购改革。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加强采购人员的职业化教育,切实提高政府采购服务质量。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体系,推进政府购买服务等各项改革工作,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强化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加强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
5.投资评审改革。稳步推进政府投资评审机制建设,加大评审力度,全面开展政府投资评审,细化制度管理,提升评审质量,规范评审程序,注重评审效果。
6.国有资产管理改革。要继续突出创新,应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推进资产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及信息化,建立完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预算管理制度。同时盘活资产,通过运营资产,促进财政增收。
7.乡镇财政体制改革。要在上轮区乡两级财政体制的基础上,结合税制改革、省对县区财政体制改革的新形势,补充和完善区乡财政管理体制,科学规划、合理规范,最大限度调动区乡两级理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认真分析省对县区财政体制变化对我区现有财力情况和今后财源建设、财税管理体制情况的影响。积极谋划有利于我区财政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审时度势、趋利避害,借势加快我区财源建设步伐。
(四)强化监督,提高使用绩效,确保财政资金高效运行
1.财政监督工作有突破。进一步加大“三公开两监督”工作力度,即:财政编制与政务公开、财政预算信息公开、财政政务公开,接受人大、审计监督,使财政资金运行公开、透明。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做到事前有准备、事中有针对、事后有总结,确保整个监督检查过程规范、严谨、科学,达到预期目的和监督效果,推进监督结果运用。
2.财政绩效考评有创新。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分类体系基础上,按照财政支出的性质、范围、领域和功能等分类设置,构建符合公共财政体系要求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利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财政支出项目经济绩效、社会绩效、生态环境绩效、政治绩效的考评,提高财政投资决策和财政支出的科学性,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3.财政监督检查有扩展。要把财政监督管理与预算执行有机结合,围绕预算编制方案的执行情况,扎实深入广泛地开展全方位的财政检查,财政检查要对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有一个全面客观及时的评价;坚持财政检查与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有机结合,对建设项目和专项资金使用开展事前、事中、事后的全面跟踪问效,提升项目建设质量;坚持财政检查与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有机结合,做到有问必答,有疑必解、有求必应。财政监督检查作为保障财政运行安全的有效手段,必须不断加大其力度与深度,加大事前审核、事中跟踪、事后问效的工作力度,将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覆盖资金管理的全过程,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五)控制规模,降低财政风险,确保政府债务逐步偿还
1.从举债环节控制债务总体规模。通过省级举借置换债券,用于偿还到期政府债务,从总体控制债务规模,达到只减不增的目标。
2.从用债环节控制债务使用方向。完善债务管理机制和程序,设立债务管理专门机构,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的统计分析、登记备案、借贷审批和债务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3.从偿债环节妥善处理存量债务。认真清理清查存量债务,按直接债务和间接债务进行分类管理。完善偿债准备金制度,建立预算偿债体系,逐步化解债务。
(六)夯实基础,提升综合素质,确保干部队伍依法理财
1.推进财政法制化建设。进一步加强预算、税收、国有资产、非税收入、资金管理和财政监督等方面的法规规章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财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加强财政行政许可事项管理,推进财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严格财政行政审批程序,进一步创新方式方法加强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
2.推进财政信息化管理。进一步强化财政信息大平台建设,加快各类平台应用,不断升级财政核心管理软件,实现财政内部各业务科室间、财政部门与各预算单位间、上下级财政部门间的信息贯通,建立起涵盖财政管理基础信息、财政业务运行数据等信息资料在内的大型数据中心和数据库,为财政管理决策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加强财政信息安全建设,加快建立财政信息安全体系,积极做好异地灾害数据备份。
3.推进会计管理创新。贯彻落实新预算法、会计法等法律法规,加大力度推行新会计准则制度,完善村财乡管,强化建账监管;进一步加强会计人才培养、会计管理信息化建设及会计基础规范建设。
4.推进基层财政建设。加强财政内部基层单位建设及乡镇财政所建设,在优化财政管理工作流程的基础上,科学设置工作岗位,合理界定岗位职责,强化基层单位及乡镇财政所的监管职责,确保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和政策落实各个工作环节有机衔接。
5.推进财政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建立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机制,有针对性开展分层、分类和分阶段的教育培训工作,增进与科研单位、高等院校的交流合作,培养财政干部的前瞻视野和预判能力,加强财政干部队伍思想道德、党风政风、行政效能、业务素质等内容建设,增强财政干部科学理财、服务发展的能力,全面提升财政干部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二、部门概况
仁和区财政局内设办公室、预算股、国库股、财税法规与会计股(行政审批股)、经济建设投资与综合股、国有资产管理股、行政事业与社会保障股、涉农资金管理办公室、金融与债券债务资金管理办公室9个职能股室。归口区财政局管理的二级事业单位(含参公单位)共5个,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仁和区财政监督检查局、仁和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其他事业单位3个,分别是:仁和区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仁和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仁和区人民政府世界银行贷款管理办公室(区人民政府金融管理办公室、区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中心)。
三、收支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本年收入合计1196.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46.9万元,占95.82%;其他收入50万元,占4.18%。
2017年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本年支出合计1446.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62.15万元,占73.41%;项目支出384.78万元,占26.59%。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883.65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4.51万元,下降1.8%。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1.1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9.93%。与2016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1.49万元,下降12.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01.1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989.12万元,占76.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5.21万元,占7.32%;医疗卫生支出34.16万元,占2.63%;城乡社区做出26万元,占2%;农林水支出80.2万元,占6.16%;住房保障支出71.76万元,占5.51%;其他支出4.7万元,占0.3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512万元,完成预算105.57%,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追加了人员经费。
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支出决算为23.13万元,完成预算93.19%,决算数小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支出决算为20.76万元,完成预算23.42%,决算数小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的项目进度没有完成。
