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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和区1-7月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速度比上月提高0.1个百分点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统计局     发布时间:2017-09-01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今年以来,仁和区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决策部署,大力开拓消费市场,努力扩大消费需求,为保持全区经济稳步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17月,仁和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实现23.73亿元,同比增长11.5%,较上月提高0.1个百分点,超市下达目标1.5个百分点。增速比全市高0.6个百分点,比全省低0.9个百分点,零售总额位居全市县区第2位,增长速度居县区第1位。

20171-7月分县区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情况

 

  1-7月完成数
(万元)

上年同期

(万元)

同比增长
(%

攀枝花市

1967924.1

1774281.9

10.9

  东区

1188040.2

1073591.6

10.7

  西区

221805.4

199737.3

11.0

  仁和区

237319.1

212758.6

11.5

  米易县

213390.5

191650.2

11.3

  盐边县

107368.9

96544.2

11.2

 

一、17月消费品市场运行特点

(一)消费品市场保持较快增长,增速排名位居全市县(区)第一

1.城乡消费品市场同步增长,市场运行平稳。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11.5%,其中:城镇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19.58亿元,同比增长12.2%;乡村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额4.15亿元,同比增长8.7%。在城乡市场同步发展中,城镇消费市场的增速高于乡村市场3.5个百分点,占据主导地位。

2. 零售业零售额稳定增长、批发业零售额增长迅速。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批发和零售业作为消费市场的支柱行业,因其规模大、品种齐全,极大地满足了消费者的需求,成为城乡居民消费的首选场所。1-7月零售业实现零售额20.19亿元,同比增长11.4%;批发业实现零售额0.95亿元,同比增长17.4%,批发业零售额迅速发展,高于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长速度。

3、住宿餐饮业增速稳中有升。1-7月住宿业实现零售额0.08亿元,同比增长11.2%;餐饮业实现零售额2.51亿元,同比增长10.9%

4.限上企业稳定增长,拉动有力。17月限额以上企业实现消费品零售额14.44亿元,同比增长14.0%,拉动全区零售总额增长8.3个百分点。

(二)限上重点商品零售额“五升一降”

1.粮油、食品、饮料、烟酒类实现零售额0.1亿元,同比增长7.9%

2.中西药品类实现零售额2.18亿元,同比增长28.1%

3.文化办公用品类实现零售额0.05亿元,同比增长32.9%

4.石油及制品类实现零售额0.11亿元,同比增长28.6%

5.汽车类实现零售额11.78亿元,同比增长11.9%

6.其他类实现零售额0.02亿元,同比下降72.4%

(三)中西药品类增速高、拉动较大

随着人们对身体健康重视,对保健药品需求加大,加上药品公司拓展市场,增加连锁门店,开展抽奖、返礼等促销,17月中西药品类实现零售额2.18亿元,占限额以上零售额比重达15.1%,同比增长28.1%,增速较上年同期提高22.1个百分点,拉动全区零售总额增长2.2个百分点。

二、消费品市场运行中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上报数据增幅波动较大

部分企业统计数据同比增幅大,环比波动大,出现数据陡增陡降现象。7月份部分批发零售企业销售额同比增速高达540.7%388.4%,也有企业同比增速下降70.1%66.8%,同比增速波动范围较大。

(二)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薄弱

7月份市局对我区统计执法检查情况看:企业对统计工作不够重视,统计工作不规范,觉得统计工作可有可无。基层统计人员流动性大,更换频繁,业务素质参差不齐,工作负担重,导致基层统计基础建设薄弱,不能严格按要求和制度来完成统计工作,个别企业统计数据质量不高

(三)汽车对消费市场增长的贡献率减弱

2015101日到20161231日,国家实行对购买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的优惠政策。该政策对汽车消费增长起到了重要的拉动作用,部分汽车消费需求被提前透支,随着拥有汽车数量的家庭逐渐增加和汽车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取消,17月汽车消费实现零售额11.78亿元,同比增长11.9%,比去年同期增速下降4.5个百分点。

(四)农村消费市场不健全,制约了乡村消费品市场的快速发展

近年来,虽然我区农村发展了一些专卖店、超市、连锁店等新型的零售业态,但规模较小、产品单一,供需矛盾仍较突出,发挥的作用有限。虽然农村有着巨大的消费市场潜力,但是由于农村地域广,经营成本高,商品利润薄,农民购买力低,很多大商家和企业不愿意到农村开拓市场,造成农村商业流通网点少,经营形式落后,影响了农村市场的拓展和消费潜力的提升。

三、工作建议

(一)乡镇、行业部门加大对重点企业监测

乡镇、行业部门要认真落实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切实做好预警监测,加大对重点企业监测,在统计上报前及时了解企业的情况,针对统计数据可能出现的波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统计数据出现陡增陡降现象。

(二)切实按贸易统计数据质量“回头看”要求,规范企业统计基础工作,迎接省、市局检查

8月,省、市局到县区开展贸易数据质量检查,要求乡镇、行业部门切实做好企业统计人员相关业务知识培训,提高贸易统计数据质量。同时,督促企业建立健全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统计制度等资料,进一步规范企业统计基础工作,做到类别齐全,标准规范,数出有据。

加强限下企业的清理和培育,培育新的增长点

根据名录办对今年9月和10月两次月度申报和11月的年度申报工作要求,各部门、各乡镇加强沟通协作和清理,及时掌握企业发展情况,对即将达到规模要求的企业要加大培育力度,列出清单和时间表,实行一企一策,争取早日升规入统;对已经达到规模标准的企业要及时组织材料申报入库统计。

      (四)提高企业竞争力,挖掘农村消费潜力

近年来随着住房、教育、养老等成本不断增加,使很多居民不敢大胆消费,潜在的消费能力得不到释放。因而要加强教育、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减少人们对未来生活的预期压力,进而促进近期消费的释放。行业部门要合理规划,避免大型商场酒店等设施重复建设,提高企业的服务质量,提高核心竞争力。农村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占比较低,农村消费市场要充分利用国家政策扶持的有利时机,鼓励引导大中型连锁超市、品牌零售企业向农村市场延伸,进一步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提高农村消费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