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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6年度申报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 发布时间:2026-08-06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办,区属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攀经信函〔2026〕1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做好仁和区2026年度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仁和区所属企事业单位从事工程系列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工程、冶金工程、化学工程、煤矿工程、材料工程等7个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在岗人员,均可申报评审工程系列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申报评审专业
工程系列机械工程、能源电力、电子信息工程、冶金工程、化工工程、煤矿工程、材料工程等7个系列专业。(附件1)
三、申报条件
按照《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工程技术人员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基本条件>的通知》(攀经信规〔2023〕1号)执行。
(一)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评审,应按照《四川省职称评审管理暂行办法》(川人社发〔2020〕31号)和《攀枝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规范职称评审管理工作的通知》(攀人社发〔2022〕187号),以及市级制定的职称评审标准条件执行,市级未制定市级标准的系列(专业)按照省级标准执行。
(二)每名专业技术人才在同一年度内只能申报评审1个职称,同时申报评审多个职称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对违规取得的职称全部撤销。
(三)存在伪造学历、资历,或申报业绩、成果弄虚作假,剽窃他人作品或学术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的,取消当年申报资格、撤销违规取得的职称,且从次年起3年内不得申报晋升高一级职称或转评、确认同级职称,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
(四)为进一步加强职称申报管理,申报人工作经历应与社保缴费记录一致,提供在申报单位连续6个月以上(不含申报当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五)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或治安处罚或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处分、处罚影响期、服刑期内不得申报。
(六)对在申报评审各阶段查实的学术、业绩、经历造假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一经发现,取消评审资格,从次年起三年内不得申报。
(七)在生产经营等活动中造成重大损失,并负有技术责任或定性为主要责任人的,在事故调查期或影响(处罚)期内不得申报。
(八)学历、资历条件
1、技术员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高级工班、中级工班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上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
2、助理工程师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预备技师(技师)毕业,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或技工院校全日制中级工班毕业,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相近相关工程技术工作满4年。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技术技能工作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相应专业助理工程师。
(九)推行全员答辩,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申报人员须参加答辩:
1、达到规定学历但非本专业或非相近相关专业的。
2、中级职称专业非相近专业。
3、破格申报人员。
4、职称评审委员会及其学科专业组认为应当进行答辩的人员。
四、申报和审核要求
按照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要求,采取网上申报、审核、评审的方式进行。网上申报通过“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home)实施。网站首页附有个人及单位操作指南,请有职称申报需要的个人及单位及时完成职称申报系统账号的注册申请工作。按照个人申报、所在单位审核推荐、逐级审查、各评审委员会复核受理程序进行。
(一)申报程序申报人在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中按照职称管理权限向以下单位逐级上报材料,不得违规以兼职、挂靠、假冒等形式通过其他单位申报。
- 同级评审: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评委会所在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委托评审: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受委托评委会。
- 省级评审:个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区级行业主管部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评委会。
- 自由职业者、灵活就业人员等专业技术人员的所在单位为辖区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区人事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申报程序参照前三条执行。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基本条件》的,应向本单位提出申报申请,经本单位同意后,登录“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进入申报系统申报,并仔细阅读填表说明及要求,准确如实填写各项申报信息和上传有关附件材料,检查无误后点击上报。同时,确保申报信息和上传的有关附件材料与纸质材料一致。未查询到个人工作单位的申报人须联系本单位进行注册,否则无法申报。
(三)单位审查推荐申报人所在单位负责对申报人资格条件、业绩成果等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查,同时进入系统审核推荐,并按要求将申报人有关情况在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审查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的,由单位出具公示情况、公示结果证明及综合推荐材料上传提交审核
(四)系统申报信息如显示“评委会已接收”,申报人员须从系统导出并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两份),完成签字、盖章等手续后,统一将申报材料与有关附件材料原件一并报送仁和区经信和科技局信息化和经济发展股。
(五)复核受理,仁和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委会办公室对辖区内单位审核通过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后受理。
(六)评审由仁和区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委会负责组织评审,评审包括:材料评审、答辩、召开初级职称评委会评审等程序。评审通过的初级职称申报材料报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
