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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煤矿 安全费用)的公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 发布时间:2024-07-31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关于退还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煤矿
安全费用)的公告
仁和区各有关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 根据《四川省安监局 四川省煤监局 财政厅关于取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通知》(川安监〔2017〕73号)和《攀枝花市财政局 攀枝花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取消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的通知》(攀财企〔2017〕12号)等文件精神,请仁和区辖区内还未申请并办理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煤矿安全费用)退款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于2024年8月31日前到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办理退款手续。逾期未办理退款手续的,视为放弃办理,其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煤矿安全费用)将上缴国库。
一、退款所需材料
1.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煤矿安全费用)退还申请书;
2.提供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煤矿安全费用)缴款凭证复印件(票据遗失的开具遗失说明);
3.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或社会信用代码证复印件,如因企业变更、企业兼并、转让、注销等情况,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和复印件备查;
4.企业银行账户信息(户名,账号,开户行),如无法提供对公账户,须填写委托收款承诺书方可转入法人名下账户;
5.企业法人、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6.其他能证明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煤矿安全费用)的材料;
企业提交的复印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二、退还程序
各企业、个体工商户、个人向区应急管理局提交申请资料——有关业务股室初审——财务复审——办理资金退付手续。
如申请企业、个体工商户存在破产、注销等特殊情况需出具书面说明并由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业务股室负责核实。
三、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攀枝花市仁和区迤沙拉大道1411号。
2.联系电话:0812-2820860
特此公告。
攀枝花市仁和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