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行政执法信息公示专栏 > 行政执法有关信息

攀枝花市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9月26日)

来源:攀枝花市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发布时间:2022-09-26     选择阅读字号:[ ]     阅读次数: 0

攀枝花市仁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9月26日)  
序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 处罚决定书编号 违法事实 处罚依据 处罚内容 处罚决定书     送达时间 备注  
1 攀枝花市百福工贸有限公司在组织矿粉运输中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矿粉泄漏遗撒污染小宝鼎、金沙江大道西段灰老沟桥案 攀枝花市百福工贸有限公司 攀仁综执罚〔2022〕79号 经调查核实,2022年7月26日,当事人组织矿粉运输中,运输车辆出场清洗及密闭措施不到位,造成矿粉泄漏遗撒,污染小宝鼎路、金沙江大道西段灰老沟桥路面,其行为违反了《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依据《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第六十七条的相关规定。鉴于当事人对路面污染物已进行清除,结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372项“一般情形:处八千元以上一万五千元以下罚款”的适用情形和裁量标准。 罚款12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 2022年9月19日    
2 成都简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在原机械厂家属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中擅自砍伐树木案 成都简恒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攀仁综执罚〔2022〕7号 经调查核实,2021年9月28日,当事人承接了五十一原机械厂家属区改造项目的进场前场坪、树木移植等工程,在进场施工前由仁和区大河中路街道办事处办理了《城市树木移植、砍伐、绿地占用许可证》(攀仁综执园林许〔2021〕005号),许可事项为树木移植,但2021年10月初该公司在实际施工中,对施工现场绿化树木进行了砍伐,导致施工现场共计24株树木被砍伐,其行为违反了《攀枝花市绿化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 依据《攀枝花市城市绿化条例》第三十条的相关规定,按照《攀枝花市城市园林绿化赔偿办法》附件攀枝花市园林林植物赔偿标准,同时结合《攀枝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裁量标准》第20项“擅自砍伐、移植树木,或者管护主体未补植树木在20株以上,处赔偿金额的2倍罚款”的适用情形和裁量标准。 1.责令赔偿损失人民币93120.00元(大写:玖万叁仟壹佰贰拾元整);
2.给予赔偿金额2倍的罚款,即罚款人民币186240.00元(大写:壹拾捌万陆仟贰佰肆拾元整)。
2022年9月26日