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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省委、省政府农民增收工作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负责制新旧考核办法对比分析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12-1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 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增收工作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的通知》(川委厅【201751号),切实加强并持续做好我区农民增收工作。现按照省委、省政府新的农民增收考核方法对我区农民增收工作考核的影响进行初步分析。现将分析情况报告如下:

一、现行农民增收工作考核方法概述

(一)考核原则

1.坚持客观公正。严格程序,接受监督,客观公正评价县(市、区)农民增收工作成绩。

2.坚持分类考核。按照县(市、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分类,统一指标、分类排序。

3.坚持综合考核。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以年度考核为主。

4.坚持简便易行。考核指标突出重点,简明扼要,便于操作,增强考核工作的科学性、导向性、操作性。

(二)考核对象及类别划分

1.考核对象。除成都市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和攀枝花市东区、西区外的176个县(市、区)的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

2.类别划分。以近3176个县(市、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值划线,确定高收入组、中高收入组、中低收入组、低收入组4个类别。类别划分一经确定3年内原则上不再调整。攀枝花市仁和区和米易县划入高收入组,该组共40个县区;盐边县划入中高收入组,该组共58个县区。

(三)县区农民增收工作评价

1.评价内容

1)农民增收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负责制落实情况。

2)县(市、区)财政“三农”投入情况。

3)幸福美丽新村建设和四好村创建推进情况。

4)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和农民财产性增收情况。

5)农业产业化经营、现代农业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和农民增收新产业新业态培育情况。

6)支持农村居民转移就业和工资性收入增长情况。

7)推进脱贫攻坚情况。

8)农田水利、农村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9)强农惠农富农政策落实情况。

10)其他有关农民增收工作情况。

2.评价方法

县(市、区)农民增收工作评价分为优、良、中、差4个等次。其中,各市(州)评价为优、良等次的县(市、区)个数分别不超过本市(州)县(市、区)总数的20%40%(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数)。

县(市、区)农民增收工作评价由市(州)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督促指导。各市(州)可结合实际制定本市(州)县(市、区)农民增收工作评价细则。

(四)考核指标及计分方法

1.考核指标

1)县(市、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增量以法定数据为准。

2)县(市、区)农民增收工作评价等次。

2.计分方法

农民增收工作县(市、区)委书记和县(市、区)长负责制考核得分,包括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量,县(市、区)农民增收工作评价等次3个部分,以百分制进行评分,计分权重分别为45%30%25%。其中,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量计分方式为:县(市、区)农村居民人均值/所在类别农村居民人均值×100分;县(市、区)农民增收工作评价等次计分方式为:基础分100分,获得优、良等次分别加2分、1分,评为差等次扣1分。类别划分调整的当年,由下一个类别升到上一个类别的,综合得分加0.5分;由上一个类别下降到下一个类别的,综合得分扣0.5分。

二、新旧考核方法对比及影响

(一)农民增收工作评价内容调整

1.考核内容增加:在原农民增收工作评价中增加对“四好村创建推进情况”和“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两个方面的考核内容。

2.增收工作评价权重提高:农民增收工作评价得分权重由20%调整为25%

3.评价为优良等次的加分翻倍:原计分方法中“获得优、良等次分别加1分、0.5分”;新考核方法调整为“获得优、良等次分别加2分、1分”,优良等次加分翻倍,考核评价获得“优等次”的县区在整个农民增收工作综合考核中将占有绝对优势。

4.新增考核类别调整加扣分项:针对考核方法修订当年,存在有类别划分调整的县区,由下一个类别升到上一个类别的,综合得分加0.5分;由上一个类别下降到下一个类别的,综合得分扣0.5分。此次考核方法调整攀枝花市纳入考核的3个县区不存在类别划分调整。

(二)考核指标及权重调整

1.取消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增幅、增量考核:新考核办法不再将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的增幅和增量纳入考核。

2.现行考核指标中农村居民人均支配收入增幅、增量考核权重不变: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增量,权重分别为45%30%,与旧考核办法相同。只是将旧考核办法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财产性收入增幅、增量,权重分别为3%2%调整到农民增收工作评价考核。

