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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残联紧急救助项目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来源:攀枝花仁和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3-03-07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一、紧急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起草背景

《仁和区残联紧急救助项目管理办法》是根据《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攀枝花市残疾人联合会 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残联紧急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攀残联〔2021〕30号,关于“鼓励和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并将“建立残疾人紧急救助制度并实施救助”纳入2021年度县(区)党务目标考核,遵循《攀枝花市残联紧急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结合攀枝花市仁和区实际由攀枝花市仁和区残疾人联合会起草制定。

二、紧急救助项目管理办法起草过程

方案起草期间,区残联办公会多次召开会议对区残联紧急救助项目管理办法框架、内容等进行具体研究,并与区医保局、区民政局和市残联沟通协调、对民政部门近2年救助数据进行比对分析,区残联拟草仁和区残联紧急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经过深入调研,在充分征求乡镇(街道)政府意见,区残工委成员单位意见,区政府意见,反复讨论修改后,最终形成《攀枝花市仁和区残联紧急救助项目管理办法》。

三、紧急救助项目管理办法主要内容

办法共分九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实施目的。着重阐述紧急救助项目管理办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则。明确“紧急救助”是适度救助、补充救助。

第三部分是救助对象及救助标准。分别对紧急救助中三类(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和法律救助)救助对象和标准进行了明确,特殊情况另行研究。

第四部分是不予救助的情形。对不能申请区残联紧急救助九类具体情形进行了明确。

第五部分是对资金来源进行明确。

第六部分是申报审批程序和材料。对申请区残联救助的申报程序和需提供的资料进行明确。

第七部分是紧急救助资金的管理监督。明确该项目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区级残联对上报材料合法性、真实性负责,资金管理使用接受财政、审计、监察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八部分是救助档案建设与管理。要求救助档案按“一人一档”要求建立和管理。

第九部分是符合上级救助条件的区残联按要求申报救助。

攀枝花市仁和区残疾人联合会

      2021年12月22日

相关链接:攀枝花市仁和区司法局关于规范性文件准予登记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