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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 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2023-04-19 选择阅读字号:[ 大 中 小 ] 阅读次数: 0
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的通知》文件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2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开展法治学习,增强法治意识
我局组织领导干部和职工通过会前学法、理论中心组学习、支部会讨论学习、微信工作群推送学习资料等方式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以及金融相关规定等法律法规。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参加了2022年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答题。
(二)履行财政职能,推进依法行政
完善一体化平台“一网通办”、政务数据资源目录编制和“互联网+监管”平台实名认证行政执法人员工作,实施清单事项认领工作,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录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单部门事项清单。全面落实了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机制,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有关内设机构和法律顾问的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完成《四川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执法人员信息更新、执法证换领工作。
2022年4月1日四川省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正式运行,实现了政府采购活动全流程透明化,大大提升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方便度,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依法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促进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按照《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代理记账行业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川财会〔2022〕27号)和《攀枝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攀枝花市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相关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区代理记账行业“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检查。通过此次专项检查,我区不存在“无证经营”和“虚假承诺”行为。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法治理论水平不高。单位干部职工对法律知识的了解不够充分,没有形成系统的法律知识体系,由此导致普法意识薄弱,在法治宣传方面存在一些短板。
(二)执法业务水平有待提升。部分执法人员缺乏专业性、系统性的指导和培训,执法经验不足,在实际执法中的业务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加强和丰富。
三、主要负责人推进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组织学习,加强法治理论基础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注重与整体性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融合。深化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微信、QQ、学习强国等平台组织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做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问答》学习宣传。
(二)加强领导,落实法治建设责任
将建设法治政府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依法治区领导小组,同时根据攀枝花市仁和区人民检察院印发的《2022年仁和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方案》相关部署要求,成立“两法衔接”工作领导小组,均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各分管局长任副组长,各业务(中心)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法治财政建设。
(三)依法行政,严格遵守法治要求
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肩负起法治政府建设的重任。认真落实各项决策规定,坚持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均由班子成员集体研究决定。认真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攀枝花市仁和区重大经济事项决策实施办法(试行)》,重要事项均通过局党组会议讨论决定,如实记录并完整存档,切实落实依法行政的工作要求。
四、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执法队伍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重点学习内容;推进 “八五”普法财政干部学习培训,贯彻落实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继续坚持和完善学法制度,定期组织学法培训,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和执法能力。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进一步细化各业务岗位在普法宣传中的责任,通过分发宣传册、微信群分享等多种方式加强宣传,培养财政工作领域的法治思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三)落实文件精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健全完善企业参与重大涉企政策制定机制,在制定对企业权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过程中,充分听取有代表性企业、法律顾问的意见;二是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特性审核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三是推进科学民主依法行政决策,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四是继续深化开展“放管服”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推进行政执法标准化体系建设;五是全面贯彻落实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切实抓好各项任务的落实,不断提升依法执政、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推动财政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