(三)考核方法调整后对我区的影响

1.考核指标得分及位次排位影响。2016年度省农工委、省调查总队和省统计局《关于2016年各市(州)、县》(市、区)农民增收情况的通报》(川农委【201719号)通报结果分别按新旧考核方法计算得分及排位。

1)新考核方法计算:仁和区农村居民人均支配收入增幅、增量得分分别为46.47分、27.59分,两项综合得分为74.06分,在高收入组40个县中排位第28位。

2)旧考核方法计算:仁和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增量得分分别为46.47分、27.59分;农村居民人均财产性收入的增幅、增量得分分别为4.16分、1.40分,四项综合得分为79.62分,在高收入组41个县中排位第19位。

我区按新考核方法计算考核指标得分排位较旧考核方法计算结果排位后退9位。同在高收入组的米易县排位从21位降到26位,排位后退5位。

2.影响分析。

1)仁和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和总量在高收入类区组中为中等靠后,优势不明显。2016年度,仁和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14668元,增速为9.5%,总量和增速排位分别为27位和21位。由于总量和增速在高收入组40个区中排位靠后将决定了考核指标得分及排位靠后。

2)取消对人均财产性收入增幅增量的考核,对我区而言短期不利,长期有利。一是近两年对我区考核不利。2016年度,省市调查队认定我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财产性收入总量为521.3元(收入主要来源:风电建设和成昆复线等项目建设临时租用农户土地、林地的补偿收入),排位为第27位;增速为26.5%,排位为第8位。按旧考核方法计算,增速和增量综合得分为5.56分,得分超过基础分0.56分。二是从长远看,取消考核对我区有利。由于我区地处山区,城镇农村地域界线明显,农村住户的房屋、土地、林地和设备等资产出租收入增长有限,在证券、基金等高风险投资方面更显弱势。目前,人均财产性收入超过500元已经充分反映了我区农村住户在财产方面获得的收益。

3)农民增收工作评价优良等次对我区在高收入组中综合得分和排位影响非常巨大:从前面新旧考核方法对比看,我区由于财产性收入增速增量合计得分为5.56分,超过基础分0.56分,将我区在高收入组中的排位提前了9位。而新考核方法评价为优良等次的县区加分翻倍,分别加2分、1分。同一县区考核评价为优与良的不同,足以让该县区在考核组中的排位趋势出现颠倒性变化。

三、住户调查样本轮换抽样方法的调整对农民增收工作考核的影响

(一)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

20178月至11月,仁和区按照国家统计局和省市调查队统一安排组织实施了新一轮住户调查样本轮换工作。新样本调查周期为5年,即从201712202211月。新一轮调查样本每个记账点确定20户记账户,分两组每组10户,第一组记账周期为3年(201712月至202011月),111日开始试记账,121日新样本正式记账调查;第二组记账周期为2年(202012月至202211月)

1.抽样方法。抽取村级样本、调查小区、住户调查样本框及记账样本住户均采取计算机程序随机等距抽选的方法,确保抽中样本好、中、差均匀分布。村级样本抽取参考“发展水平位次”和常住人口规模;记账户的抽选参考摸底调查取得住户家庭人均净收入指标。全程遵循随机等距抽取原则,消除人为主观因素影响样本结构及分布,抽样方法更规范。由于抽样方法的调整,无法让新抽取记账样本准确分布到我区芒果、石榴、樱桃和烤烟等特色农业产业。通过积极争取也只能对布德镇老村子村和务本乡葩地村的记账点所在调查小区(即:村民小组)间进行微小调整,将抽中记账农户所在调查小区调整到该村住户收入中等偏好的村民小组。

2.新一轮住户调查样本规模及分布。全区共抽中14个调查点,城镇调查点7个(包含1个城乡结合部调查点),农村调查点7个。农村调查点分别是金江镇金江村,平地镇平地村,啊喇乡旺牛村,布德镇老村子村,大龙潭乡新街村,同德镇新生村和务本乡葩地村。

