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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重点行业现场节能监察 促进企业提升节能管理水平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1-11-1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按照《2021年攀枝花市节能监察工作方案》的要求,2021年10月25日,我局抽调专人全程陪同遂宁市节能监察中心(受省节能监察中心委托)对仁和辖区内的三户重点耗能企业开展了现场节能监察工作。

25日上午9:00,遂宁市节能监察中心一行4人,首先来到攀枝花市向阳乙炔厂厂区,按照“长江沿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能耗专项监察”工作要求,对该厂的生产设备及其工艺状况进行了查验,并向企业负责人详细询问了企业现状:该企业属此次长江沿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能耗专项监察对象,是一家4万瓶乙炔/年产、4万瓶氧气/年产的化工类私营企业,2019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于当年7月份停产至今,由于销售市场流失导致无法恢复生产。截至目前,该企业的乙炔、氧气的主要生产机器设备已拆除,不具备复产条件。

 

节能监察组正在攀枝花市山青钒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节能监察工作

  上午10:45,遂宁市节能监察中心一行4人来到位于迤资工业园区的攀枝花市山青钒业有限公司,对其开展“长江沿线1公里范围内化工企业能耗专项监察”、“日常节能监察”和“工业窑炉能耗专项监察”,通过查询企业的能源统计台账、报表、能源计量台账和制度的核查,并对企业装备和节能设施进行了现场核查。通过监察发现该企业自2021年5月才试生产,在节能管理方面尚存在:无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相关资料、未建立能源计量管理制度、能源计量器具台账,电能、煤气、蒸汽、水的计量器具只配备到一级,各车间、工序及主要用能设备未配备能源计量器具,未达到《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GB17167)和《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规范》(JJF1356-2012)要求、未建立能源统计制度和能源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以及各工序、设备、用能统计台账,未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未编制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未开展能源审计,未编制节能规划,尚未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和实施节能奖惩、未开展节能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节能审查未进行竣工验收等问题。监察组对企业在能源管理方面存在的以上问题提出了监察意见。

 

节能监察组正在攀枝花钢城集团瑞钢工业有限公司开展现场节能监察工作

下午14:30,遂宁市节能监察中心一行4人来到位于迤资工业园区的攀枝花钢城集团瑞钢工业有限公司,该企业属此次“四川省国家重大工业专项节能监察企业名单”的监察对象,同时对该企业开展日常节能监察,通过监察发现该企业制定了《能源管理实施细则》,有兼职能源管理人员,各项节能管理制度较完善,建立了重点耗能设备台账、统计台账、统计报表;但该企业能源管理负责人未备案,余热锅炉未有效利用,蒸汽直接放空。监察组向企业提出了监察意见。

   通过开展此次现场节能监察,帮助企业查找出在节能降耗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为进一步提升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促进工业绿色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