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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 关于整治攀枝花南站喊客拉客、车辆乱停乱放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的通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2024-04-09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为进一步规范攀枝花南站及周边秩序,保障市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道路运输市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有序便捷的出行环境,展现良好城市形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整治攀枝花南站喊客拉客、车辆乱停乱放及非法营运等违法违规行为通告如下:

一、严厉打击在攀枝花南站喊客拉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行为。在攀枝花南站兜售商品及喊客拉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二项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二、攀枝花南站严禁各类车辆违章停放。车辆乱停乱放影响交通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按照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严厉打击在攀枝花南站从事非法营运行为。未取得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的车辆和人员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行为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将依照《四川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以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对于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处以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广大乘客应选择乘坐公交车、巡游出租汽车、网约出租汽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出行,自觉抵制、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和生命财产安全不受侵害。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非法营运及喊客拉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线索。

非法营运举报电话:08122910161仁和区交通运输局)

喊客拉客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举报电话:08122907110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

、本通告自202443实施有效期2年。

 

 

攀枝花市仁和区交通运输局   攀枝花市公安局仁和区分局    

202443

 

《关于整治攀枝花南站喊客拉客、 车辆乱停乱放及非法营运等违法 违规行为的通告》解读

审核: 陈天锐   责任编辑: 何维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