(二)新样本与老样本对比

1.样本代表性对比:新样本主要以芒果种植为主;老样本有大龙潭乡新街村芒果、大田镇石榴和平地镇的樱桃。

2.农业收入与支出在季度上分配不均衡:由于新样本以晚熟芒果种植为主,芒果销售时间集中在每年的第四季度,而前三季度全部为投入。

(三)对农民增收工作考核的影响

1.新一轮农村住户调查样本芒果种植户占比高。新一轮农村住户调查样本农业主要以种植芒果为主。近年我区芒果产业种植面积和产量逐年大幅增加,农户收入受市场供需变化和芒果病虫害影响较大,抵抗市场风险的能力减弱。

2.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致使新一轮农村住户调查样本农业生产经营支出与收入分季度极不平衡。芒果种植的特点:每年前三季度主要是投入,销售收入集中在第四季度。从而使仁和区老样本农户收入支出在四个季度中均衡分配的格局被打破,导致新样本第一年记账调查结果农业经营性净收入在前三季度中出现大幅下降,增速出现负增长。省农工委依据考核办法按季度通报县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及增速时,我区在2018年前三个季度通报结果中排位将非常靠后,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将受此影响。

3.新样本前三季度出现收入短板。通过对新老样本进行初步对比分析:新样本在经营性收入方面,一产业缺少樱桃和桃子种植大户,三产业缺少经营规范稳定的交通运输户和餐饮业经营户。

四、做好农民增收考核工作的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农民增收工作的组织领导。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民增收工作,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对区委书记、区长负责制考核。仁和区农民增收工作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成效突显,农民增收基础不断夯实。为更好主动协调全区农民增收各项工作,建议区政府成立住户调查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区农牧、人社、统计、民政、林业和水务等区级相关部门为成员,主要负责统筹协调城乡居民增收工作和住户调查工作,确保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持续稳定增长。

(二)继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三)明确乡镇职责,借鉴脱贫攻坚经验,夯实农户收入增长基础。

1.明确责任。一是落实乡镇责任。进一步明确抽中开展住户调查工作乡镇政府工作职责,定期走访记账户,宣传政策法规,借鉴脱贫攻坚经验,为农户算好账、出点子、扶产业,共促农村居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二是集中涉农部门优势,结合样本农户现有产业做好技术指导。区农口部门集中优势力量对7个农村调查点农民增收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分析,针对问题采取积极有效的增收措施。一是对第一组70户记账农户(记账周期为三年:201712月至202011月),针对现有农业产业制定短期有效的促农增收措施,使农户现有产业发挥最大经济效益。二是对第二组70户记账农户(记账周期为二年:202012月至202211月,现已抽出),结合农户现有产业加大培育力度,使农户到2021正式记账时收入较现在有大幅提高。

2.弥补前三季度收入短板。

1)延迟芒果上市时间,弥补前三季度收入短板。通过芒果种植技术攻关,将务本乡葩地村芒果上市时间延迟到每年的12月份(住户调查报告期为每年12月份至次年11月份),解决芒果种植户前三季度无收入问题。

2)加强务本乡芒果种植技术指导,解决好高海拔芒果种植隔年结果问题。通过有计划人工疏果管理,确保芒果种植户每年都有一部分芒果上市销售,从而稳定增加农户收入。

3)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记账农户发展个体交通和个体餐饮业,稳定前三季度经营性收入。

(四)争取和整合项目资金,加大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居民工资性收入在人均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达30%,通过加大就业技能培训,积极引导有就业意愿的农民外出务工,进一步稳定和提高工资性收入在可支配收入中的比重。

(五)加强农村记账业务培训。加强农村居民收入记账点辅助调查员和记账员的记账业务培训,提高记账人员记账业务水平,重点加强高收入农户的记账业务指导,杜绝漏收入,保证源头数据质量,使记账结果真实反映我区农村居民收入水平。

(六)认真做好农民增收工作评价自查。对照省委、省政府农民增收考核工作十项评价内容认真做好自查自评,总结我区农业经济发展特色和农民增收工作取得的成绩,定期和不定期向上级对口部门汇报,争取农民增收工作评价在全市和全省取得好的评价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