4.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支出决算为203.24万元,完成预算104.69%,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追加。
5.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支出决算为229.99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预算项目经费的追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支出决算为17.45万元,完成预算116.7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的追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77.76万元,完成预算102.88%,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缴费的调整。
8.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决算为27.96万元,完成预算98.2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支出决算为6.2万元,完成预算100%。
10.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26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预算项目经费的追加。
11.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支出(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55.2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结转的项目经费未纳入预算。
12.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25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结转的项目经费未纳入预算。
13.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决算为71.76万元,完成预算98.4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变动。
14.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支出决算为4.7万元,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以前年度结转的项目经费未纳入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6.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802.6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113.7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13.9万元,完成预算100%。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万元,占86.3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9万元,占13.67%。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2万元。主要用于我单位下属事业单位办理公务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5.38万元,下降30.98%。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
2. 公务接待费支出1.9万元。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18批次,177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1.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
⑴、接待省、市领导到我区开展扶贫基金调研督查工作就餐,接待11人,消费1392元;
⑵市财政局农发办到我区实地考察2017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财政补助项目工作就餐,接待7人,消费648元;
⑶市财政到我区检查四项扶贫基金工作就餐,接待5人,消费536元;
⑷市财政到我区检查非税收入收缴及票据管理工作就餐,接待7人,消费661元;
⑸市、县财政局到我区交流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经验就餐,接待23人,消费2060元;
⑹上级单位到我区考评2014-2016年涉农打捆项目就餐,接待15人,消费1368元;
⑺市财政到我区检查2017年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就餐,接待10人,消费1300元;
⑻市财政到我区检查2017年扶贫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检查就餐,接待10人,消费1030元
⑼市财政局到我区检查开展重度残疾人护理费用补贴资金就餐,接待5人,消费315元;
⑽市财政到我区检查社保补助资金使用情况专项检查就餐,接待10人,消费1300元;
⑾市财政、市水务局到我区对2016年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绩效考评就餐,接待9人,消费940元;
⑿省财政厅到我区调研“三区三园一体”财政推进体制课题就餐,接待11人,消费1395元;
⒀市农发办、市电视台开展2018年省级产业带项目实地考察和攀枝花市农发工作成果展示专题片拍摄就餐,接待人数9人,消费1454元;
⒁省财政厅调研检查财政信息工作接待两餐,接待人数共计24人,消费2636元;
⒂市财政局对仁和区2017年财政局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进行复核就餐,接待人数7人,消费635元;
⒃市财政局对仁和区2017年度农业财政综合管理绩效评价及扶贫领域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检查就餐,接待人数6人,消费479元;
⒄市农发办对仁和区2016年布德镇农业综合开发土地治理项目进行验收就餐,接待人数8人,消费820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减少1.79万元,下降48.51%。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74万元,比2016年增加6.84万元,增长6.4%。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54万元。主要用于替换老旧的办公设备。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共有一般公务用车辆4辆。
十一、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主要是项目工作经费等。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0.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反应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1.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指反应财政部门用于“金财工程”等信息化建设方面的支出。
12.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事业运行(项):指反应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医务室等附属事业单位。
13. 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指反应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财政事务方面的支出。
1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指反应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
1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1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7.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公务员医疗补助经费。
18. 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19. 农林水支出(类)农业综合开发支出(款)其他农业综合开发支出(项): 指反映其他用于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方面的支出。
20. 农林水支出(类)其他农林水支出(款)其他农林水支出(项): 指反映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其他支出。
21.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指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22. 其他支出(类)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项): 指反映其他不能划分到具体功能科目中的支出项目。
2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25. “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6.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