(七)公示、发文评审通过人员名单在仁和区政府门户网站和四川省职称评审信息系统(网址:http://103.203.218.251:8081/zcpsqd/)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对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调查核实无问题的,由仁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文同意取得初级职称任职资格、审核制作电子职称证书。
五、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材料内容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和盖章,不得人为改动或换页、加页。申报材料务必与网上信息一致,否则视为弄虚作假)。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线验证有效期设置为6个月及以上);2001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或2001年以后无法申请《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申报人,须配合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涉及“基本条件”学位条件的申报人员须配合提供“学位认证电子报告”,上述相关信息均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s://www.chsi.com.cn/”申请。除上述情况外,无法查询学历、学位的,由申报人员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中的学籍材料复印件。
3.业绩材料。任现职以来,本人所做的工作业绩(包括与本人相关的奖项、专利证书、项目合同书等业绩证明材料)。
4.个人思想及业务工作总结。(本人手写签名3000字左右)
5.单位综合推荐材料。内容包括任期内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水平、工作态度、学识水平、专业能力、工作业绩、年度考核等情况,重点说明任现职以来主要工作业绩,并提出对申报人员明确的推荐意见,说明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违纪行为,由单位负责人审查签名,加盖公章。
6.公示情况。单位公示情况(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且不得早于申报开始时间,需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公示结果(包括公示内容、时间、结果等,并加盖单位公章)(附件2),并在《评审表》的“年度及任职期满考核结果”及“基层单位意见”栏内签署详细推荐意见、注明公示情况及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
7.职称材料。现职称证书复印件和单位聘任文件复印件(首次评职称的,无需提供)。现任职称证书(包含编码页与内容页)、任职资格通知文件(需完整提供)和评审表(需完整提供)等资料(提供其中两个即可,计算任职资格截止时间为2026年12月31日)。若有多个现任职称证书,均需提供。
8.年度考核材料。需提供与申报年限相一致的年度考核表。未建立年度考核机制的非公企业,由人员所在单位提供书面说明,初级(大专近3年,本科近1年)。
9.企业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资质证书(盖公章);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盖公章)。
10.社保证明材料。提供近6个月个人社保缴费记录证明,对于6个月内有工作单位变动的,应提供相应情况说明和证明材料。
11.继续教育。完成规定学时的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和公需科目培训学习的证书或者成绩合格证明复印件。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1学时为45分钟),其中,公需科目不少于30学时,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
12.用人单位对职称计算机和外语不作统一要求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3.证明(只限事业单位)(附件3)。
14.申报人单位出具违纪违规情况说明。
15.《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为申报系统自动生成后打印,并由申报人和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16.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报时,提供由派驻纪检组出具的不影响申报职称评审的说明;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及其他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人员申报时,提供由所在单位出具的不影响申报职称评审的说明。
备注: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是评审专业技术职称的主要依据,内容填写必须真实、准确。所有上传系统的复印材料均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审核原件,并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每页),加盖单位公章。申报评审材料须按要求逐级报送、审查核实,材料审查单位应对申报人员材料负责。职称申报系统提示提供的附件若与材料规范相冲突的,以材料规范为准。所有佐证附件材料均以上传至系统中的为最终确认版,请各申报人认真对待,因申报材料不清晰、不完整、不全面而影响评审结果的,责任由申报人自负。单个上传材料大小不超过10M。除评委会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外,系统显示上传的附件材料需按要求全部上传。
(二)材料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必须由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和签署意见,填写《攀枝花市工程系列2026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送情况一览表》(附件4),并按照表格内容样式填写,由单位统一集中报送。
2.所有纸质材料均用A4纸张双面打印。其中,评审表(一式两份)单独装订,其余材料按顺序装订为一册。
3.申报材料纸质档统一按照顺序装入牛皮纸档案袋,一人一袋,并在档案袋封面粘贴《攀枝花市工程系列初级职称评审材料清单》(附件5)。
六、受理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申报开始时间:2026年7月13日8:30
(二)个人初次提交截止时间:2026年8月13日18:00(逾期不得补报)。
(三)初次审核提交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8月20日18:00。
(四)个人修改截止时间:2026年8月24日18:00(逾期视为放弃申报)。
(五)各级单位最终提交至评委会截止时间:2026年9月7日18:00。
(六)材料报送地点:仁和区经济信息化和科学技术局607室,联系人:魏梦汐 电话:0812-3134025。
七、其他事项
评审费(含答辩费)按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收取,初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每人次100元(含评审费和答辩费)。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推行全员答辩。答辩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监督投诉
为确保评审工作公平、公正,区派驻纪检监察组对评审工作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12-2900688,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事人才中心0812-2910191。
附件4:攀枝花市工程系列2026年度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报送情况一览表-汇总表-定稿.xls
附件6:攀枝花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6年度工程系列初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