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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仁和区2022年度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的通知
www.panzhihua.gov.cn 发布时间:2022-07-14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 索 引 号 :008320033/2022-00294
- 公文种类:
- 发布机构: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2022-06-09
- 发布日期:2022-07-05
- 文 号:攀仁府办〔2022〕58号
各乡(镇),区政府各部门,省市驻区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
《攀枝花市仁和区2022年度耕地保护工作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9日
攀枝花市仁和区2022年度耕地保护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严格耕地保护的决策部署,以牢牢守住耕地红线、确保长期稳定利用耕地不再减少为目标,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保障粮食安全,确保仁和区省级乡村振兴先进区创建专项工作顺利完成。现结合仁和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各级党委、政府关于耕地保护工作的指示精神和任务部署,坚持实事求是、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风险意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严格管控“非粮化”,提升耕地质量,确保仁和区耕地面积稳步增加。
二、工作任务
(一)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制定仁和区2022年度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方案,按照国家、省、市部署,分解下达带位置的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目标任务。对各乡镇和区级有关部门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工作进行明确分工,以国土变更调查成果数据为依据,着重对各乡镇现状耕地流入流出情况进行考核。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配合单位:仁和区年度耕地保护党政同责目标考核方案涉及的各乡镇、区级部门
完成期限:在市级方案印发后1个月内出台区级考核方案,考核在2023年2月底前完成。
(二)流出耕地有序恢复。对于自然资源部门开展的耕地综合监测,2021年3月至2022年2月以及2022年度后续发现的流出耕地,属于“非粮化”现象的,由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分解下达至各乡镇;“非农化”现象的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及时分解下达至各乡镇。各乡镇立即组织开展耕地恢复工作,恢复完成后及时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对地类进行对应调整。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完成期限:耕地恢复工作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调整按上级要求时限进行。
(三)国土变更调查日常变更工作。根据省自然资源厅要求,自2022年起开展日常变更工作。对于日常变更中发现的耕地“非农化”现象,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决定立案查处或分解下达至各乡镇;对于日常变更中发现的耕地“非粮化”现象,由区农业农村局及时分解并下达至各乡镇。各乡镇收到下发信息后,立即组织开展耕地恢复工作,待恢复完成,及时上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在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中对地类进行对应调整。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期限:耕地恢复工作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调整按上级要求时限进行。
(四)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严格落实中央、省、市“以进定出、进大于出、优进劣出”原则,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再减少。对一般耕地转为其他类型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的,除生态退耕、自然灾害损毁难以复耕、河湖水面自然扩大造成耕地永久淹没外,应根据耕地保有量目标任务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期限:长期。
(五)加强耕地农业用途管控。按照耕地利用优先序,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产业,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推进土地集中连片耕种,所实施的高标准农田应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并全部用于粮食生产。严控耕地流出为其他农业用地,设施农业项目选址应尽量不占或少占耕地,避让用于占补平衡的新增耕地,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破坏耕作层的有关种植、养殖业设施。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期限:长期。
(六)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关于统筹利用撂荒地促进农业生产发展的指导意见》推进撂荒耕地的利用。要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通过强化政策扶持、加强指导服务和宣传、规范土地流转、促进规模经营等多种方式,改善撂荒地耕种条件,引导农民复耕撂荒地,有序推进撂荒地利用。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期限:长期。
(七)科学规划统筹。认真按要求开展“三区三线”划定,优先将耕地保护和永久基本农田落实到空间规划“一张图”上,在此基础上划定城市开发边界、能交水重大项目及其他建设用地布局,从源头上减少占用耕地。各乡镇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时,要以“三区三线”成果为准绳,促进资源合理聚集,引导农房和公共基础设施等农村建设不占或少占耕地。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严禁通过擅自调整规划规避永久基本农田。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配合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期限:长期。
(八)认真落实督查督办意见。对于上级有关部门对耕地保护专项督查提出的意见,纳入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评内容,按省级督查反馈问题整改验收标注及核销办法,多部门联动认真落实整改。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
配合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完成期限:长期。
(九)认真落实耕地保护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工作目标任务及考评细则》《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重点任务清单》《仁和区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任务分工》《攀枝花市仁和区鼓励发展水稻生产十条措施(试行)》等耕地保护有关文件精神。各乡镇要通过加大耕地保护重要性宣传、引导鼓励种植、及时恢复耕地流出土地等各种方式,严控耕地用途,全力保证各自辖区内不再出现耕地净流出现象。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仁和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局。
完成期限:长期。
三、保障措施
(一)全面推行“田长制”。待省级“田长制”制度印发后,按要求建立区、乡、村三级联动全覆盖的耕地保护网格化管理体系,层层压实耕地保护责任。
(二)加大综合执法监督力度。各部门执法队伍要严厉打击非法占用耕地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乱占耕地建房、挖湖造景、“大棚房”问题及时查处并复垦,强化案件和线索移送机制,严肃追究有关人员刑事责任。
(三)争取有关资金。各部门应加强与上级对口部门的沟通,积极申报,争取高标准农田、土地整治等耕地保护有关项目的投资。探索社会资本投资机制,多方争取资金支持,提高仁和区耕地质量与数量,缓解耕地保护压力。
(四)开展引导宣传。各部门、各乡镇要加强自我学习,提高认识,利用下乡、赶集、“全国土地日”等机会,采用各种方式和渠道加强对群众宣传教育。充分发挥新闻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对典型案件的查处进行公示,营造全民保护耕地、坚守粮食安全底线的社会氛围。
关于《攀枝花市仁和区2022年度耕地保护工作方案》的政策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